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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37(茂化实华)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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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637 茂化实华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06 18:59 │茂化实华(000637):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6-06 18:59 │茂化实华(00063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06 18:57 │茂化实华(000637):公司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5-05-20 18:56 │茂化实华(000637):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0 18:49 │茂化实华(000637):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0 18:49 │茂化实华(000637):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0 18:49 │茂化实华(000637):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5-20 18:47 │茂化实华(000637):关于公司股东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 │2025-05-20 18:47 │茂化实华(000637):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 │ ├─────────┼──────────────────────────────────────────────┤ │2025-05-20 18:47 │茂化实华(000637):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谭良谋) │ └─────────┴──────────────────────────────────────────────┘ ─────────┬──────────────────────────────────────────────── 2025-06-06 18:59│茂化实华(000637):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取消议案的情况,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 6月 6日(周五)下午 2:45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5年 6月 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5 年 6 月 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许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1 人,代表股份241,524,9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4582%。 其中: 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 3 236,065,276股 45.4081% 网络投票 158 5,459,712股 1.05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9 人,代表股份9,949,64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9139%。 其中: 中小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 1 4,489,930股 0.8637% 网络投票 158 5,459,712股 1.0502%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议案 1.00《关于补选谭良谋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986,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1%;反对 2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943%;弃权 3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11,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888%;反对 2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95%;弃权3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121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崔友财、郑梓芹。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7/defa918c-49d9-4230-9c8c-a092f245c05b.PDF ─────────┬──────────────────────────────────────────────── 2025-06-06 18:59│茂化实华(00063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经办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股东会的召开、 表决等程序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 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 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此同意,公司 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 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6月6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二)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以下 简称“《股东会通知》”)。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出席对象、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登记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等内容,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三)经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周五)下午2:45在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官渡路162号公司 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许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 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6日9:15--9:25时;9:30--11:30时和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6日9:15--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有权出席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本所见证律师。 1、经查验,出席公司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61人,代表股份数 241,524,98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6.4582 %。 (1)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 托代理人,下同)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36,065,27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5.4081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 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并经公司核查 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 158 人,代表股份数 5,459,71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502 %。 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 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9 人,代表股份数 9,949,64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9139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数 4,489,93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86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8 人, 代表股份数 5,459,71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502 %。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除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补选谭良谋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未列明的 事项进行表决之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公司本次 股东会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现场会议的表决由2名股东代表、1名高管及本所律 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3、公司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并由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 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补选谭良谋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0,986,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1%;反对 2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弃权 3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11,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888%;反对 227,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95%;弃权 3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17%。 本议案属于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之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本次会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 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7/c5db96eb-e4ea-4456-b348-d75afc607ce7.PDF ─────────┬──────────────────────────────────────────────── 2025-06-06 18:57│茂化实华(000637):公司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张保国先生于2025年4月11日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辞去公司第十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公司 控股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谭良谋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2025年5月21日的《关于公司股东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2)。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谭良谋先生为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 意选举谭良谋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谭良谋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完成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截至本公告日,张保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保国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保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7/b55260ad-322e-4e77-853d-f61b87dbeb9e.PDF ─────────┬──────────────────────────────────────────────── 2025-05-20 18:56│茂化实华(000637):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届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9名,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华先生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志华先生、副董事长许军先生工作出差通讯 表决,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总经理龙起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通过。 公司第十三届原独立董事张保国先生已于 2025 年 4 月11 日提交请辞,公司控股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茂名港集团 ”)提名谭良谋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进行补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股东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22)。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 三、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240ec5ed-22c1-4a91-b451-006d1aa9c265.PDF ─────────┬──────────────────────────────────────────────── 2025-05-20 18:49│茂化实华(000637):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茂化实华(000637):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e3c393d9-1eb1-428b-a844-79bf33bd540e.PDF ─────────┬──────────────────────────────────────────────── 2025-05-20 18:49│茂化实华(000637):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茂化实华(000637):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c066ab5b-d61f-4590-8527-6ce1129d8730.PDF ─────────┬──────────────────────────────────────────────── 2025-05-20 18:49│茂化实华(000637):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6 月 6 日(周五)下午 2:45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5 年 6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5 年 6 月 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 5 月 30 日(周五)。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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