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72 上峰水泥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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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37 │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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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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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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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上峰水泥(00067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5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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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上峰水泥(00067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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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上峰水泥(000672):公司章程(2026年5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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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08 │上峰水泥(00067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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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1:40 │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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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5 │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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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5 │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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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37│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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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及相关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969,395,45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5,987,940.00股后的 953,407,5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800000
元(含税),送红股 0.0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457,635,604.80 元(含税),占上市公司
本年度归母净利润(合并报表)的 71.7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自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均为 969,395,450.00股。若在权益分派方案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9,395,45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5,987,940.00股后的 953,407,
5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4.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
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3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6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为了保证权益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权益分派业务时已承诺,确保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不发生变动。经公司总股本 969,395,45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5,987,940.00 股,公司
实际发行在外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的股数为 953,407,510.0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38 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100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3 08*****16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0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5,987,940.00股不参与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分红的总金额=(本次权益分配
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28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10股,即(969,395,450.00- 15,987,940.00)
×4.8÷10= 457,635,604.80元。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股现金分红比例(采取保留 6位小数的处理方式,且不四舍五入)应参照以下公式: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
=457,635,604.80元÷969,395,450.00股×10股
=4.720835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按照上述原则和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0〕÷(1+0)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720835。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号楼E单元
咨询联系人:杨旭
咨询电话:0571-56030516 传真电话:0571-5607506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ce5ff67-8dbc-4d85-96af-69cfdd2274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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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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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7c9156c-590c-4ee3-9645-7d874ac4df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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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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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426d672-377b-4b0f-a345-55c677865b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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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上峰水泥(00067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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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959349a-0d5a-4cc7-ba3f-450c31d653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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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上峰水泥(00067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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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3fca849-18a4-4190-8c9f-76480bec7c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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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上峰水泥(000672):公司章程(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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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公司章程(2026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1bb638a-52bd-4d53-acd0-51293ca46b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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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08│上峰水泥(00067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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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11 日、2026 年 5月 12 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之情形。
二、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竞价交易异常波动之情形,公司已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 2026 年 3月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芯
材科技有限公司以收购及增资方式控股美琪电路(江门)有限公司 75%股权。目前,美琪电路的营业收入及总资产占公司合并报表比
例均不足 1%,短期对公司业务规模及财务状况影响较小,该业务尚处于培育初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公
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所持有的13,334,221股公司股票锁定期12个月已于2026年 4月 16日届满,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存续期内,公司第三期持股管
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
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0ca0dce-7ff0-4331-bfc2-1b74976cdd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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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1:40│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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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f7a6445-b4a7-4893-ac03-6788a8898c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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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5│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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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81212c7-279c-44b4-8804-ba9c82bd4e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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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5│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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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8db3602-f310-4d1a-aa7e-928c25df9f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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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4│上峰水泥(00067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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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职权,积极参加公司 2025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
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审计监督及薪酬考核等方面工作,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稳健长远发展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切实
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杜健,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2006 年至今,任职于浙江大学
管理学院,先后担任浙江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博士后、讲师及副教授,现任浙江大学创新创业与战略学系教授,博导,浙江大学MB
A教育中心主任。2025年 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俞锋(召集人)、刘宗虎、王志、杜健、瞿辉。
审计委员会:刘强(召集人)、杜健、刘宗虎。
提名委员会:杜健(召集人)、李琛、俞锋。
(三)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均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上市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次股东会。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当选为公司新一届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亲自出席公司 3次股东
会会议,报告期内其余股东会会议因尚未任职未出席。
(二)出席董事会及投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14次董事会,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当选为公司新一届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亲自出席公司 10 次
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其余董事会会议因尚未任职未出席。
履职期内,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同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具体履职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并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委员
职责,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并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则开展相关工作,
为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落地提供决策建议。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并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委员
职责,分别就公司补选董事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审核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对所
有议案表示同意的审核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5、其他特别职权履职情况
2025年度,除正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外,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
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利用参加股东会的机会与参会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同时,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
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
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
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年报审计初步审计意见确定后,与年审会计师进
行现场沟通。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与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站在专业角度发表意见和建议。此外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日。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相关委员会委员,忠实履行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认真审议内容的基础上,本
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具体关注事项如下:
1、关于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事项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两项议案,我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认真审核及询问后
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定
期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我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该事
项进行审核后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大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王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我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王志先生的相关资料,经
审核,王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我与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一致同意提名王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四、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方式对公司发展情况进行多方面了解,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通过现场、电话、邮件
等方式,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对公司发展战略、投资并
购方向提出合理化建议。
2、报告期内,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关注公司有关的宣传和报道,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对公司信息
披露情况给予重点关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报告期内,通过听取公司管理层就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的汇报,及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等
事项进行监督和核查,发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守信,认真履职,谨慎行事,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
情况,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发挥
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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