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05 渤海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00:00 │渤海股份(0006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00:00 │渤海股份(00060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8 22:50 │渤海股份(00060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8 22:50 │渤海股份(000605):关于渤海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
├─────────┼──────────────────────────────────────────────┤
│2026-04-28 22:50 │渤海股份(0006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8 22:44 │渤海股份(00060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8 22:44 │渤海股份(00060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4-28 22:44 │渤海股份(000605):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
├─────────┼──────────────────────────────────────────────┤
│2026-04-28 22:44 │渤海股份(00060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龚国伟) │
├─────────┼──────────────────────────────────────────────┤
│2026-04-28 22:44 │渤海股份(000605):制度管理办法 │
└─────────┴──────────────────────────────────────────────┘
─────────┬────────────────────────────────────────────────
2026-05-20 00:00│渤海股份(0006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2.会议地点:天津市
南开区红旗南路 325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新玲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2 人,代表股份143,173,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9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人,代表股份 62,972,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5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9人,代表股份 80,201,3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4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0 人,代表股份18,104,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17,103,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人,代表股份 1,001,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9%。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2,792,847 99.7338% 278,640 0.1946% 102,500 0.07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723,795 97.8948% 278,640 1.5390% 102,500 0.5661%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 2: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2,792,847 99.7338% 278,640 0.1946% 102,500 0.07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723,795 97.8948% 278,640 1.5390% 102,500 0.5661%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 3: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2,785,847 99.7289% 285,640 0.1995% 102,500 0.07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716,795 97.8562% 285,640 1.5777% 102,500 0.5661%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 4: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2,780,847 99.7254% 278,640 0.1946% 114,500 0.0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711,795 97.8285% 278,640 1.5390% 114,500 0.6324%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 5: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2,747,547 99.7022% 318,140 0.2222% 108,300 0.07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678,495 97.6446% 318,140 1.7572% 108,300 0.5982%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 6:关于《渤海股份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2,747,547 99.7022% 318,140 0.2222% 108,300 0.07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678,495 97.6446% 318,140 1.7572% 108,300 0.5982%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唐诗。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5736b0e-23e2-4262-818b-7e2062a14305.PDF
─────────┬────────────────────────────────────────────────
2026-05-20 00:00│渤海股份(00060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提案内容及该等提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
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发布了《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渤
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
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
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62人,代表股份143,173,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985%。
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交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提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2,792,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338%;反对278,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1946%;弃权1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16%。
表决结果:通过。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42,792,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338%;反对278,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1946%;弃权1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16%。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785,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289%;反对285,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1995%;弃权1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16%。
表决结果:通过。
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2,780,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254%;反对278,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1946%;弃权1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747,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022%;反对318,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2222%;弃权1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56%。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渤海股份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747,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022%;反对318,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2222%;弃权1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56%。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公司对相关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18ef7a7-4062-46cd-b928-337d1a815a58.PDF
─────────┬────────────────────────────────────────────────
2026-04-28 22:50│渤海股份(00060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股
份”)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渤海股份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渤海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渤海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此页为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317 号的签章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03cb21c-af41-4ed0-a8fa-4900455df306.PDF
─────────┬────────────────────────────────────────────────
2026-04-28 22:50│渤海股份(000605):关于渤海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
一、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3
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316 号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水业”)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审核了后附的《渤海
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渤海水业管理层在年度报告中披
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是渤海水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
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披露,如实反映了渤海水业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供渤海水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中国注册会计师:莘延成(项目合伙人)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淑琴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万元) 情况 (万元)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87,382.65 176,120.1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4,773.86 6,050.9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55% 3.44%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4,773.86 6,050.94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 4,773.86 劳务收 6,050.94 劳务收
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入、商 入、商
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 品贸易 品贸易
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收入等 收入等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
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
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