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76 智度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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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34 │智度股份(000676):关于对智度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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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2 │智度股份(000676):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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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智度股份(000676):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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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智度股份(000676):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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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智度股份(00067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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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智度股份(000676):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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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智度股份(00067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家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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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智度股份(000676):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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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智度股份(000676):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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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智度股份(00067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家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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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34│智度股份(000676):关于对智度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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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 56 之三 404 室;
陆宏达,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71 号)查明的事实,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 2020 年出售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披露
,并对交易中涉及的股权回购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 2020年出售子公司的公告披露不完整、2020 年至 2023 年年报对相关股
权回购事项的会计处理不准确,导致 2020 年至 2023 年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该事项下,202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7 月,公司控
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智度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5106 万元,公司未如实进行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0.2.3 条第一款、第 10.2.4
条,《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
第 2.1.1条第一款、第 4.1.3 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陆宏达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一
款、第 4.3.5 条,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一款、第 4.3.5 条,对
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 月修订)》第 17.2 条、第 17.3 条,《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以及《股票上市规— 2 —
则(2024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
一、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陆宏达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E4F5B057A3FE01402F93BB8E0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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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2│智度股份(000676):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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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度股份”)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
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陆宏达、赵立仁、陈志峰、刘韡、兰佳、汤政、张婷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7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内容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陆宏达、赵立仁、陈志峰、刘韡、兰佳、汤政、张婷:
经查,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未完整披露控制权结构。智度股份间接控股股东为北京智度德正投资有限公司,其股东赵立仁与陆宏达签署了股权代持协议
,智度股份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无实际控制人提示性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等披露文件未准确、完整披露股权结构,迟至2
025年4月29日才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有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
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一是2019年12月,公司子公司广州市智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间接向公司关联方西藏智恒实业有限公司
出借资金4500万元。有关资金及利息在2020至2024年间陆续归还。二是公司2020年至2023年通过供应商累计向关联方转账4909万元,
截至2025年4月,相关款项已退还。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
定。
三、未完整披露关联交易并进行正确会计处理。智度股份2025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
020年出售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披露,并对交易中涉及的股权回购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2020年出售子公司的公告披露
不完整、2020年至2023年年报对相关股权回购事项的会计处理不准确,导致2020年至2023年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该事
项下,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智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集团)与智度股份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
来5106万元,公司未如实进行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智度股份时任董事长陆宏达,时任董事长赵立仁,时任总经理陈志峰,财务总监刘韡,时任副董事长兰佳,时任副总经理汤政,时
任监事会主席兼人力总监张婷,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陆宏达对公司以上全部违规行为
负有主要责任,赵立仁对公司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兰佳对公司第二项违规行为的第一个事项负有主要责任,陈志峰、刘韡
、张婷对公司第二项违规行为的第二个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汤政对公司第三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智度股份、陆宏达、赵立仁、
陈志峰、刘韡、兰佳、汤政、张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强化公司会
计核算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涉问题,将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总结、整改。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广东证
监局的要求,充分吸取教训,持续加强《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同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次收到决定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做好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规范治理等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a3daa0f9-2bcd-4753-9f8f-07bfff8092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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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智度股份(000676):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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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或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 5月 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7名,参会董事 7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董事、总经理肖欢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董事肖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二)《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 23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 2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五)《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六)《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定于2026年6月4日(周四)下午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霱公府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周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d69b1a9-d6e1-4680-a1df-aa337fe067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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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智度股份(000676):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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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已补选非独立董事;刘广飞先生已辞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正
常履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对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
战略委员会 肖欢 张婷,陈家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家华 王利娜、肖欢
提名委员会 陈家华 肖欢、王利娜
审计委员会 王利娜 陈家华,张婷
上述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陈家华担任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e6ded3a-e9b2-41e4-92d0-79d81f9b3a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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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智度股份(00067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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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23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江苏省财政厅 0012336
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
人。
财务信息: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9,572.28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
客户情况:2025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92家,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
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38.1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天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
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
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先锋先生: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衡所执
业;自 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 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倩女士: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 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为 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林先生: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3年开始
为本公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先锋最近三年受到监管警示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林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
投入的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 230 万元,预计 2026年度审计费用 23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
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天衡所在2025年的审计工作中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反映了公
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天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所
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
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7b64489-5d1d-4349-b07f-6d44dcdfe4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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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智度股份(000676):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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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确定)。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
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
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e09265f-51c1-44ac-bad7-85c0c2ae3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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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智度股份(00067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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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陈家华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六、本人担任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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