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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9(河钢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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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709 河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2 18:40 │河钢股份(000709):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1-6月) │ ├─────────┼──────────────────────────────────────────────┤ │2025-12-12 18:40 │河钢股份(000709):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 │2025-12-12 18:40 │河钢股份(000709):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 │2025-12-12 18:40 │河钢股份(000709):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12-12 18:39 │河钢股份(0007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2-12 18:39 │河钢股份(000709):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12 18:39 │河钢股份(000709):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12 18:39 │河钢股份(00070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 ├─────────┼──────────────────────────────────────────────┤ │2025-12-12 18:39 │河钢股份(000709):股权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12 18:36 │河钢股份(000709):六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2025-12-12 18:40│河钢股份(000709):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1-6月) ─────────┴──────────────────────────────────────────────── 河钢股份(000709):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1-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7b7cc532-9011-41db-94a2-518756eb8170.PDF ─────────┬──────────────────────────────────────────────── 2025-12-12 18:40│河钢股份(000709):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河钢股份(000709):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21423b8e-a8b3-4614-b96a-39a83947262f.PDF ─────────┬──────────────────────────────────────────────── 2025-12-12 18:40│河钢股份(000709):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河钢股份(000709):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2ec64151-027d-446e-a779-8f2044325482.PDF ─────────┬──────────────────────────────────────────────── 2025-12-12 18:40│河钢股份(000709):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河钢股份(000709):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273c499b-7b52-4712-a420-e8441a99438c.PDF ─────────┬──────────────────────────────────────────────── 2025-12-12 18:39│河钢股份(0007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河钢股份(0007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cfcce629-1c21-48f5-af41-896fb9ab9d44.PDF ─────────┬──────────────────────────────────────────────── 2025-12-12 18:39│河钢股份(000709):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行为,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授权,是公司董事会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在一定条件和范 围内,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职权中的部分权限授予经理层行使。 第三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 依法合规原则:董事会向经理层所授权限必须遵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章制度。 (二) 审慎科学原则:授权应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从严控制;授权应严格限定在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股东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经理层行使。 (三) 适时调整原则:授权事项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以及授权管理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 (四) 权责统一原则:取得授权后,经理层应在所授予权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规范行使职权,对授权决策事项负责。 第二章 授权管理方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管理实行“制度+清单”的管理方式,在保持授权管理制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通过“授权+ 清单”的动态调整,控制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效率。第五条 授权事项的决策,由经理层根据《总经理工作细则》所规定的程序和要 求进行。 第六条 授权事项决策前,一般应由总经理代表经理层征求董事长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会。 第七条 对纳入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范围的授权决策事项,应参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提交党 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经理层进行决策。 第八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授权决策事项需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等民主程序的,应当在履行完成相应程 序后,再由经理层进行决策。 第九条 所决策事项如需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应严格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条 经理层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授权事项行权情况,重要情况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第三章 授权内容、范围及变更 第十一条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内容及范围,具体以董事会审定的“授权清单”为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体制机制方面: 1. 公司总部管理机构及职责的一般性调整,拟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方案。 (二)经营管理方面: 2. 生产经营相关的基本制度以及相关的办法、细则、条例、方案等。 3. 拟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年度经营计划。 (三)固定资产及其他投资方面: 4. 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由经理层决策的事项; 5. 投资额低于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规定标准的工程建设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投资项目; 6. 投资额低于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规定标准的各类信息自动化软硬件项目。 (四)大额资金使用方面 7. 金额低于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规定标准的预算外资金使用、对外捐赠或者赞助。 第十二条 授权如发生以下情况,董事会应当及时变更或撤销对经理层的相应授权: (一) 因《公司章程》修订需变更、撤销的; (二) 因授权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需修订的; (三) 因授权管理制度与公司经营发展不相适应的; (四) 因公司管理制度、管理模式变更需调整的 (五) 董事会认为有影响授权的其他情况发生等。 第十三条 如发生以下情况,董事会应对授权进行维护,及时对“授权清单”进行调整: (一)本办法与董事会批准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董事会授权内容不一致; (二)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要求的授权内容不一致; (三)在授权执行过程中存在授权不清、效率不高以及运行不畅等问题。 第四章 授权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行使授权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应重点监督检查经理层是否存在越权决策、扩大授权权限决策等行 为,以及决策流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要求立即整改。 第十五条 如经理层执行授权制度存在严重问题,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风险的,应当及时变更或者撤销部分授权事项、授 权范围。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相互冲突时,以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fd240b79-b408-46c9-ad92-61eedc86e5fb.PDF ─────────┬──────────────────────────────────────────────── 2025-12-12 18:39│河钢股份(000709):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 河钢股份(000709):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99419445-138b-4a1d-bd6d-02524b3cf3b6.PDF ─────────┬──────────────────────────────────────────────── 2025-12-12 18:39│河钢股份(00070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任的情形。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任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 第四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 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辞职生效。 第六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收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原因、生效时间及对公司的 影响。 第八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 偿。 第九条 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三章 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条 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任生效后,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 束后六个月内仍然有效。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二条 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商业秘密、核心技术等保密义务持续至相关信息公开之日。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任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 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任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 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任董事履行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 部分或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 除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不受本条第一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十六条 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依法追偿。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其他制度执行。如本制度与新颁布的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facd5658-a32e-4618-97e1-f88b2329be1f.PDF ─────────┬──────────────────────────────────────────────── 2025-12-12 18:39│河钢股份(000709):股权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河钢股份(000709):股权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9c940e4c-0a1f-4240-b7a0-3b715233a7ef.PDF ─────────┬──────────────────────────────────────────────── 2025-12-12 18:36│河钢股份(000709):六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六次会议于 2025年12月 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12月 1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邓建军、张 弛、韩健、张振全、王保卫回避了表决。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向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 47亿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邓建军、张弛、韩健、张振全、王保卫回避了表决。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 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3. 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 12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 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 定代表人,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务。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人,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修订内容之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等 3项制度的议案》,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 法》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三项制度进行修订,并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更名为《股权投资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制 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表决 结果为: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1)。 三、备查文件 1. 六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 审计委员会决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61c75cc7-7647-4d50-97ec-4e8473d7848d.PDF ─────────┬──────────────────────────────────────────────── 2025-12-01 17:26│河钢股份(000709):中信建投关于河钢股份董事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债券简称:24HBIS01 债券代码:148581.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 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 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11月11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2025年11月26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2025年11月,发行人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提名韩健、王保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选举韩健、王保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董事变动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 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9bde1e52-9a2b-4bc6-9155-c10ab87b664f.PDF ─────────┬──────────────────────────────────────────────── 2025-12-01 17:26│河钢股份(000709):中信证券关于河钢股份董事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 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第六届五次董事 会决议公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11月11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2025年11月26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发行人董事变动 2025年11月,发行人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提名韩健、王保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选举韩健、王保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董事变动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25河钢KY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 ,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 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b53d8387-4608-489e-80ca-3fd05797be59.PDF ─────────┬──────────────────────────────────────────────── 2025-12-01 17:26│河钢股份(00070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钢股份董事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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