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59 珠海中富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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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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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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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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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34 │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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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34 │珠海中富(00065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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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30 │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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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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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6 │珠海中富(00065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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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6 │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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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5 │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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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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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因生产经营的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富(曼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曼
谷”)拟购买冷水机、空压机等设备,金额为 596 万元。
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交易前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同类型生产设备金额约为 1803 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州市凌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荔新十二路 4 号厂房(自编号A2)第一层 101
4、法定代表人:刘靖
5、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797372580Y
7、经营范围: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
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通用机械设备零售;机械配件零售;通用设备修理;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
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洁净净化工程设计与施工;通用机械设备销售。
8、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刘靖 65% 650
2 蔡军 30% 300
3 李永辉 5% 50
9、广州市凌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
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0、信用情况:截至目前,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广州市凌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拟购买设备的基本情况
中富曼谷此次购买冷水机、空压机等设备,用于瓶胚生产改善。上述设备合同总价为 596 万元人民币。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中富曼谷购买冷水机、空压机等设备,是为了生产改善、提升效率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优化公司在东南亚
地区供应能力。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将有利于提升公司营收和盈利能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该事项存在可能因为市场竞争的原因导致不达预期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82e20e4-5719-4e61-b030-9ce82c2ce0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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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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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财务资助金额、期限及用途
因经营发展需要,自 2023 年 12 月至 2026 年 3 月期间,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控股股东陕西
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累计签署了 6份《借款协议》及相关展期协议,合计借款金
额 3.6 亿元。
现经双方经协商,同意将该 6 份《借款协议》及相关展期协议合计 3.6 亿元借款的借款期限统一调整为新借款协议生效日起的
一年;同意将该 6 份借款协议 3.6 亿元的借款利息统一调整为年利率 3%,自新借款协议生效日起执行。(在借款期限内,如果一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发生调整,借款利率按调整后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该借款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
金及偿债的需求,可以提前分期分批还款。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该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0 条第四项“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规定。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0 条的相关规定,就该事项已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第 6.3.7 条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陕西新丝路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2026 年 5月 1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仁硕先生、陈衔佩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 年 08 月 10日
出资额:60,1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陕西仁创科能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泾晨路与泾干二街十字东北角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4月 30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0,796.64 111,306.98
负债总额 60,589 61,095.4
净资产 50,207.64 50,211.58
营业收入 2,212.11 501.73
净利润 834.34 3.93
2、股权结构
序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号
1 陕西仁创科能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 0.1663%
2 广州市昕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 33.2779%
3 珠海横琴悦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000 33.2779%
4 深圳银盟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33.2779%
合计 60,100 100%
3、陕西新丝路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陕西新丝路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本次关联交易系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
2、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 3%(在借款期限内,如果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发生调整,借款利率按调整后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执行。);
3、借款期限:1年;
4、借款用途: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及偿债的需求;
5、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状况通过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的方式融资,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及资金利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及
偿债的需求。本次财务资助资金的利率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接受陕西新丝路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为 3.6 亿元。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财务资助外,公司与陕西新丝
路及其关联方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69.47 万元,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0 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11d5ed8-ed1d-46cc-a707-61bb2cd6a2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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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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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其中,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
徐小宁、游雄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设备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富(曼谷)有限公司拟购买冷水机、空压机等设备,金额为 596 万元。按照连续十二个
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交易前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同类型生产设备金额约为1803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设备的
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因经营发展需要,自 2023 年 12 月至 2026 年 3 月期间,公司与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累计签署了 6 份《借款协议》及相关展期协议,合计借款金额 3.6 亿元。
2、现经双方经协商,同意将该 6份《借款协议》及相关展期协议合计 3.6 亿元借款的借款期限统一调整为新借款协议生效日起
的一年;同意将该 6 份借款协议 3.6 亿元的借款利息统一调整为年利率 3%,自新借款协议生效日起执行。(在借款期限内,如果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发生调整,借款利率按调整后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该借款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
资金及偿债的需求,可以提前分期分批还款。
3、该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0 条第四项“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规定。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0 条的相关规定,就该事项已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第 6.3.7 条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股东会审议。
4、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陕西新丝路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关联董事许仁硕先生、陈衔佩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回避:2 票,表决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e9efad0-6e77-442e-883a-122adb0f37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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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3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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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4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98 号南方精典大厦 5 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仁硕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198 人,代表股份 213,091,00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5739%,出
席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202,267,60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732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东。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共196 人,代表股份 10,823,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8418%。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11,815,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13%;反对 653,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67
%;弃权6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19%。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9,854,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5382%;反对 653,58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23%;弃权 62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895%。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211,812,6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01%;反对 653,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67
%;弃权62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2%。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9,851,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5139%;反对 653,58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23%;弃权 62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38%。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211,812,6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01%;反对 653,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67
%;弃权62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32%。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9,851,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5139%;反对 653,58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23%;弃权 62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38%。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211,302,0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05%;反对 653,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67
%;弃权1,13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28%。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9,340,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262%;反对 653,58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23%;弃权 1,13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014%。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11,308,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35%;反对 655,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75
%;弃权1,1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9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9,347,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846%;反对 655,28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876%;弃权 1,1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78%。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11,310,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43%;反对 653,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67
%;弃权1,1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9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9,349,0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999%;反对 653,58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23%;弃权 1,1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78%。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 210,512,6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900%;反对 1,4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
98%;弃权1,12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02%。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8,55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8334%;反对 1,448,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146%;弃权 1,12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52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10,465,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79%;反对 1,466,0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
80%;弃权1,1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1%。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8,504,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4104%;反对 1,466,08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726%;弃权 1,15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17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210,417,0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51%;反对 1,544,0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
46%;弃权1,12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02%。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8,455,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9746%;反对 1,544,08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734%;弃权 1,12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52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刚先生、唐伟振先生
3、结论性意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d12d369-dd91-45c9-9e50-699c812504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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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34│珠海中富(00065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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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管理工作,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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