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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10(贝瑞基因)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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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710 贝瑞基因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0 00:00 │贝瑞基因(0007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 │ ├─────────┼──────────────────────────────────────────────┤ │2025-12-10 00:00 │贝瑞基因(0007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 │2025-12-10 00:00 │贝瑞基因(00071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2-10 00:00 │贝瑞基因(000710):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 │2025-12-10 00:00 │贝瑞基因(000710):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12-10 00:00 │贝瑞基因(000710):董事会议事规则 │ ├─────────┼──────────────────────────────────────────────┤ │2025-12-10 00:00 │贝瑞基因(000710):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 ├─────────┼──────────────────────────────────────────────┤ │2025-12-10 00:00 │贝瑞基因(000710):内部审计制度 │ ├─────────┼──────────────────────────────────────────────┤ │2025-12-10 00:00 │贝瑞基因(00071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2025-12-10 00:00 │贝瑞基因(00071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2025-12-10 00:00│贝瑞基因(0007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 ─────────┴────────────────────────────────────────────────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制度,建立系统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指《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年度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以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第八条执行。 2、公司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3、外部投资人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薪 酬;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 相挂钩,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第九条 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收入按季度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追索扣回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 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任一考核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 扣减特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绩效薪酬或不予发放其当年绩效薪酬,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时,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效情况进行考评时,评估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触发本制度第十三条规定的追索扣回的情形。第十五条 出现本制度第十三条 所列情况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应 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绩效薪酬发起追索扣回程序以及具体追索扣回的金额及 比例。 第十六条 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最终决定启动追索扣回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牵头负责具体追索扣回事宜 ,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应及时停止支付尚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对于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应及时与相关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追回,必要时可以发送函件进行追索,函件应列明追索依据、金额、退缴形式和时限等。相关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收到追索扣回函件后应及时予以退缴,退缴有困难的,可申请延迟退缴,但最长不超过2年。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亦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发起追索扣回 程序,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评估认为确需对相关人员绩效薪酬进行追索扣回的,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 具体执行。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实施或不配合实施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或违 规实施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公司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过错的责任人相应的处分,相关责任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九条 本制度对于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未尽事宜,按照公司与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相 关约定执行。《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约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本制度的约定为准。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对绩效薪酬之外的其他可变薪酬(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 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发起追索扣回程序,具体参照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执行。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二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组织结构调整、行业薪酬水平及通货膨胀水平、公司盈利水平、岗位发生变动等因 素变化提出薪酬调整建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中的薪酬仅指以货币形式发放的税前薪资,不包含国家规定的保险、津贴及其他福利等。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监 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76bda8dd-0984-4222-a10a-2bd276955071.PDF ─────────┬──────────────────────────────────────────────── 2025-12-10 00:00│贝瑞基因(0007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贝瑞基因(0007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d2170e67-2e3a-4892-b447-935c7dfbb1f6.PDF ─────────┬──────────────────────────────────────────────── 2025-12-10 00:00│贝瑞基因(00071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①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 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 4号院 5号楼公司 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股东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励制度》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3.00、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委托人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持股凭证以及出席人本人身 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 8:30-15:30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 年 12 月 23 日 15: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 4号院 5号楼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菲 联系电话:010-53259188 公司传真:010-84306824 邮政编码:102200 联系邮箱:000710@berrygenomics.com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e63c58d3-f3b6-44cb-b561-6adfd7f226fe.PDF ─────────┬──────────────────────────────────────────────── 2025-12-10 00:00│贝瑞基因(000710):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 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或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未获采纳时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 司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高度关注本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的,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对可能发生的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 监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7ecc005c-7bf4-41a3-aabc-091d459c7ca4.PDF ─────────┬──────────────────────────────────────────────── 2025-12-10 00:00│贝瑞基因(000710):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 贝瑞基因(000710):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3fb29f62-f209-42c8-8082-9e929ca8205c.PDF ─────────┬──────────────────────────────────────────────── 2025-12-10 00:00│贝瑞基因(000710):董事会议事规则 ─────────┴──────────────────────────────────────────────── 贝瑞基因(000710):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d4123e71-c347-4410-97a9-a40e38dcdd7c.PDF ─────────┬──────────────────────────────────────────────── 2025-12-10 00:00│贝瑞基因(000710):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 贝瑞基因(000710):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7b14fa65-12c9-4c15-91ac-1e714e41002c.PDF ─────────┬──────────────────────────────────────────────── 2025-12-10 00:00│贝瑞基因(000710):内部审计制度 ─────────┴──────────────────────────────────────────────── 贝瑞基因(000710):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66ee148c-9157-4d69-8ff6-023b873d9014.PDF ─────────┬──────────────────────────────────────────────── 2025-12-10 00:00│贝瑞基因(00071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贝瑞基因(00071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7fb68c44-7441-464e-b891-ab94293af508.PDF ─────────┬──────────────────────────────────────────────── 2025-12-10 00:00│贝瑞基因(00071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贝瑞基因(00071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fb12c11c-1917-4f51-adb4-d4729e817f38.PDF ─────────┬──────────────────────────────────────────────── 2025-12-10 00:00│贝瑞基因(000710):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 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 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 、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经理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经理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议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为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和委员的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 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 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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