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07 双环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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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4 │双环科技(000707):双环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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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4 │双环科技(00070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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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4 │双环科技(000707):双环科技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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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8 │双环科技(00070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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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7 │双环科技(000707):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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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6 │双环科技(000707):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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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双环科技(000707):独立董事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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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双环科技(000707):双环科技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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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双环科技(00070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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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 │双环科技(00070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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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4│双环科技(000707):双环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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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委派本律
师出席公司召开的二○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 年 8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
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
出了《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
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超
过 15 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 9月16日 14时 50分在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 26 号双环科技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如
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汪万新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9月 9日。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9,290,592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2.111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通知召开时,没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9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9,290,5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116%。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9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23,3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315%。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审议的提案为: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修订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307,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4%;反对9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4%;弃权 5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462%。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9,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272%;反对
9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068%;弃权 5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9%。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300,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45%;反对 9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7%;弃权 6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3,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776%;反对
9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87%;弃权 6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37%。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298,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30%;反对 9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7%;弃权 6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1,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023%;反对
9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702%;弃权 6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75%。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二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e1d87b53-58cc-4baf-ae14-12e4cb8953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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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4│双环科技(00070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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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 14:5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
6日上午 9:15-下午15:00。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 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 26 号双环科技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万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9,290,592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111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0人,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9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9,290,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11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0 人,代表股份 2,523,3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315%。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8,307,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94%;反对 9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4%;弃权 5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6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9,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272%;反对 923,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068%;弃权 5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8,300,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45%;反对 9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7%;弃权 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3,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776%;反对 924,
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187%;弃权 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3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8,298,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30%;反对 9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7%;弃权 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1,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023%;反对 925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702%;弃权 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7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彭磊、方伟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0fe89c3a-c7d0-4617-9a6f-e3d869ade5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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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4│双环科技(000707):双环科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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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科技(000707):双环科技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f20b4492-cc3d-4137-93f5-0ef79ebdd3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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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8│双环科技(000707):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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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科技(000707):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a9f7785b-7f1f-4605-b940-84fbfce30c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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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7│双环科技(000707):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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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科技(000707):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918d480d-72c7-4c59-be15-f484ad18e0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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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6│双环科技(000707):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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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11日以电子通讯的形式发
出。
2.本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5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汪万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38491a9d-6efa-4c03-ace3-709a81a978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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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双环科技(000707):独立董事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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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对报告期内关
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审核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审核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截止本披露日公司没有对外担保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f52fe480-1046-41ec-9177-8b8a13babf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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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双环科技(000707):双环科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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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科技(000707):双环科技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0cd24529-3d20-429f-b90c-c560b67176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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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5│双环科技(00070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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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
称“法律法规”),以及《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
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包括至少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立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在任期内,如有委员辞任的,应当向公
司提交书面辞任报告,公司收到书面辞任报告之日生效;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同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委员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
新的委员;在新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应根据本工作细则补
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对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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