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08 中信特钢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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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 │中信特钢(00070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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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1 │中信特钢(000708):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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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0 │中信特钢(00070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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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1 │中信特钢(000708):关于中特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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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1 │中信特钢(000708):中信特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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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7 │中信特钢(000708):2025年下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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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6 │中信特钢(000708):关于调整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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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6 │中信特钢(000708):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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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6 │中信特钢(000708):关于不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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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51 │中信特钢(000708):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中特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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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中信特钢(00070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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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2日(星期五)下午 14:45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山大道 1号中信特钢科技大楼三楼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钱刚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名,代表股份 4,298,930,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7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东 5 名,代表股份 4,017,038,7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9.59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名,代表股份 281,891,7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5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名,代表股份66,837,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名,代表股份 197,4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 名,代表股份 66,640,3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04%。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
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选举票数(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对应有效表 结果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占比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钱刚为 4,296,376,908 99.9406% 当选
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非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 64,284,208 96.1795% -
1.02 选举罗元东 4,298,579,377 99.9918% 当选
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非独立董事 66,486,677 99.4747% -
1.03 选举李丹梅 4,297,759,187 99.9728% 当选
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非独立董事 65,666,487 98.2476% -
1.04 选举李伟为 4,297,758,077 99.9727% 当选
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非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 65,665,377 98.2459% -
1.05 选举党超为 4,297,758,878 99.9727% 当选
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非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 65,666,178 98.2471% -
1.06 选举郏静洪 4,297,667,178 99.9706% 当选
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非独立董事 65,574,478 98.1099%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张晓刚 4,298,291,219 99.9851% 当选
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 66,198,519 99.0436% -
2.02 选举李京社 4,298,818,108 99.9974% 当选
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 66,725,408 99.8319% -
2.03 选举刘卫为 4,298,387,448 99.9874% 当选
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立董事 66,294,748 99.1875%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丁江岚、刘彤彤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aac0b032-ab9d-4480-96b0-0e6d8cc131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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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1│中信特钢(000708):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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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在中信特钢大楼三楼会议中心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出
席会议董事 9 名,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罗元东先生委托郏静洪先生代为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选,董事钱刚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钱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选举罗元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战略、风险及 ESG 委员会由钱刚先生(主任委员)、罗元东先生、李丹梅女士、郏静洪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
由刘卫女士(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党超先生、张晓刚先生组成;提名委员会由张晓刚先生(主任委员)、钱刚先生、李京社
先生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李京社先生(主任委员)、李伟先生、刘卫女士组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罗元东先生为公司总裁。经总裁提名,聘任俞国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海勇先生为
公司副总裁,聘任吴俊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经董事长提名,聘任王海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秘书提名,聘任杜鹤先生
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王海勇先生、杜鹤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本次高管聘任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俞国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次换届后,杨峰先生不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郭家骅先生、黄国耀先生仍在公司若干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杨峰先
生、郭家骅先生、黄国耀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49f0119a-f0f6-490f-bbb3-d5df7c2b3a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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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0│中信特钢(00070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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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
师对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信
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的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的合
法有效性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的了解及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提供的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全部的、真实的
有关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和验证,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6年 5月 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 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并于 2026年 5月 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流程及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14:45在江苏省江
阴市长山大道 1号中信特钢大楼三楼会议中心举行,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网络投票平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
22 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包括视频通讯参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4 人
,代表 5 名股东,代表股份 4,017,038,7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590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统计确认,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63人,代表股份 281,891,771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5.5852%。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
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
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除公司股东外,其他出席会议(包括视频通讯参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采取现场(包括视频通讯方式)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
议通知中的议案逐项进行表决。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产生最终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相关规定,公司就中
小投资者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告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显示,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告中列明的全部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 6名,具体表决结果如下:1.01 选举钱刚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表决结果:4,296,376,90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6%。
1.02 选举罗元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4,298,579,377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8%。
1.03 选举李丹梅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4,297,759,187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8%。
1.04 选举李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4,297,758,077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7%。
1.05 选举党超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4,297,758,87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7%。
1.06 选举郏静洪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4,297,667,17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6%。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独立董事 3名,具体表决结果如下:2.01 选举张晓刚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表决结果:4,298,291,219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1%。
2.02 选举李京社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4,298,818,10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
2.03 选举刘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4,298,387,44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作为普通决议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通过。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 2026年 5月 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该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2a882d55-1379-4470-a233-0c9be3499c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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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1│中信特钢(000708):关于中特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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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0708 股票简称:中信特钢
债券代码:127056 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恢复转股时间:公司2025年下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5月21日)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2025年下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如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的,或者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
的,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公司应在可转债暂停转股后及时办理权益分派事宜,并及时申请可转债于除权除息日恢复转
股。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56,债券简称:中特转债)已于2026年5月13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中特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公司2025年下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2025年下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前述规定,“中特转债”将于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6年5月21日起恢复转股。
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b47c210-6f63-4177-9c48-5bd661922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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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1│中信特钢(000708):中信特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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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特钢(000708):中信特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ac7f7ca-4508-421f-ad30-ddb1bb9dd6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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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7│中信特钢(000708):2025年下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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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6 年 4 月 9日召开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2025 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5 年下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2,25
0,000,000 元(含税),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95%,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按照公司截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的股本 5,047,158,137 股计算,每 10股约派发现金红利
4.4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分配比例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业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按照分配总额(含税金额2,
250,000,000 元)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 220 股,由 5,047,158,137 股变动至 5,047
,158,357股,分配比例由每 10 股派发约 4.46 元(含税),变动至每 10 股派发4.457954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分派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下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47,158,3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457954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01215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
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9159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4579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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