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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11(京蓝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711 ST京蓝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01 19:02 │ST京蓝(00071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履约担保对象变更的公告 │ ├─────────┼──────────────────────────────────────────────┤ │2026-03-30 18:59 │ST京蓝(000711):铟靶新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3-30 18:56 │ST京蓝(00071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3-30 18:55 │ST京蓝(0007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 ├─────────┼──────────────────────────────────────────────┤ │2026-03-30 18:54 │ST京蓝(0007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2026年版) │ ├─────────┼──────────────────────────────────────────────┤ │2026-03-26 18:17 │ST京蓝(000711):关于2024年度公司业绩补偿款支付的进展公告 │ ├─────────┼──────────────────────────────────────────────┤ │2026-03-25 19:08 │ST京蓝(00071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公告 │ ├─────────┼──────────────────────────────────────────────┤ │2026-03-23 19:07 │ST京蓝(000711):关于变更公司网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传真的公告 │ ├─────────┼──────────────────────────────────────────────┤ │2026-03-20 00:00 │ST京蓝(00071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3-20 00:00 │ST京蓝(00071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 └─────────┴──────────────────────────────────────────────┘ ─────────┬──────────────────────────────────────────────── 2026-04-01 19:02│ST京蓝(00071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履约担保对象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截至 2026 年 4月 1日,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 530,0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数量比例 98.1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95%。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谨慎投资。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骏靶材”)发来的《补充协议》,获悉 其所持有本公司的 4,640 万股股份质押对应的购销合同履约担保对象发生变更,由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铟靶科技 (云南)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已签署补充协议,本次变更仅涉及履约担保对象调整,原股票质押的股份数量、质权人、质押效力等均 未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原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原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质押数量 占其 占公 是否为 是否 质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控股股 (股) 所持 司总 限售股 为补 押 到期 途 东或第 股份 股本 (如是, 充质 起 日 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注明限 押 始 东及其 售类型) 日 一致行 动人 云南佳骏 是 20,000,000 3.70% 0.68% 首发后限 否 2025 解除 红河红 公司日 靶材科技 售股 -11- 质押 发水务 常生产 有限公司 19 登记 投资有 经营 之日 限公司 云南佳骏 是 26,400,000 4.89% 0.89% 首发后限 否 2026 解除 红河红 公司日 靶材科技 售股 -01- 质押 发水务 常生产 有限公司 28 登记 投资有 经营 之日 限公司 合计 -- 46,400,000 8.59% 1.57% -- -- -- - -- -- 原股份质押的目的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与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在产成品销售过程中签订的 销售合同提供股票质押担保,质押股份数量为 4,640 万股,参考价值为人民币 8,364.80 万元。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6年4月1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质押股份数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比例 量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结、标记数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量 比例 比例 云南佳 540,000,000 18.29% 530,000,000 98.15% 17.95% 530,000,000 100% 10,000,000 100% 骏靶材 (限售) (限售) 科技有 限公司 合计 540,000,000 18.29% 530,000,000 98.15% 17.95% 530,000,000 100% 10,000,000 100% 二、本次履约担保对象变更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进行业务战略调整,为适配业务发展需求,佳骏靶材与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在云南省红河 州蒙自市签订了《补充协议》,就上述股票质押的履约担保对象作出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原《股票质押协议》项下全部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仅将购销合同履约担保对象由云南业胜环境资源 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铟靶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2.本次履约担保对象变更后,佳骏靶材与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已办理及后续维持的股票质押法律关系未发生任何变化,原 股票质押的效力持续有效,质押股份数量、质权人、质押期限等核心要素均保持不变。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履约担保对象的变更,仅为适配公司业务战略调整的正常操作,未改变原股票质押的法律关系,亦未增加 佳骏靶材的质押义务及公司的相关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事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 1日,佳骏靶材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 530,0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98.15%,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17.95%。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佳骏靶材与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bc4b887c-1dbd-4b25-8a40-0618880fd843.PDF ─────────┬──────────────────────────────────────────────── 2026-03-30 18:59│ST京蓝(000711):铟靶新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月 16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月 16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4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 3号楼 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津贴)管理制度(2026 年版)> 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 年 03月 31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2026 年版)》。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高管和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04月 15日(开会前一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2:00至 5:00。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号国投财富广场 3号楼 5层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 2026 年04 月 15日(开会前一天)下午 5:00 送 达登记地点,须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5、特别提醒: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026 年 04月 15日 17:00 前)与公司联系,未提前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6、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号国投财富广场 3号楼 5层 邮编:100102 电话:010-64700268 传真:010-63307338 联系人:陈明、张竞飞 会议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网络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25d6f4b-4f8d-4785-b6a5-2d11f1f1ab55.PDF ─────────┬──────────────────────────────────────────────── 2026-03-30 18:56│ST京蓝(00071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位,实到董事 7 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7 位。