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61 长春高新 更新日期:2025-08-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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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8:41 │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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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境外子公司苯磺酸氨氯地平口服溶液用冻干粉在美国获批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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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20:57 │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子公司注射用伏欣奇拜单抗在境内获批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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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46 │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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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46 │长春高新(00066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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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42 │长春高新(00066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
│ │司上市相关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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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2 │长春高新(00066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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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子公司流感病毒裂解疫苗(BK-01佐剂)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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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22 │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子公司GenSci134注射液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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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22 │长春高新(000661):关于醋酸甲地孕酮口服混悬液(美适亚)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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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8:41│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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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
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 券 时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经 济
参 考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
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5年7月31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894,5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9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12.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00元/股,合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399,999,400.76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A股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2/ca4b3c68-fa02-438a-9f16-5c5b6fa527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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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境外子公司苯磺酸氨氯地平口服溶液用冻干粉在美国获批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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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控股子公司 Brillian Pharma INC.(以下简称“
倍利年”)申报的苯磺酸氨氯地平口服溶液用冻干粉已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上市。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苯磺酸氨氯地平口服溶液用冻干粉
商品名称:Sdamlo
获批适应症:适用于 6 岁以上和成人高血压,以及成人慢性稳定性心绞痛,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经血管造影证实的冠心病。
二、药品的其它情况
高血压是一种以动脉血压持续升高为特征的慢性疾病,若长期控制不佳,会对身体多个器官和系统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引发致命
性并发症。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 2024 年 10 月发布的数据,2021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期间,美国18 岁及以上成年人
高血压患病率为 47.7%,6-17 岁的美国儿童高血压患病率为3.8%。美国高血压指南治疗指出药物治疗儿童及青少年高血压治疗的总
体目标是降低靶器官损伤的风险,最终降低成人高血压及心血管疾病的风险,氨氯地平作为长效二氢吡啶钙通道阻滞剂,是儿童高血
压治疗初始阶段的首选药物。
苯磺酸氨氯地平口服溶液用冻干粉是倍利年研发的一款专门针对 6 岁以上儿童和存在吞咽困难的成人高血压患者的 505B2 改良
型创新药,能够降低 6 岁以上儿童和成人的血压,可以减少致命和非致命心血管事件的风险。
苯磺酸氨氯地平口服溶液用冻干粉是倍利年根据目前已获 FDA 批准的市售同类原研产品进行改剂型开发,在临床上使用方便,
用药计量准确,味道容易入口,能够提高儿童患者的用药便利性、舒适性和顺从感,产品在室温下贮存,无需冷链运输和储存,能够
保障患者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产品获批有利于丰富倍利年的美国产品布局,增强公司在医药市场的竞争力。公司将积极组织开展相关产品的市场推广、生产
和销售工作,推动产品在市场上的广泛应用,为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产品市场销售受诸多因素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c1ef2f0f-e83e-4b88-9dc7-812e331ad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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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20:57│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子公司注射用伏欣奇拜单抗在境内获批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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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控股子公司长春金赛药
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赛药业”)申报的注射用伏欣奇拜单抗已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注射用伏欣奇拜单抗(曾用名注射用金纳单抗)
商品名称:金蓓欣
获批适应症:适用于对非甾体类抗炎药和/或秋水仙碱禁忌、不耐受或缺乏疗效的,以及不适合反复使用类固醇激素的成人痛风
性关节炎急性发作。
二、药品的其它情况
注射用伏欣奇拜单抗是公司研发的一款新型全人源抗 IL-1β 单克隆抗体药物,属于治疗用生物制品 1 类新药,可特异性结合
人 IL-1β,阻断 IL-1β 诱导的炎性介质产生,用于成人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患者。
痛风性关节炎是一种单钠尿酸盐沉积在关节所致的晶体相关性关节病,是我国最常见的炎症性关节炎之一,患病率逐年升高。但
部分患者对传统治疗药物无效、耐受性差或存在禁忌,导致痛风控制不佳。IL-1 抑制剂被国内外指南共同推荐用于上述患者的治疗
,但此前国内尚无此类药物获批痛风治疗相关适应症。
注射用伏欣奇拜单抗已完成的关键临床试验“评估注射用金纳单抗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双模拟、阳
性对照、多中心的Ⅲ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伏欣奇拜单抗 6 小时即可快速起效,72 小时镇痛效果与激素相当,6 个月内首次复发
风险降低近 90%,且安全性良好。公司注射用伏欣奇拜单抗作为国内首个获批用于治疗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的 IL-1抑制剂,其精
准、长效抗炎的优势将为痛风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产品获批有利于丰富公司成人自免领域的产品布局,增强公司在医药市场的竞争力。公司将积极组织开展相关产品的市场推广
、生产和销售工作,推动产品在市场上的广泛应用,为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产品市场销售受诸多因素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79d77b28-72d3-4c29-a7bd-0dd73d9fbb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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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46│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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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
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 券 时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经 济
