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08 *ST阳光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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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36 │*ST阳光(000608):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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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34 │*ST阳光(00060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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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34 │*ST阳光(00060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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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34 │*ST阳光(000608):《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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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34 │*ST阳光(000608):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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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8:06 │*ST阳光(000608):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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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37 │*ST阳光(00060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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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38 │*ST阳光(0006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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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26 │*ST阳光(000608):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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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26 │*ST阳光(00060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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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36│*ST阳光(000608):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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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以书面
、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家贤
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该办法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0ae5a8c3-3f3e-4fb0-844b-2337e52662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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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34│*ST阳光(00060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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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c56757f1-593c-4b47-92b1-fca3f59e1b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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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34│*ST阳光(00060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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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 编号:YG/ZB/ZD16/V2025
内部审核制度 页码:第 1 页 共 4 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发布日期:2025 年 12 月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 编号:YG/ZB/ZD16/V2025
内部审核制度 页码:第 2 页 共 4 页
第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
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
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
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
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
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
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
理并在互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
反保密义务。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
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
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
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 编号:YG/ZB/ZD16/V2025
内部审核制度 页码:第 4 页 共 4 页
生品种价格。
第十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
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
投资者提问,对投资者问题进行研究并组织相关部门起草回复内容,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
布。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拟在互
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总裁或董事长审批。凡
未经审批通过的信息或回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完成问题回复。董事会秘书可根据情况,
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e5f438a4-7dbe-497f-ba34-027ccd1172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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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34│*ST阳光(000608):《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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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31c43cca-f2a0-404c-83b2-f1cc2fbcc5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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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34│*ST阳光(000608):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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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f2dc1478-1d8b-449e-a9c3-b02a39bd2c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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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8:06│*ST阳光(000608):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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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5ab2d94b-13e9-414c-a621-fde397e1e3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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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37│*ST阳光(00060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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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的通知,获
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 押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或第一大股东 股份数(股 (%) (%)
及 )
其一致行动人
京基集团 是 74,991,331 33.36 10 2025年11月3 2025年11月28 广东承希科汇
日 日 投
资控股有限公
司
合计 - 74,991,331 33.36 10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京基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例 押前质押股 押后质押股 所 司 情况 情况
(%) 份数量 份数量 持股 总股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 (股) 份 本 份 质 股 质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 押股 份限售 押股
(%) (%) 结、标记 份 和 份
数 比例 冻结数 比例
量(股) (%) 量 (%)
(股)
京基集 224,771,00 29.97 224,771,00 149,779,66 66.64 19.97 0 0 0 0
团 0 0 9
合计 224,771,00 29.97 224,771,00 149,779,66 66.64 19.97 0 0 0 0
0 0 9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基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将持
续关注股份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44652116-6bff-467c-a0e0-73f1227c4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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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38│*ST阳光(0006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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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阳光,证券代码:000608)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11月 14日、11月 17日、11月 18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函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
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
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
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自然人刘丹女士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74,991,33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未完成过户。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d24287c3-b965-4d1a-8644-7c48b1e15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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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26│*ST阳光(000608):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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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
方式向自然人刘丹女士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74,991,33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或“本次协议转让”)。
2、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刘丹女士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协
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京基集团的通知,京基集团于 2025年 11月 13日与自然人刘丹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京基集团拟
以 2.42元/股的价格向刘丹女士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4,991,33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本次股份转
让的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181,479,021.02元。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交易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主体名称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比例(%) 例(%)
京基集团 224,771,000 29.97 149,779,669 19.97
刘丹 - - 74,991,331 10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受让人刘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4,991,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成为公司持股 5%及以上股东;京基
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9,779,6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7%。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京基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华先生,本次协议转让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基于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及受让方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认可。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
二、本次协议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81452A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1997年 9月 16日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 A座6901-02A单元
7、法定代表人:陈华
8、经营范围:投资兴办高科技工业、房地产、旅游、餐饮、能源、储运等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质
证书经营);会所管理及咨询;高新科技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各类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游艇租赁;从事广告业务;酒
店管理、餐饮管理;日用百货、副食的内部零售及相关配套服务;会议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
批准的项目除外);健身服务;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
目是:棋牌、茶艺、游泳池、健身房、保健、按摩、足浴;附属商务中心、商场;美容美发、桑拿;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旅业、住宿
;咖啡厅、咖啡制售;酒吧、KTV、公共浴室;销售烟酒、饮料;中西餐制售;餐饮服务;房地产经纪。
9、股权结构:自然人陈华持股 90%,自然人陈辉持股 10%。
10、京基集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
规定的情形。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姓名:刘丹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5、刘丹女士本次权益变动需支付的价款均为自有资金。
6、经查询,刘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转让双方不存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刘丹
1、转让数量
甲方自愿并同意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和条款向乙方转让,且乙方自愿并同意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和条款自甲方受让,甲方截至本
协议签署日依法直接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 224,771,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9.97%),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持有的全
部上市公司 149,779,66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9.97%)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上市公司74,991,33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0%,在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10%。
2、实施条件
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交所合规确认。
3、转让对价
双方经充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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