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91 太阳能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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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7:31 │太阳能(00059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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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25 │太阳能(00059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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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25 │太阳能(000591):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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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24 │太阳能(000591):太阳能市值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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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22 │太阳能(000591):太阳能估值提升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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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21 │太阳能(00059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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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20 │太阳能(00059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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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20 │太阳能(00059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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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20 │太阳能(00059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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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7:17 │太阳能(000591):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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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7:31│太阳能(00059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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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2日、2025年 5月 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
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且不高于人民币 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9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2025年 5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5-4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6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2faf60f5-1cde-4da7-83df-242c34843b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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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25│太阳能(00059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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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235a8339-edb9-4008-99b6-f69243ad6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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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25│太阳能(000591):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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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ccd38eea-6aef-4bb4-8b77-09e72fbd15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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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24│太阳能(000591):太阳能市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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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确保公司市值管理活动的合规性、
科学性、有效性,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以扎实稳健的经营为基础,通过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运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
段,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体现公司质量。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 市值管理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持续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关键要素。
(二)科学性原则 公司应当依据市值管理的客观规律,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
市值管理工作。
(三)规范性原则 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应当建立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四)常态性原则 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是长期的战略管理过程,应当持续、常态化实施。
(五)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市值动态,结合影响公司市值的关键因素及指标,科学制定及调整市值管
理工作方案,主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做好公司市值管理总体规划,在公司治理、日常经
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
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六条 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上市
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与制订公司市值管理策略,针对市值管理过程中出
现的问题提出应对方案建议,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市值管理策略及实施计划并落实。组织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
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组织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
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及时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拟定市值管理策略和实施计划;协调公司各业务
条线执行市值管理计划;关注公司股价、舆情和资本市场动态;分析公司市值变动原因;定期报告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做好
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和市值监测等工作。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第四章 市值管理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结合自身
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公司可以通过收购优质资产,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
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研究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政策,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激励计划,实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团队成员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结合,共同推进公司发展。
(三)稳定的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合理制定分红政策及方案,优化分红节奏,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强投资
者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应当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持续提升投资者沟通效率,深化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认同,积
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双向互动。
(五)透明高效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进一步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必要的主动自愿披露,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积极回应市场关切
,持续优化披露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六)股份回购
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适时开展股份回购等,促进市值稳定。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应持续跟踪资本市场表现,积极研究分析,适时采取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
