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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80(山推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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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680 山推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0 00:00 │山推股份(000680):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9-15 17:02 │山推股份(000680):山推股份公司关于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备案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接收的公 │ │ │告 │ ├─────────┼──────────────────────────────────────────────┤ │2025-09-10 00:00 │山推股份(000680):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0 00:00 │山推股份(000680):山推股份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03 18:44 │山推股份(000680):山推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9-02 16:41 │山推股份(000680):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 │ ├─────────┼──────────────────────────────────────────────┤ │2025-08-28 19:22 │山推股份(000680):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发行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 ├─────────┼──────────────────────────────────────────────┤ │2025-08-22 20:49 │山推股份(000680):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8-22 20:49 │山推股份(000680):山推股份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2 20:49 │山推股份(000680):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5-09-20 00:00│山推股份(000680):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 10,762,650 股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2、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 应以 0.0347488 元/股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0.347488 元。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0347488 元/股=52,128,298.67 元/1,500,142,612 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综上,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347488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 案属于本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2 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 1,500 ,142,61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 5,541,050 股股份后的 1,494,601,5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议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因公司回购股份造成分红股份基数发生改变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2、截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10,762,650 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1,489,379,9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0.35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共计 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52,128,298.67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1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 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5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月 25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9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现金红利先由公司统一留存,待解锁 后再行发放;若该部分股份不能解锁,则公司不再发放此部分现金红利,由公司收回)。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1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 08*****201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3 08*****99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月 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 327 国道 58 号 3、咨询联系人:付丽媛 贾 营 董建军 4、咨询电话:0537-2909532 5、传真电话:0537-234041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b07c5148-b474-4558-9882-bb8a713c4e31.PDF ─────────┬──────────────────────────────────────────────── 2025-09-15 17:02│山推股份(000680):山推股份公司关于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备案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接收的公告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8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 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 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发行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备案申请材料,并于近日 获中国证监会接收。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 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68d67d35-978b-47f3-8d6a-3d62bf9d21c7.PDF ─────────┬──────────────────────────────────────────────── 2025-09-10 00:00│山推股份(000680):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山推股份(000680):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40095827-e7e9-4182-8750-a361fd8019e0.PDF ─────────┬──────────────────────────────────────────────── 2025-09-10 00:00│山推股份(000680):山推股份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9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9日(星期二),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 327 国道 58 号公司总部大楼 205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李士振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00 人,代表股份 816,274,0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4.61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 604,402,9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39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8 人,代表股份 211,871,0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58%。 4、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加通讯的形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后附《山推股份 2025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1、公司 2025 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2、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增加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了与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 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3.02、审议通过了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 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3.03、审议通过了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 601,105,285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项瑾、沈博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a7f11b88-606b-4bb1-99fe-619e848b1a9d.PDF ─────────┬──────────────────────────────────────────────── 2025-09-03 18:44│山推股份(000680):山推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刊登了《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网络 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 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是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9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9日(星期二),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9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3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9月 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5 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 √ 2.00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 √ 3.00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3.01 与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 3.02 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 3.03 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 (二)议案审议说明 1、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公告。 2、议案 3为关联交易和逐项表决事项,需逐项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深圳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请持 本人身份证、深圳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 理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董事会办公室。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丽媛 贾 营 联系电话:0537-2909616,2909532 传 真:0537-2340411 电子邮箱:zhengq@shantui.com 2、会议费用:股东出席会议期间,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611c8399-c806-4476-9c55-8e97dfc1fff0.PDF ─────────┬──────────────────────────────────────────────── 2025-09-02 16:41│山推股份(000680):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山推股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 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13.88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山推股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报告书》(2025-033号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山推股份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报告书》的约定,在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年 7月 15 日起,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将由不超过 13.8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3.82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2025-048 号公 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8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5 年 8 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541,0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7%,最高成交价 9.24 元/股,最低成交价 8.64 元/股,成交总金额 49,989,106.50 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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