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81 视觉中国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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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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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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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41 │视觉中国(00068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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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47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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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47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 │所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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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47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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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47 │视觉中国(000681):视觉中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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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47 │视觉中国(00068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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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47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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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47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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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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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15
:00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公司2层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9:2
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董事
长廖杰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028人,代表股份208,583,412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156%(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00,577,43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9
98,800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9,578,636股,且相关比例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
四位小数,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02,124,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92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24人,代表股份6,4
58,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3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24人,代表股份6,458,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24人,代表股份6,458,52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32%。
3.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形成了以下决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728,5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反对 72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5%;弃权 13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03,6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632%;反对 72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14%;弃权 13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454%。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孙冬松、彭秀
3. 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0989ae33-5f5f-4b7d-a423-927b101226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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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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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德京(会)字[2026]0028 号
二〇二六年三月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层 邮编: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s Tower,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
.R.C.
电话(Tel): 010-56500900 传真(Fax): 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6]0028 号致: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14日在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召集人、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的
对象、贵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会议的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
议,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3月 31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号院 204号楼 2层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
长廖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3月 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月 31日 9:15至 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召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028人,代表股份208,583,412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156%(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
股份总数为700,577,43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998,800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207,728,5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5901%;反对72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0.3465%;弃权13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03,6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6.7632%;反对 722,800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1914%;弃权 132,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0454%。
本所律师和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
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5df12b27-d72d-4acc-9e96-272a954bb0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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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41│视觉中国(00068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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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00068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bf3f72a-d7cc-4612-bf7a-e40d0faaa9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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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47│视觉中国(000681):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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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000681):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3d50004-8dd4-46f2-a090-38748ee24a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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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47│视觉中国(00068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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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审众环”)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
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
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视觉中
国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
用,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
13次。
(2)47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
42人次。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审众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
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
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了会计师关于202
5年度审计范围、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策略、重要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程序等相关事项的汇报,并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
(三)2026年3月,在中审众环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初稿情况的沟通会
,就公司经营情况、重大审计发现、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及时掌握年审工作的具体情况。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
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
任与义务,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顺利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4894b93-f955-408c-8e10-d15fb68dcb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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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47│视觉中国(000681):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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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背景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应对汇率波动,避免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幅度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公司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二、拟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概况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外汇即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即期外汇买卖(延时交割)、外汇
掉期(人民币与外币掉期)等产品。公司资金管理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和汇率变动情况适时适度调整,以实现风险对冲,降低汇
率波动对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及期限: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 1亿人民币,期限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授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其他:外汇远期锁汇业务根据金融机构要求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
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差额交割等方式结束交易。公司主要在银行外汇衍生品授信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三、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各国货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在增强,为应对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幅度时,汇兑损益
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较大的经营业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密切的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公司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四、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外汇衍生品到期或择期交割时,合约汇率与交割日市
场汇率差异将形成实际交易损益并冲销重估损益的累计值形成投资损益。
2、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因此,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手均为拥有良好信用且
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以降低履约风险。
3、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远期锁汇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外汇远期锁汇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
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远期锁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远期锁汇业务
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
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远期锁汇业务进行
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开展外汇远期锁汇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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