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59 珠海中富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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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22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拟注销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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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21 │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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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19 │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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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9:41 │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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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9:40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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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6:57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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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4 │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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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4 │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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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4 │珠海中富(000659):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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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4 │珠海中富(000659):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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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22│珠海中富(000659):关于拟注销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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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事项概况
基于业务运营的实际情况,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全资孙公司武汉乐富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包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孙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拟注销全资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乐富包装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MA7F2M7B9K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汇通大道 92 号 3 号
5、法定代表人:余晓辉
6、注册资本: 2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2 年 01 月 14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
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中富容器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67.84 万元,净资产 203.66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36.66 万元,净利润-131.6
5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206.86 万元,净资产 203.66 万元;2025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73 万元,净利润-0.
6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注销全资孙公司的原因说明
截至目前,武汉包装已无实际经营业务,为优化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经公司研究决定注销该公司。
四、拟注销子公司及孙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全资孙公司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告范围。注销后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不会对公司整体
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7ac8cdff-6d01-4d0b-916f-eb874354d0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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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21│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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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其中,董事长许仁硕,董事
李晓锐,独立董事徐小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基于业务运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注销全资孙公司武汉乐富包装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孙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销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585b84ee-bf77-467f-8ffa-6aacc3fee9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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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19│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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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e3f1fbf-292c-4e07-8e0f-56e55b156a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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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9:41│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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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5年9月2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其中
,董事长许仁硕,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游雄威、徐小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
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容器”)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4,500 万元,
杭州容器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并由公司承担流动性支持责任及全资孙公司上海富粤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
暨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fa9e8b9b-8497-4e4b-8458-108f5dfefc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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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9:40│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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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容器”
)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4,500 万元,杭州容器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并由公司承担流动性支持责任及全资孙公司上海富
粤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粤”)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
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中富容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5 年 12 月 29日
3、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0 号大街 29 号
4、法定代表人:张颖娴
5、注册资本:1464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PET(聚脂)饮料瓶及配套产品,PET 瓶胚(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杭州容器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8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3,337,049.25 269,358,231.18
负债总额 20,736,621.66 21,198,302.3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5,495,848.65 5,957,529.37
净资产 242,600,427.59 248,159,928.80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8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755,317.96 20,163,064.33
利润总额 6,455,030.62 7,620,687.08
净利润 4,631,675.31 5,559,501.21
9、被担保人杭州容器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物基本情况
权利人 序 权属证书编号 土地使用权 建筑面积
号 面积(㎡) (㎡)
杭州中富容 1 杭经出国用(2002)第 0005 号 40,869
器有限公司 2 杭房权证经字第 0000221 号 4,551.23
3 杭房权证经字第 0000223 号 20.89
4 杭房权证经字第 0000224 号 97.74
5 杭房权证经字第 0000225 号 100.29
6 杭房权证经字第 0005751 号 12,826.75
7 杭房权证经字第 0005752 号 81.3
8 杭房权证经字第 12422446 号 13,597.72
9 杭房权证经字第 0000222 号 58.64
备注:序号 9《杭房权证经字第 0000222 号》58.64 ㎡未作评估。
根据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出具的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杭八达估字 (2025)FC-1278 号],上述序号 1 至 8的不动产评估总价为 10,000 万元。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
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4,500 万元;
2、借款用途:日常经营;
3、贷款期限:3 年;
4、年 利 率:以银行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5、杭州容器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并由公司承担流动性支持
责任及上海富粤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9,376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31.7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be167518-aa13-421b-95ee-86ae34a304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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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6:57│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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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管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向新提质 价值领航——2025 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月活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9 日(周五)15:30-17:00。
届时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将在线就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
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f19f032e-d198-4dc2-a790-af50e53efd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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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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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5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 年 9 月 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98 号南方精典大厦 5 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仁硕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176 人,代表股份 210,863,38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4006%,出
席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201,961,20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708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东。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共174 人,代表股份 8,902,17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924%。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08,392,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82%;反对 2,31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
73%;弃权1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5%。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6,431,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2450%;反对 2,313,8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9914%;弃权 15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08,392,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82%;反对 2,31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
73%;弃权1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5%。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6,431,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2450%;反对 2,313,8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9914%;弃权 15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
2.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08,447,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44%;反对 2,2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
59%;弃权1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6,486,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8651%;反对 2,268,6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837%;弃权 14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
2.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208,447,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44%;反对 2,2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
59%;弃权1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6,486,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8651%;反对 2,268,6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837%;弃权 14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13%。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4、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08,425,0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437%;反对 2,29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
82%;弃权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1%。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6,463,8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101%;反对 2,294,6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7757%;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4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5、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08,450,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59%;反对 2,26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
60%;弃权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1%。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6,489,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8999%;反对 2,268,8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859%;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4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08,450,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59%;反对 2,2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
59%;弃权14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2%。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6,489,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8999%;反对 2,268,6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837%;弃权 14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65%。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刚先生、唐伟振先生
3、结论性意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
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ef7770a5-0c6a-466a-952f-28ee72ccd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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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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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珠海市情侣中路 47 号怡景湾大酒店五层
电话: 86-756-8893339 传真: 86-756-8893336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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