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76 甘化科工 更新日期:2026-02-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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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7:03 │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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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7:01 │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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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54 │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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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54 │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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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6:56 │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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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5 │甘化科工(000576):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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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 │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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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 │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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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 │甘化科工(00057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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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 │甘化科工(000576):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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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7:03│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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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盈利:6,500 万元至 8,500 万元 盈利:2,051.46 万元
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17%至 3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盈利:550 万元至 825 万元 盈利:421.13 万元
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1%至 9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5 元/股至 0.19 元/股 盈利:0.0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
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大幅增长,主要变动原因为:
1.2025 年度公司减持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现投资收益约 4,800 万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3
,600万元,该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2.业绩承诺标的资产沈阳非晶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非晶”)在利润保障期内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业绩承诺
方郝宏伟先生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沈阳非晶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作为补偿,公司按股权公允价值确认营业外收入 3,096.26 万元,
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22.20 万元,该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3.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沈阳非晶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行评估、测算,以判断商
誉是否发生减值和计算商誉减值金额。根据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结论,合并沈阳非晶形成的商誉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2,284.4
6 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84.46 万元。
4.公司于 2025 年 9 月将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预计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400 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所得,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8d18385d-1213-437e-b7d6-a626e3ff88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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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7:01│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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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9a036b68-1338-4c6b-8f2f-012abdad0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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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5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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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月 13 日 14 时 45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 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李忠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51 人,代表股份 127,038,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044%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436,418,21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 4,380,00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32,038,214 股)。其中:
(一)现场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123,770,1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480%。
(二)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4 人,代表股份 3,26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64%。
(三)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
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7人,代表股份3,27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26,056,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70%;反对 941,3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10%;弃权 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217%;反对 941,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358%;弃权 4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25%
。
2、表决结果: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25,975,1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33%;反对 970,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43%;弃权 9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520%;反对 970,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95%;弃权 9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86%
。
2、表决结果: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25,982,1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88%;反对 975,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82%;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657%;反对 975,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921%;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22%
。
2、表决结果: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26,421,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49%;反对 535,5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5%;弃权 8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5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857%;反对 535,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477%;弃权 8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66%
。
2、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26,453,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01%;反对 543,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4%;弃权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9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626%;反对 543,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766%;弃权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08%
。
2、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25,976,2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42%;反对 978,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6%;弃权 8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856%;反对 978,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837%;弃权 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08%
。
2、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慧、许玲玉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载有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758f20e3-b004-4a17-9ee9-1f3efdb51f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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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5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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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bbeafc24-2ce3-44a8-af03-f35d59e16e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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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6:56│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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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77507bf1-b908-4b9c-934b-50c0158bc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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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5│甘化科工(000576):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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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林芳先生主
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名,其中邵林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 3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然免除邵林芳先生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及包秀成先生监事职务,
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fbbeabff-96fd-47c0-a6c6-da32645868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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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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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14 时 45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暨
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分红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提案 1.00、2.00、3.00 均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同意才能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填好《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参会表决前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
(2)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2:30-5:00)。
4.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 62 号三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 62 号。
联系单位: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030
联 系 人:沈峰
联系电话:0750-3277651 传真:0750-3277666
电子邮箱:gdganhua@126.com
6、会期预定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d284f6fc-824b-477e-89aa-36e00ad182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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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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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fc2830bc-389e-436b-ad90-e48384cf59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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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甘化科工(00057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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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及高管人员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 主任(召集人)原则上不得兼任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会其他成员在有足够能力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可以
兼任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除主任以外的职务。
第八条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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