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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1(威孚高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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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81 威孚高科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1 19:22 │威孚高科(00058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11 19:20 │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3 17:01 │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5-05-28 17:31 │威孚高科(000581):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5-05-20 17:41 │威孚高科(0005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0 17:40 │威孚高科(000581):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 ├─────────┼──────────────────────────────────────────────┤ │2025-05-15 17:41 │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 │2025-05-13 17:10 │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 │2025-05-10 00:00 │威孚高科(000581):威孚高科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0 00:00 │威孚高科(00058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2025-06-11 19:22│威孚高科(00058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有总股本 996,986,293 股(其中 A 股总股本 824, 606,293 股,B 股总股本 172,380,000 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 A 股股份 27,571,300 股不享有参与利 润分配的权利。 2、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872,473,493.70元= 969,414,993 股×0.90 元/股;其中,A 股现金分红总额 = 实际参与分配的 A 股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717,331,493.70 元=797,034,993 股(824,606,293 股-27,571,30 0 股)×0.90 元/股。因公司回购的 A 股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 A 股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A 股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照 A 股 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8699078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A 股现金分红总额/A 股总股本,即 0.8699078 元/股=717,3 31,493.70 元÷824,606,293 股),每 10 股现金红利 8.699078 元。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A 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8699078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5年5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96,986,293股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 A 股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9.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审议通过并实施了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回 购了A股股份2,571,3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股份由25,000,000股增加至27,571,300股,故公司本次实际参加权益分派 的总股本为969,414,993股。) 2、自利润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96,986,293股剔除已回购A股股份27,571,300股后的969,414,993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9.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8.10000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10股派9.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 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8.100000元,持 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9.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8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9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公 司章程规定的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5年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 币=1:0.9264)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 月 18 日。 2、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 月 18 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140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08*****301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A 股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 A 股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 A 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 的 A 股总股本×分配比例,即717,331,493.70 元=797,034,993 股×0.90 元/股。因公司回购 A 股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 A 股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A 股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照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8699078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A 股现金分红总额/A 股总股本,即 0.8699078 元/股=717,331,493.70元÷824,606,293 股),每 10 股现金红利 8.699078 元。公 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A 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8699078 元/股。 2、B 股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 B 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 155,142,000 元(含税),B 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股数为 172,380,000 股,实施权益 分派前后公司 B 股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B 股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B 股现金分红总额/B 股总股本=155,142,000 元÷172,380,000 股=0.90 元/股(折合港币 0.9715025 元/股,港币:人民币=1:0.9264),即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 B 股除权除息价格=最后交易日 B 股收盘价-港币 0.9715025 元/股。 3、回购 A 股股份相关参数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及 2025 年 5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由 35 元/股(含)调整为 34.13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A 股)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A 股)价格 上限-每股(A 股)现金红利=35 元/股-0.8699078 元/股≈34.13 元/股(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按上述调整后,以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 34.13 元/股、回购总金额上限人民币1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 A 股股份数量为 439.5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以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 34.13 元/股、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 回购 A 股股份数量为 293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具体回购 A 股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七、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含当日) 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八、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郑思涵 咨询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电话:0510-8050519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572bc3f3-2b41-4129-b744-c08ba3cb52a0.PDF ─────────┬──────────────────────────────────────────────── 2025-06-11 19:20│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锡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联天下”)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为进一 步巩固公司在智能网联业务的战略布局,促进与车联天下的业务协同,助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4800万元 通过增资及股权收购的方式投资车联天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拟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各方已完成首轮增资协议的签署,并根据协议约定履行完毕相关款项的支付。本轮车联天下增资各方 合计出资42,785.7143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96.3937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000万元,认购车联天下新增注册资本27.7939万元。 车联天下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一) 新营业执照信息 公司名称:无锡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306576643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泓泽 注册资本:2944.167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8月4日 住所:无锡市华运路8号(一照多址)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机械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产品设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 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车联天下本轮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万元) 1 杨泓泽 429.0000 14.5712% 2 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3.6809 10.3146% 3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3.3273 9.2837% 4 无锡车联壹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 6.7931% 5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6.7931% 6 无锡车联之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7.6473 5.6942% 7 江苏疌泉太湖国联新兴成长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7.4662 5.6881% 8 无锡尚贤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7.4662 5.6881% 9 无锡国寿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8.9695 4.7202% 10 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33.1762 4.5234% 11 ROBERT BOSCH INTERNATIONALE BETEILIGUNGEN AG 122.2165 4.1511% 12 北京车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5.0000 2.5474% 13 安徽省瑞丞芯车智联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4.8524 2.2027% 14 无锡尚行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0569 1.8021% 15 无锡经开尚贤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6.3231 1.5734% 16 安徽基石智能制造三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3231 1.5734% 17 秦力洪 41.0000 1.3926% 18 无锡尚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7056 1.3486% 19 淄博衡庐弘联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4875 1.0695% 20 无锡国联产业协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4718 1.0350% 21 陈明车 30.0000 1.0190% 22 利泰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1.0190% 23 秦致 25.0000 0.8491% 24 吴业恒 23.0000 0.7812% 25 共青城天兴车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5292 0.6293% 26 温州巽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2831 0.6210% 27 芜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3.8969 0.4720% 28 深圳德载厚嘉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1887 0.4140% 29 无锡彬复海创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1730 0.3795% 30 无锡经开区新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6114 0.3604% 31 吴斌 10.1572 0.3450% 32 广东德载厚嘉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1572 0.3450% 合计 2944.1672 100.0000% 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b028d19c-49d5-42d7-bbde-dbfbcd755b77.PDF ─────────┬──────────────────────────────────────────────── 2025-06-03 17:01│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及2025年5月9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A股)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 含),回购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 份 的 数 量 为 准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最高 成交价为19.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7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41,435,17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实施回购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符 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72ba2cc8-0cbb-4506-a0f7-4b806e8287a8.PDF ─────────┬──────────────────────────────────────────────── 2025-05-28 17:31│威孚高科(000581):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及2025年5月9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A股)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 含),回购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 份 的 数 量 为 准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8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6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其中,最高 成交价为19.97元/股,最低成交价19.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462,9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实施回购符合既定方案。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符 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51dd4ac0-fa1e-4c66-8a27-01301af3ddf1.PDF ─────────┬──────────────────────────────────────────────── 2025-05-20 17:41│威孚高科(0005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14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尹震源、Kirsch Christoph、荣斌、冯志明、Xu Daquan、赵红、黄睿、邢敏、冯凯燕、潘兴高、杨 福源),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 4、会议由董事长尹震源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5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fdc099d8-9d87-4fbf-84a6-1298eaf5df4e.PDF ─────────┬──────────────────────────────────────────────── 2025-05-2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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