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98 兴蓉环境 更新日期:2026-02-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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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5:56 │兴蓉环境(000598):国泰海通关于兴蓉环境董事长任职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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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20:16 │兴蓉环境(000598):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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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20:14 │兴蓉环境(0005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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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20:14 │兴蓉环境(0005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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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1:41 │兴蓉环境(000598):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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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1:41 │兴蓉环境(0005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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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20:08 │兴蓉环境(000598):关于延期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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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20:06 │兴蓉环境(000598):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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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6:24 │兴蓉环境(000598):国泰海通关于兴蓉环境董事长辞职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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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7:02 │兴蓉环境(000598):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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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5:56│兴蓉环境(000598):国泰海通关于兴蓉环境董事长任职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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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000598):国泰海通关于兴蓉环境董事长任职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3fadffa7-2766-45a2-8500-930c3a0790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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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20:16│兴蓉环境(000598):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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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000598):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008ee767-3f66-48ca-8d98-89268fa493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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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20:14│兴蓉环境(0005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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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Beijing W&H Law Firm, Chengdu Office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77 号 7 栋 1 单元 38 层 3801 号、39 层 3901 号 邮编:610000No. 3801, 38th Floor, Unit 1
, Building 7, No. 1777, North Section of Tianfu Avenue, High-tech Zone,Chengdu
610000,China www.whlaw.cn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炜衡成都(律意)字[2026]第83号致: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刘复梁、景洋律师(以下简称为“本所
律师”)出席了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为“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为“《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为“《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
1、《公司章程》;
2、贵公司于 2026年 1月 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相关公告;
3、 贵公司于 2026年 1月 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4、贵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期
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及相关公告;
5、贵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为“《董事会决议》”);
6、本次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7、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根据《规则》之要求,本所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和召集人
资格的合法有效性、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公司
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并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如前所述,贵公司已于 2026年 1月 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关
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拟于 2026年 1月 21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此后,贵公司决定将股东会延期
至 2026年 1月 27日召开并于 2026年 1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
关于延期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6 年 1月 15 日,贵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关于提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贵公司因此在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 2026年 1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
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延期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关于控
股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等内容,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贵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6年 1月 21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2026年 1月 15日,贵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决定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延期至 2026
年 1月 27日。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27日(星期二)下午 14点 30分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召开。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27日上午9:15—9:25
, 9:30—11:30 , 下 午 13:00 - 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6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审查验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和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签到册,对贵公司法人股东账户登
记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及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等资料
进行了核对与查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为: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 1,259,742,39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42.2164%。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 313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 525,742,1
16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618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三)贵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另外,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股东会的资格。
经审查验证,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就公告中所列明的事项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
票、监票。本次股东会召开及表决情况已做成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本次股东会决议议案一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议案二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因此不适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会决议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最终的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259,605,494股不
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同意 522,966,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3%;反对 2,773,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274%;弃权 1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736,980,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34%;反对 14,711,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9%;弃权33,793,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27%。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0ae21e03-c800-42c8-b3b5-c9d748ee3f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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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20:14│兴蓉环境(0005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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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月 27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2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
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27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饶怡。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17人,代表股份 1,785,484,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835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1,259,742,3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2164%。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3人,代表股份 525,742,1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618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3人,代表股份 82,096,5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5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 3人,代表股份 136,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0人,代表股份 81,959,68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7466%。
5、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259,605,494 股
不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966,978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3%;反对 2,773,738股,占出席公司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74%;弃权 138,3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9,184,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529%;反对 2,773,738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86%;弃权 1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5%。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6,980,116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34%;反对 14,711,354 股,占出席公司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9%;弃权 33,793,04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92,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179%;反对 14,711,354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196%;弃权 33,793,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625%。
杨玉清女士当选公司董事。本次补选董事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
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复梁、景洋。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cfc8b253-20f0-4f00-9775-9566e38ea2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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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1:41│兴蓉环境(000598):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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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控股股东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说明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1月 27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公司于 2026年 1月15
日收到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关于提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暨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成都环境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59,605,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21%,其提案人资格、提案内
容及提案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为此,成都环境集团本次提出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临时提案将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一并审
议。
二、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月 27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27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7 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1月 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所有提案
1.00 关于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的议案
2.00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的议案
2、议案一《关于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议案二《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公司控股股东增加的临时提案,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及提案程
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因此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两项议案均为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6年 1月 23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2026年 1月 26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41;传真:02
8-85007801;邮箱:xrec000598@cdxrec.com。
4、注意事项: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进行登记。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提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63d3cb81-e2d5-4e5c-86f6-2dc4103c16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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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1:41│兴蓉环境(0005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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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月 27日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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