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12 焦作万方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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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6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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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5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关于拟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再生铝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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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5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续签指标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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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4 │焦作万方(00061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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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20:39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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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20:37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关于公司完成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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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20:36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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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20:35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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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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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6:34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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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6│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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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采取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董事王大青、杜景龙以现场方式出席,其余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喻旭春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公 司 2025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 9票,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 40 万吨再生铝项目的议案为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充分发挥公司品牌优势和铝资源绿色低碳
优势,降低吨铝碳排放,提高企业盈利水平,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 40 万吨再生铝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本项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如银行融资)进行投资,投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38 亿元,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
具体情况分期、分阶段实施项目建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 9票,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表决通过。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年产 40 万吨再生铝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8)。
(三)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续签指标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盘活闲置资产,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同时基于合约期内双方合作顺利,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焦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夏焦万”)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创新材”)续签《电解铝产能指标合作协议》,将 7万吨闲置电解
铝产能指标继续许可给宁创新材使用,期限为一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额度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标准,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 5票,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喻旭春、戴祚、卓静洁、张晓峰回避该议案的表
决。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续签指标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d87a8d6-6ac0-480d-913d-813e70ea6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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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5│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关于拟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再生铝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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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项目概述
为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充分发挥公司品牌优势和铝资源绿色低碳优势,降低吨铝碳排放,提高企业盈利水平,焦作万方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 40 万吨再生铝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而具备生产再生变
形铝合金、铸造铝合金和铝深加工产品的能力。
本项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如银行融资)进行投资,投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38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设备、改建厂
房等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期、分阶段实施项目建设。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 40万吨再生铝项目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焦作万方年产 40 万吨再生铝项目
2、实施主体: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4、项目主要产品:10 万吨圆棒、7.5 万吨合金锭(液)、2.5 万吨压铸件、18 万吨铝板带、2万吨铜铝复合带等。
5、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约 38 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 30 亿元。
6、建设内容: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包括利旧或改建生产厂房,购置安装相关设备等。计划分期利旧或改建以下车间,主要包括:
利旧和新建组合圆铸锭车间、新建预处理车间、利旧合金锭车间、新建扁铸锭车间、新建压铸车间、新建板带车间等厂房,并购置双
室炉、熔炼炉、保温炉、铸机、热轧、冷轧、除尘等设备,以生产圆棒、合金锭、压铸件、铝板带、铝铜复合带等产品。
7、项目分期: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
一期:建设 10 万吨圆棒、10 万吨扁锭生产线;
二期:建设 7.5 万吨合金锭(液)、2.5 万吨压铸件(120 万件)和 12 万吨扁锭生产线;三期:建设 18 万吨铝板带热轧和
冷轧生产线、连续退火生产线、2万吨铜铝复合带生产线。
公司尚在履行政府备案等审批程序,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待完成相关手续后
计划先开展建设一期项目中的 5万吨圆棒项目,其余项目建设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期、分阶段实施项目建设。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贯彻国家“双碳”战略,聚焦河南“从电解铝大省到铝加工大省”的发展战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提升整体竞争
能力,实现企业的持续、健康、绿色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投资,可实现铝资源的社会化回收及处理,有利于实施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实现铝产业的绿色循环,为促进地方经济
发展贡献力量,并有效提升公司规模、行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以及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
的战略规划。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如银行融资),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项目投资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本次投资尚需履行政府部门备案、安全预评价和省相关部门环评报告、能源审查等审批程序,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
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审批进程,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早完成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
。
2、本次投资项目可能存在资金筹措、市场风险、专业技术和人才风险、原材料成本及加工费波动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
提前落实资金,防范建设过程中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带来的风险;加强购销环节管理,采取更为灵活的采购策略,以最大限度规避价格
波动带来的风险,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的同时抓紧职工培训并引进专业人才
,加强技术和人才的储备工作,制定相应措施更好的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以减少这方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a1a1037f-f07d-4094-a0b8-c75230576c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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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5│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续签指标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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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续签指标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deba8333-2730-4acf-983e-0fc153070d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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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4│焦作万方(00061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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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00061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97fca41f-eedf-4d13-bc23-a3fec7bea9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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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20:39│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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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大会未出现提案被否情形。
2.本次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2点 30 分。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喻旭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95 人,代表股份 309,053,0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2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95 人,代表股份 309,053,0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229%。
(八)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会议
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2 人,代表股份 50,694,3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2 人,代表股份 50,694,3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22%。
(九)董事 8人出席本次大会;高级管理人员 2人、律师 2人列席本次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表决情况: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08,249,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1%;反对68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225%;弃权 115,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891,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53%;反对 68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2%;弃权 115,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285%。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表决通过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川鹏、李宗煊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委托,指派刘川鹏、李宗煊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及会
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72f53639-e8fd-4b68-abff-695cbfdaff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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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20:37│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关于公司完成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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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张晓峰女士(简历附后)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张晓峰,女,1986 年生,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绩效与任职资格专员、
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职务,现任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张晓峰女士除在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单位担任职务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aae6c58f-ed5c-4dfc-8b59-8847dfb931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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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20:36│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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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全体董事同意即时召开董事会,并豁免关于会议通知期限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采取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董事杜景龙以现场方式出席,其余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喻旭春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张晓峰女士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保证公司专门委员会成员完整,现补选张晓峰女士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补
选张晓峰女士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3 人)
召集人:喻旭春
委员:喻旭春、卓静洁、张晓峰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人)
召集人:张占魁
委员:张占魁、金骋路、戴祚
3、提名委员会(3 人)
召集人:张占魁
委员:张占魁、吴泽勇、张晓峰
4、审计委员会(3 人)
召集人:张占魁
委员:张占魁、吴泽勇、卓静洁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b144e200-e9cd-4a4d-9e5c-ed7bf26d9e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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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20:35│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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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会”),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出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
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
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并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提供
的与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提供给本所的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供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提供给本所的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4.所有提供给本所的文件的复印件均与其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公告。非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
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上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依法进行了见证,并对有关文件和
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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