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57 中钨高新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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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2 │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 │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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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2 │中钨高新(000657):关于金洲公司微钻智能制造1.4亿支技改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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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2 │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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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1 │中钨高新(000657):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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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1 │中钨高新(000657):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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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1 │中钨高新(00065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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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0 │中钨高新(000657):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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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0 │中钨高新(000657):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
│ │件成就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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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0 │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五矿钨业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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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9 │中钨高新(000657):中钨高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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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2│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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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791b39b9-3218-4e3f-82f1-4426fbe5c8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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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2│中钨高新(000657):关于金洲公司微钻智能制造1.4亿支技改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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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 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金洲公司微钻智能制造 1.4 亿支技改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扩大微钻市场占有率、巩固市场地位、提升企业竞争力、促
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公司”)拟实施微钻智能制造 1.4 亿支技
改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况
1.项目将在金洲公司现有厂房实施,预计总投资 1.78 亿元,建设期三年,第四年达产。
2.本次投资建设的资金来源为金洲公司自筹资金,后续如需改变资金来源,将根据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处在持续稳步增长的时期,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为 PCB 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也使得 PCB 用微钻的
需求呈快速增长的趋势。金洲公司前期建设的提容扩产 2 亿支微钻技术改造项目技改扩产部分新增产能已于 2024 年底完成建设,
目前产能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是增加关键加工设备,提升自动化和智能化制造水平。
二是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发展涂层微钻、小直径及加长微钻,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项目达产年,新增微钻产能 1.4 亿支。
(三)项目效益分析
投资效益:经初步测算,项目将实现增量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4.79%。
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将促进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新增工人和技术人
员岗位需求,可创造就业机会减轻社会就业压力;降低生产能耗,节能减排。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金洲公司进一步扩大微钻市场占有率、巩固市场地位、拓展产业空间、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市场竞争力,具
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预计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前述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前景而作出的判断,可能受国内外市场环境、行业竞争格局、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技
术替代及流失、行业政策调整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实施进度不达预期、业务拓展不理想等方面的风险,项目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59e46ce4-95eb-4102-9dca-71dca85716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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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2│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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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 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其配套规则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部分制度。公司本
次修订和制定的相关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拟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名称 类型
1 《总经理工作规则》 修订
2 《制度管理办法》 修订
3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修订
4 《独立董事工作办法》 修订
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修订
6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修订
7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 修订
8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 修订
9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办法》 修订
10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修订
11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 修订
1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修订
管理规定》
13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修订
14 《市值管理制度》 新建
15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新建
16 《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 新建
以上部分制度全文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9fc1c4ee-cfff-479c-b72d-1485dc08dd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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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1│中钨高新(000657):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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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鉴于 8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
离职、个人绩效考核等原因不再符合解锁条件,应回购注销该等人员持有的349,980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8)。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349,98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349,980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2.申报材料: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
3.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101
4.电子邮箱:ZWGX000657@126.COM
5.联系电话:0731-28265977
6.邮政编码:412000
7.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f550e33b-5d8a-4bdf-a125-a5d372db0d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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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1│中钨高新(000657):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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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c6dde14f-f106-469b-921e-b96c6e9118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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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1│中钨高新(00065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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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以现场和视频相
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仲泽主持,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回购注销 8名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 349
,98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2,278,954,380 股减少至2,278,604,400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仲泽、沈慧明、李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五矿钨业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加夫、樊玉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洲公司微钻智能制造 1.4 亿支技改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微钻市场占有率、巩固市场地位、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洲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公司”)实施微钻智能制造 1.4 亿支技改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 1.78 亿元,建设期三年
,第四年达产,所需资金由金洲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金洲公司微钻智能制造 1.4
亿支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需要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修订相关制度共 13项,具体内容详见子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关于修订《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关于修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重要提示: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制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93)。部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关于新建《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新建《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新建《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重要提示: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制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93)。部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4.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4d5b9c58-eedc-4613-a54c-eccc806a36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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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0│中钨高新(000657):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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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f651e05f-db85-45d9-a79b-5c381f03ee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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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0│中钨高新(000657):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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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cc82e773-8438-4d99-b3cf-59637b12b8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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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0│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五矿钨业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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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五矿钨业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6bbb0e3b-0303-4113-983a-7442011fb4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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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9│中钨高新(000657):中钨高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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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
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
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
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做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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