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黎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 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2026 年版)>的议案》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7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2026 年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后,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 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9a6ca2e-8a64-44bc-9690-28d87c594dac.PDF ─────────┬──────────────────────────────────────────────── 2026-03-30 18:55│ST京蓝(0007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铟靶新材(个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个 旧铟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东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个旧铟靶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马黎阳先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贷款本金预计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 币,贷款年利率预计不超过 4%,贷款期限预计 6个月,担保期限预计 6个月,均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铟靶新材(个旧)有限公司(曾用名:个旧兴华锌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12178744381 3.法定代表人:李庆伟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所属行业: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6.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 8.成立日期:2000-06-14 9.营业期限:2007-06-13 至 2040-06-13 10.经营范围:瓦斯灰、瓦斯泥(高炉炼铁废渣)资源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首次持股时间 1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 100% 6000 万元 2024-12-13 1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个旧铟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8,185,418.39 负债总额 57,377,127.24 净资产 40,808,291.15 项目 2025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3,795,644.27 利润总额 -9,385,123.99 净利润 -9,315,563.81 14.被担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个旧铟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东风支行申请贷款有利于满足其后续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次为个旧铟靶申请上述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整体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0,900 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 7,158.2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即 2024 年 12 月 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10.7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 担保总余额 0 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 2024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0。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债务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2c5f82e-20e9-4ca7-b143-d64393e6d164.PDF ─────────┬──────────────────────────────────────────────── 2026-03-30 18:54│ST京蓝(0007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2026年版) ─────────┴──────────────────────────────────────────────── ST京蓝(0007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2026年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7340cd6-c18d-4886-b361-7e6cad134468.PDF ─────────┬──────────────────────────────────────────────── 2026-03-26 18:17│ST京蓝(000711):关于2024年度公司业绩补偿款支付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2024 年度经营情况,按照公司控股股东云南佳 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佳骏”)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中相关条款的约定,控股股东云南 佳骏需以现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向公司支付 2024年度业绩补偿款 5,208.51 万元。 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业绩补偿款支付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 5-098),披露公司已收到云南佳骏支付的上述业绩补偿款 600 万元;近日,公司再次收到云南佳骏支付的上述业绩补偿款 700 万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收到云南佳骏支付的上述业绩补偿款 1,300 万元。云南佳骏对未能如期支付 2024 年度公司业 绩补偿款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向公司和广大投资者诚挚道歉,同时表示将尽快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逐步完成 2024 年度业绩补偿。 3、公司将就本期业绩补偿款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0 月 31 日,经与重整投资人充分协商,公司、管理人分别与云南佳骏-招平煜荣投资联合体及其指定的适格主体共计 9家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其中,云南佳骏就公司经营做出如下业绩承诺:在剔除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科鼎实”)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利润表数据的影响或贡献因素情况下,上市公司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连续三个年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00万元、4,000.00万元、6,000.00万元,不足部分由云南佳骏在上市公司各年度审计报 告出具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现金补偿款进行补偿;(本条所述归母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列报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详情 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之约定及 2025 年 4 月 15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111003 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及 2025年 9 月 26 日出具的《京 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111021 号),剔除中科 鼎实合并报表范围内对上市公司合并利润表数据的影响或贡献因素情况下,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208.51 万元,与承诺的 2024年度 3,000 万元的业绩之间差额为 5,208.51 万元。控股股东云南佳骏需以现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向公司 支付 2024 年度业绩补偿款 5,208.51 万元。 二、本期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之约定,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在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向实际控制人马黎阳先生、控股 股东云南佳骏发出《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通知》,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补偿款金额及支付方式等 情况予以通知和确认,上述业绩补偿承诺人应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三个月内以现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向公司支付相应款项。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业绩补偿款支付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业绩补偿款支付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 98),披露公司已收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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