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27 *ST天茂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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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03 │*ST天茂(000627):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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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ST天茂(0006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7-28 19:28 │*ST天茂(000627):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
├─────────┼──────────────────────────────────────────────┤
│2025-07-21 18:28 │*ST天茂(000627):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
├─────────┼──────────────────────────────────────────────┤
│2025-07-20 15:32 │*ST天茂(0006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7-15 18:43 │*ST天茂(0006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7-14 20:08 │*ST天茂(000627):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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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23 │*ST天茂(0006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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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6 21:22 │天茂集团(000627):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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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9:52 │天茂集团(000627):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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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03│*ST天茂(000627):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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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
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已自 2
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股票停牌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
5 年 7 月 8 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
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0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
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502025004 号),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已自 2025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
股票停牌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0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
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于 2025年 7月 22日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7),于 2025年 7月 29日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本公告为公
司可能触发规范类强制退市的第四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仍在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中,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会尽最大努
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组织有关人员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尽快完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
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502025004 号),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dbfa73a9-75c8-4f48-9791-0d5bf2a4b9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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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ST天茂(0006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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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502025004 号),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
司自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
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 天茂,证券代码:000627)股票交易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7 月 28 日、7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公司股票交易属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除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截至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502025004 号),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7、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
司自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
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
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1372d4a0-83bb-42c7-bfed-fad8bc1c90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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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ST天茂(000627):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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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
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已自 2
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股票停牌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
5 年 7 月 8 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
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0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
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502025004 号),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已自 2025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
股票停牌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0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
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于 2025年 7月 22日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7)。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规范类强制退市的第三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仍在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中,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会尽最大努
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组织有关人员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尽快完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
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502025004 号),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74353644-a814-479f-875d-fb0e909e3e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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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8│*ST天茂(000627):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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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
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已自 2
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股票停牌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
5 年 7 月 8 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
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0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
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502025004 号),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已自 2025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
股票停牌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0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
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规范类强制退市的第二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仍在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中,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会尽最大努
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组织有关人员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尽快完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
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502025004 号),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5d0ea1cf-2e67-4106-b6f4-1c4eedf902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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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15:32│*ST天茂(0006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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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502025004 号),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
司自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
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 天茂,证券代码:000627)股票交易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7 月 17 日、7 月 1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公司股票交易属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除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截至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502025004 号),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7、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
司自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
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
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ec8cf89f-cd4a-44f9-afd0-e7bd8257ce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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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43│*ST天茂(0006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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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502025004 号),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
司自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
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 天茂,证券代码:000627)股票交易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7 月 14 日、7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公司股票交易属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除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截至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502025004 号),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7、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
司自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
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
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3666aebd-b0f1-4232-ae96-579bf333e3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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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08│*ST天茂(000627):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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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茂(000627):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bd40c101-adc8-4519-966d-07e5aa123f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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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23│*ST天茂(0006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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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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