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59 珠海中富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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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8:25 │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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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8:24 │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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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26 │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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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25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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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22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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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22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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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21 │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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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20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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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20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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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20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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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8:25│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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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5ce43731-9333-4b0b-919d-6aa8d24f39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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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8:2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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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 年 12 月 17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 12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98 号南方精典大厦 5 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仁硕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155 人,代表股份 209,203,40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2715%,出
席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201,961,20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7082%,为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东。(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
理人)共154 人,代表股份 7,242,19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633%。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08,457,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35%;反对660,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8%;
弃权8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7%。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6,496,3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20%;反对 660,70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29%;弃权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5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刚先生、唐伟振先生
3、结论性意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23b7f3e1-3dc3-4788-991b-c6b636aa2a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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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26│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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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其中,董事李晓锐,独立董
事游雄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中富饮料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
金贷款1,000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西安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财金担保”)拟为上
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贷款向西安财金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公司将与西安财金担保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
。
公司与西安财金担保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反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反担保事项涉及的贷款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故本次反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
施。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
担保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068c5482-df65-4d46-9fba-4e3571ef4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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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25│珠海中富(00065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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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 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中富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饮料”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000 万元,授信期限 1年。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西安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安财金担保”)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贷款向西安财金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公司将与西安财金担
保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公司与西安财金担保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反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5 年 12月 1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本
次反担保事项涉及的贷款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故本次反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中富饮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08 月 11日
3、住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泾晨路与泾干二街十字东北角
4、法定代表人:韩惠明
5、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塑料加工
专用设备销售;模具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
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陕西饮料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1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9,339,493.40 323,078,082.00
负债总额 44,585,403.24 124,033,574.5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7,900,000.00 59,25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5,573,728.24 82,783,574.58
净资产 174,754,090.16 199,044,507.42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11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4,028,815.77 91,864,988.73
利润总额 2,536,795.85 3,531,136.14
净利润 1,006,357.86 2,010,795.96
9、被担保人陕西饮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16 日
3、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凯瑞B座 A2502室
4、法定代表人:任明
5、注册资本:150,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西安财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98%;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
8、西安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贷款合同
1、授信额度:1,000 万元;
2、借款用途:经营周转;
3、贷款期限:1 年;
4、年 利 率:以银行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二)委托担保合同
1、西安财金担保为该贷款提供 8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单笔贷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反担保合同
1、公司向西安财金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西安财金担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而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款项;西安财金
担保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等。
2、反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发生代偿时,自西安财金担保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代偿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
次日起三年。《委托担保合同》中所涉的担保费、逾期担保费、其他费用,自《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陕西饮料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为全资
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5,288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13.4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7713dcfb-90cb-4321-879f-6d9ab6873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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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22│珠海中富(000659):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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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事项概况
基于业务运营的实际情况,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市中富容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呼市容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呼和浩特市中富容器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94699473038R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中粮可口可乐公司内
5、法定代表人:王海生
6、注册资本: 2,3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0 年 01 月 27日
8、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及销售食品用塑料容器(仅限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一般经营项目
:销售PET 瓶胚及饮料产品的其他包装物。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056.78 万元,净资产 3054.43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50.25 万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总资产 3043.83 万元,净资产 3043.83万元;2025 年 1-10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0
.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说明
截至目前,呼市容器已无实际经营业务,为优化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经公司研究决定注销该公司。
四、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告范围。注销后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不会对公司整体
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01553d8e-23af-4758-b840-19ebc947c3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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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22│珠海中富(00065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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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内控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表示无异议。公司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7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 座 801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业务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
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商务秘书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1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37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002.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7,232.4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77.47 万元。
2024 年度尤尼泰振青为 5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674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2024 年度尤尼泰振青为 17 家挂牌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285.44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尤尼泰振青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3,136.2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5,9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未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
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及纪律处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力,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1 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
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强强,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份。从业期间为两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三家并购重组审计和多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声宇:现任尤尼泰振青管理合伙人,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
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5 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
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强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声宇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
签字合伙人李力近三年因项目执业受到的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李力 2023 年 3月 27 日 行政处罚 财政部 因未履行必要的审计
程序,未保持应有的职
业怀疑、职业判断错
误,财政部予以警告的
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处罚措施不影响尤尼泰振青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拟聘任的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
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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