参 考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
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894,5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9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12.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00元/股,合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399,999,400.76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A股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afabaa13-268b-4b98-beb2-09ed951074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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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46│长春高新(00066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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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经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
25 年 6 月 26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 13:3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姜云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
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深化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加快公司国际化进程,增强公司在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国际品牌形象,公司拟在境外发
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 H 股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43b8c1bf-5c60-414a-8ade-8159e334cb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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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42│长春高新(00066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
│市相关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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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
为深化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加快公司国际化进程,增强公司在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国际品牌形象,公司拟在境外发
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H 股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 H 股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公司已按合规流程确定并启动与相关中介机构的沟通与合作,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
中介机构就本次 H 股上市的具体推进工作进行商讨,关于本次 H 股上市的细节尚未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待确定具体方案后,
本次 H 股上市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等相关监管机构审核批准。本次 H 股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根据本次 H 股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次 H 股上市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e1a4dd35-ab53-44f6-bc24-259a675859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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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2│长春高新(00066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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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总股本为 407,937,529 股,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6,223,117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权利。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407,937,529股扣除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6,223,117股后的401,714,412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6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0
44,457,471.2 元=401,714,412 股×2.6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
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25.
603368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2.5603368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2.5603368元/股=1,044,457,47
1.2元÷407,937,529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2.560336
8/股。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12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公司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7,937,52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的股份 5,063,217股后的402,874,3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6.00 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新增回购股份 1,159,9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223,117股。
根据“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7,937,529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6,223
,117 股后的401,714,412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 26元(含税)。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223,117.00 股后的 401,714,412.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3.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5.2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2.6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月 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6 长春超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3*****935 王思勉
3 01*****518 金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 月 25日至登记日:2025年 7月 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1,044,457,471.2元=401,714,412股×2.6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
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
利应以 25.603368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2.5603368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2.5603368 元/股=1
,044,457,471.2元÷407,937,529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
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2.5603368/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季
咨询电话:0431-80557027
传真电话:0431-80557027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d27a967b-f68d-4678-9912-1dea873926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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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子公司流感病毒裂解疫苗(BK-01佐剂)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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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百克生物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百克生物流感病毒裂解疫苗(BK-01佐剂)临床试验申请获
得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受理号:CXSL2500239
通知书编号:2025LP01603
药品名称:流感病毒裂解疫苗(BK-01佐剂)
结论:同意开展预防疫苗相关型别流感病毒引起的流行性感冒的临床试验
批准日期:2025 年 06月 19日
二、药品的其它情况
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流感病毒因其基因多变性、宿主多样性,可在人群中广泛传播,每年可造成约
300 万~500 万严重病例和 29 万~65 万例死亡。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预防流感最有效的方法是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对具有
严重流感并发症高风险的人群以及与高危个人同住或为其进行护理的人尤为重要。
本次百克生物获批临床的流感病毒裂解疫苗(BK-01 佐剂)接种对象为 60 岁及以上人群,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更强的免疫应
答,用于预防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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