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86 汇源通信 更新日期:2026-02-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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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8:23 │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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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8:23 │汇源通信(0005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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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48 │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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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56 │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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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55 │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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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54 │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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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54 │汇源通信(000586):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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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9:19 │汇源通信(000586):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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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9:18 │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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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9:18 │汇源通信(0005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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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8:23│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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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2月 2日(星期一)下午 14:50。(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月 2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开区凤霞路 7 号合肥源丰光电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红星先生。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64,908,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5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64,908,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548%。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11,035,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11,035,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047%。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董事会秘书现场
出席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黄江东律师、刘子凡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4,750,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4%;
反对1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4%;
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877,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73%;
反对1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58%;
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9%。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江东、刘子凡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d1844b0d-6b6d-4f58-9b79-9409c14033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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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8:23│汇源通信(0005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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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00058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d2e61a92-2e06-44a1-a05b-6451bc1471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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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48│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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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5 年 1 月 1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 月 1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300 万元~150 万元 亏损:934.26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67.89%~83.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亏损:500 万元~350 万元 亏损:1,124.92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55.55%~68.89%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约 0.0155 元/股~0.0078 元/股 亏损:0.048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
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业绩较2024年亏损有所减少的原因主要系:
1、报告期内光纤光缆及在线监测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公司子公司报告期内收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补贴款2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该补
助与收益相关,计入报告期损益,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本次业绩预告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6109c01c-93a4-45d8-89e5-f89c2ffb0f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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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56│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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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董事长李红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合肥源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丰光电”)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拟向关联法人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销售产品
、样品试制、采购服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累计不超过9,015万元。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2月2日14:50在子公司源丰光电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6-00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f86fc1bb-2dcd-4dec-9a8d-36e6a94df9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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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55│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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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671cb9e0-be9c-49b2-bfe3-b9f25873b6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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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54│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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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2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2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7日,当天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开区凤霞路7号合肥源丰光电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披露情况:
提案 1.00 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3、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本次股东
会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
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在公告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其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
授权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
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
东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26 年 1月 29 日、1月 3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28 号茂业中心 C座 2605号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轩
联系电话:(028)85516608
传真:(028)85516606
邮政编码:610095
5、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现场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会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开区凤霞路 7号合肥源丰光电有限公司。
7、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开区凤霞路 7号合肥源丰光电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586feaa5-1eff-42c8-af11-30ce51d7d5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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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54│汇源通信(000586):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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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拟在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源丰光电有限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拟向关联法人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样品试制、采购服务
。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累计不超过9,015万元。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
阅,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之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双方的
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确保定价透明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邓路 于振中 卫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e9dbc7af-44dc-4f00-8713-1a00fcb325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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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9:19│汇源通信(000586):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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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激励考核管理,充分调动高级
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高管薪酬与
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短中期发展规划,并参照同行业、地区上市公司薪酬,制定本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遵循以下原则:
(一)市场导向原则: 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市场薪酬水平基本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创造、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与绩效评价、激励约束机制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权限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重要性并参照其他可类比的上市公司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方案;
(二)薪酬方案主要包括工资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并对其进行年度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度绩效(绩效工资、个人业绩奖),其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兼
职津贴和员工福利组成。
( 一)基本工资: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个人能力每月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固定报酬。
(二)年度绩效:是根据岗位年度工作责任目标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业绩达成情况向高级管理人员支
付的浮动报酬,具体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周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绩效工资金额、绩效考核实施等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制定和考核。
(三)个人业绩奖包含超额奖和项目奖(或特殊贡献奖),其中超额奖是以每年度预算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为基数,当实际经审
计金额超过该基数时,计发超过基数部分一定比例的激励金,具体金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项目奖(或特殊贡献奖)是指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给予当年度完成创新项目或对公司具有特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的奖励,年度累计最高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兼职津贴:是指兼任分子公司其他职务,根据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所领取的津贴。
(五)福利:是指按照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向全体员工发放的福利。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各项税费,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他单位职务的,按照任职单位的规章领取报酬,且由兼职单位支付费用。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岗位变动的,当年基本工资按任职时段发放,绩效工资等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
。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重要事项,对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影响
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的事项,不得瞒报、漏报、弄虚作假。
第四章 薪酬支付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按照公司薪资发放流程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等考核结果,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核后确定绩效薪酬的兑现。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
薪酬/津贴并予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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