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09 河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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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8:38 │河钢股份(000709):河钢股份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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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8:38 │河钢股份(000709):河钢股份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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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34 │河钢股份(000709):中信建投关于河钢股份变更董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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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34 │河钢股份(000709):光大证券关于河钢股份变更董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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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34 │河钢股份(00070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钢股份变更董事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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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0 │河钢股份(000709):2025-032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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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44 │河钢股份(000709):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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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42 │河钢股份(000709):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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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41 │河钢股份(000709):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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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40 │河钢股份(000709):六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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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8:38│河钢股份(000709):河钢股份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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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000709):河钢股份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28ddbab2-e778-4d5b-90e4-9c4a86c231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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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8:38│河钢股份(000709):河钢股份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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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000709):河钢股份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5606dd3a-e773-44d2-b1c7-298da729c7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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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34│河钢股份(000709):中信建投关于河钢股份变更董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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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4HBIS01 债券代码:148581.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
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
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董事辞职及补选职工董
事的公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董事辞职及补选职工董事的公告》,2025年5月21日披露的《河钢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发行人职工董事变动
发行人第五届职工董事胡月明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应职务,发行人于2025
年1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正团为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职工董事李正团直接进入发行人董事会,任期与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发行人独立董事变动
发行人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张志芳、曾加庆、刘青、宋绍清为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发行人董事会共有董事11名,截至发行人公告出具日,发行人2025年度累计离任董事4名,新任董事4名,新任董事分别为李正团
、张志芳、曾加庆、宋绍清。本年度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此次发行人变更董事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
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202a7e9d-0ea5-4a7d-9cbf-5af9df4cf8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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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34│河钢股份(000709):光大证券关于河钢股份变更董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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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份有限 行人” 关说明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光大证券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
。
一、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 省石家 385号
三)公 兰玉
(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文多
(五)联系电话:0311-66770709
(六)联系传真:0311-66778711
二、受托债券基本情况
一)“2
(1)债券简称:20HBIS02
(2)债券代码:149181.SZ
(3)债券期限:5年
(4)债券利率:4.20%
)债券 亿元
(6)债券余额:15.00亿元
(7)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 1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债券发行首日:2020年 7月 28日
(9)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20年 8月 7日
0)债 所
(二)“23HBIS02”债券概况
(1)债券简称:23HBIS02
(2)债券代码:148477.SZ
(3)债券期限:3年
)债券
(5)债券发行规模:10.00亿元
(6)债券余额:10.00亿元
(7)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 1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债券发行首日:2023年 10月 12日
9)债券 2023年 10 20
0)债 所
(三)“24河钢 Y1”、“24河钢 Y2”债券概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品种一 品种二
债券简称 24河钢 Y1 24河钢 Y2
债券代码 148794.SZ 148795.SZ
债券期限 3+N年 5+N年
债券利率 2.46% 2.61%
债券发行规模 人民币 7.00亿元 人民币 8.00亿元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到期债务
债券起息日 2024年 06月 27日
(四)“25河钢 Y1”债券概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25河钢 Y1
债券代码 524154.SZ
债券期限 3+N年
债券利率 2.70%
债券发行规模 人民币 10.00亿元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到期债务
债券起息日 2025年 03月 12日
(五)“25河钢 Y2”债券概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 25河钢 Y2
债券代码 524208.SZ
债券期限 3+N年
债券利率 2.48%
债券发行规模 人民币 15.00亿元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到期债务
债券起息日 2025年 04月 11日
三、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职工董事变动情况
行人第 明因工 行人第
工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应职务,发行人于 2025年 1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正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详
见发行人于 2025年 1月 24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董事辞职及补选职工董事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职工董事李正团直接进入公司
,任期 会任期
(二)发行人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发行人于 2025 年 5月 20日召开 2024年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张志芳、曾加庆、刘青、宋绍清为发行人的独立董事。详见发行人
于 2025年 5月 21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行人董 ,截至 行人 2
任董事 4名,新任董事 4名,新任董事分别为李正团、张志芳、曾加庆、宋绍清。本年度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董事会成员
会影响 常运作 事会
发行人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光大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
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大证券 行人关 其他对
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
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此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a342adc9-a17d-4346-b2dc-fab6921f69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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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34│河钢股份(00070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钢股份变更董事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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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公司”)对外披露的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和“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河钢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04月修订)》、《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董事辞职及补选职工董事的公告》、《河钢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职工董事变动
发行人第五届职工董事胡月明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应职务,发行人于2025
年1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正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详见发行人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
工董事辞职及补选职工董事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职工董事李正团直接进入公司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发行人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发行人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张志芳、曾加庆、刘青、宋绍清为发行人的独立董事。详见发行人于202
5年5月21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共有董事11名,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2025年度累计离任董事4名,新任董事4名,新任董事分别为李正团、张
志芳、曾加庆、宋绍清。本年度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董事会成员变动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发
行人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发行人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 “23HBIS01”、“24河钢Y3”和“24河钢Y4”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
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
事务临时报告。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1a392c64-6b50-49e6-a5c2-c3369d5427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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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0│河钢股份(000709):2025-032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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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3HBIS01
债券代码:148301.SZ
付息日:2025 年 5月 26日
计息期间:2024 年 5月 25日至 2025 年 5月 24日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5月 23日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年 5月 26日支付
2024年 5月 25日至 2025年 5月 24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3HBIS01
3、债券代码:148301.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3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
6、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债券利率:3.48%
9、起息日:2023年 5月 25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
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 5月 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6年 5月 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4 年度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
》(编号:CCXI-20241569M-02),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
期债券无评级。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监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8、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3.48%,每 10张(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4.80元(含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7.8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4.80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5月 23日
2、除息交易日:2025年 5月 26日
3、债券付息日:2025年 5月 26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 5月 25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48%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年 5月 23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
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
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
退出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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