作。
第五章 市值管理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影响公司证券正常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
为。
第六章 监测预警和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应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如相关指标出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及行业
平均水平的情形,公司应当分析原因,审慎分析调整市值管理策略,合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必要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
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四条 当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时,公司应当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说明会等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在必要时采取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等市值管理方式稳定股价。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十五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
(一)连续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6c3345dd-d493-45e0-9c7f-d84a251633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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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22│太阳能(000591):太阳能估值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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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及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 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 2024年 4月 1日至 2025年 3月 31 日,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其中:2024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2022 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583元,2024年 4 月 13日至 2025年 3月 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2
023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5.873 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同意公
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一)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坚持建设、收购双轮驱动,扩大光伏电站规模。
公司将继续把握好“双碳”目标下的发展红利期,持续加大光伏发电优质项目的市场开拓和资源储备,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持
续贯彻开发和收购两头抓战略。
一是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内部协同,创新综合方案。进一步创新模式,探索地方政策实施路径,重点开发中东部优质区域
项目(限电低、上网电价稳定、离负荷近),积极储备西部项目资源。
二是持续开展优质光伏电站项目收购。紧抓机遇期,坚持优中选优,聚焦负荷中心周边区域的光伏电站的收购,深化长期合作伙
伴关系,加强优质项目合作,确保项目投资效益。同时将持续优化内部收购流程,缩短收购周期,提升公司在收购市场的竞争力。
三是开拓海外光伏电站市场,实现优质地域光伏电站项目落地。坚定“走出去”战略,聚焦海外新兴市场可再生能源项目,特别
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充分利用中国企业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加速海外市场的布局。
投运项目稳步增长,2025年至2027年年均投运装机规模增长力争不低于15%,力争到2027年年底投运项目超过10吉瓦。
2.加快数智化技术转化,助力存量增效益。
秉持“数据为基、智能为翼、能效为本”的理念,以“新机制、新标准、新能效”为导向,依托精准的电站运营数据资源,运用
高效的分析方法,全力以赴实现“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发电效能”的核心目标,光伏电站全面接入智能运维平台,实现所有运营电站
智能数据采集与分析,2025年底前实现所有电站故障智能诊断运维管理,提高电站运维管理效率。存量电站通过能效提升措施的实施
年发电量提升不低于1000万度。
3.持续优化成本管控,提升市场竞争力。
加强项目建设成本控制,同时导入新技术应用,进一步降低度电成本,确保项目投资收益水平。
以生产运维定额体系数据为成本管理抓手,建立“本部-大区“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关键指标,找寻数据异动原因,
针对性制定降本方案并推进落实,力争2025年度度电平均运维成本相比2024年度降低5%。
4、拓展新业务、新业态,助力企业高速增长
着力从人员培养、体系建设、决策辅助平台建设、交易数据管理多方面着手,全面提高公司交易水平;推进售电业务实施落地,
开拓售电市场上下游资源,从而与光伏电力生产形成有效协同,实现光伏电站保发电量,努力提高效益。
进一步推动工商业储能业务的开拓及实施;探索虚拟电厂业务的可行性及运营商业模式,力争实现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建立、优化长效激励机制
不断深化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强化考核分配“指挥棒”作用,在系统内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运行机制,实行工效联动管理,形
成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体系。持续推进市场化用工机制改革,优化完善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法,加强业绩考
核与薪酬兑现管理,刚性约定人员薪酬必须拉开差距,初步建立条块化评价模式,确保考核分配对于经理层成员个人的奖惩作用。加
大收入分配内部调节力度,在绩优者多得,绩庸者少得,绩劣者不得的分配导向基础上,加强绩效奖金分配跟踪分析,更好实现人员
收入能增能减。
建立科技创新长效激励机制,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纳入公司经营考核;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成果进行专项奖励;印发研发费
用和研发投入激励方案,鼓励各大区、子公司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的探索;建立科技人才库,对科技骨干人才提供更多的政策倾斜
。
(三)保持投资者现金回报力度和频次
持续保持积极的现金分红计划,本估值提升计划实施期间,积极采取一年多次现金分红的方式,年度累计分红及回购股份金额合
计不低于当年归母净利润的30%。
(四)保持高质量信息披露,健全舆情预警防控机制
持续严格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确保所有披露的信息真实可靠、合法合规,加强主动性信息披露
,保持信息披露精准度。
建立及时全面的舆情监测与危机预警机制,强化危机的预防和应对能力。跟踪分析公司舆情环境,及时发现市场和舆情关注热点
,及时高效的调整相应工作重心。
(五)加强多元化投资者沟通
坚持信息披露合规前提下,多种渠道、多形式的积极投资者沟通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召开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包括
券商、分析师)交流会,开展路演与反路演活动,参加各类策略会等,加强与投资者、分析师的交流,分享公司及行业的发展状况及
未来前景,向投资者及资本市场介绍公司最新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信息披露法定媒体、其他财经媒体建立、维护良好关系,通过广泛
的公开渠道建立与投资者关系交流平台,全面、真实地向市场展示公司价值。
(六)合理运用其他市值管理措施,提振市场信心
合理采取股份回购注销的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后续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合理实施。
加强股东沟通,争取重要股东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债券及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加强长期或战略性投资者沟通,争
取长期、战略股东对公司投资价值认可。
积极促成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七)完善治理体系,强化合规运作
开展制度清查优化,确保符合监管要求并提升执行力;健全合规风控体系,完善审查机制;科学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理层
权责边界,保障治理主体有效履职。落实独立董事制度,保障知情权与监督职能,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培育廉洁文化,防范腐败风
险。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
每年对本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将完善后的估值提升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触及长期破净情形且所处会计年度的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
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投资需求、市
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
价值和增强投资者回报。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
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
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be4f0c90-d8f5-4b58-a954-413a82502a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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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21│太阳能(00059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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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星
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5月2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董事 9人,实际表决董事 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5-70)。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2)。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4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审议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b6eb3fad-ca25-4e4e-a33c-05019d178a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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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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