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73 粤宏远A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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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6:02 │粤宏远A(000573):关于拟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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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2 │粤宏远A(000573):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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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07 │粤宏远A(00057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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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5:58 │粤宏远A(000573):关于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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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9 │粤宏远A(00057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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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5 │粤宏远A(000573):2024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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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粤宏远A(00057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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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6:37 │粤宏远A(00057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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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2:19 │粤宏远A(000573):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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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2:19 │粤宏远A(000573):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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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6:02│粤宏远A(000573):关于拟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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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月 2日与交易对方[朱康建、吴尚清夫妇,及其控制的广州伟康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青城特利投资合伙企
业 有限合伙)、共青城海蓝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共青城得胜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标的公司”、 博创智能”)签署了 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博创智能约 60%股份。经初步测算,本次
交易预计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的变更。如交易达成正式协议并实施完成,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工作,与中介机构、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了持续
沟通和反复磋商。公司在本次筹划重组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及
进展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本次交易的主要进程如下:
2025 年 1月 3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
性协议,最终收购股权比例、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等交易方案,尚需在完成审计、评估等工作后,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
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告风险提示载明,本次交易各方最终能否就本次交易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协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5 年 1月 23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9)。根据意向协议,交易对方已将其
持有的标的公司 30%股份质押给本公司,本公司已按照意向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了人民币 1.3 亿元作为本次交易之诚意金。
2025 年 2月 22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组织各中
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重组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
2025 年 3月 22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
)。公司与意向协议原各方就有关诚意金担保条款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博创智能自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
以本公司为受益人且保函金额不低于本公司已支付诚意金 即 1.3 亿元)的银行见索即付保函。在本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后,甲方 交
易对方)无需进一步向本公司提供博创智能股份质押并将质押比例提升至 51%;甲方已质押给本公司的博创智能 30%股份无需办理解
除质押手续,如后续签订正式股权协议,该质押股份将自动转为履约保障的一部分。
2025 年 3月 25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6)。公司已收到由博创智能向中国银
行申请开具的以本公司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 1.3 亿元的 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按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视为交易对方已完
成就返还股份转让诚意金需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义务。本次履约保函进一步推进了意向协议的履行。
2025 年 4月 25 日、2025 年 5月 24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2025-0
30)。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持续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
商,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
三、关于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股
份转让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鉴于本
次交易事项自筹划以来,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磋商,但未能就交易的最终方案达成一致,未能就交易价格等核心条款
达成一致,经双方友好协商和充分审慎研究,拟终止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决策程序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将与交易对方协商签署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五、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承诺事项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交易相关方均未就具体方案最终签署正式实质性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已付本次交易的诚意金通过标的公
司30%股份质押及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提供担保,资金收回具有可控保障。本次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
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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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02│粤宏远A(000573):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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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16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
为:以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638,280,604 股为基数,每 10股派现 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无发生变化。方案既定股本基数与最新总股本一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无调整。方案以固定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8,280,6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1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97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远路 1号宏远大厦 16楼
咨询联系人:朱玉龙、李艺荣
咨询电话:0769-22412655
传真电话:0769-2241265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199b933e-1cff-4a71-b267-3e7f55276c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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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07│粤宏远A(00057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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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月 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
收购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 博创智能”)约 60%股份。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 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如交易
达成正式协议并实施完成,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月 23日、2025 年 2月 22日、2025 年 3月 25 日、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9、2025-012、2025-016、2025-026),于 2025 年 3月 22日披露了《 关于签署股份转让意向
协议之补充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相关公告对本次交易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包括:交易
对方已于 1月份将博创智能 30%股份质押给本公司,公司已向交易对方支付了 1.3 亿元作为本次交易之诚意金;至 2025 年 3月 24
日,公司收到由博创智能向中国银行申请开具的以本公司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 1.3 亿元的《 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按意向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约定,视为交易对方已完成就返还股份转让诚意金需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续推进上述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事宜,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各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
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目前各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股
份转让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可能存
在交易方案调整或者交易方案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
根据 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4/e2a3bff3-e56e-4fb1-9dea-7bc3eab527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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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5:58│粤宏远A(000573):关于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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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2025 年 4 月 19 日、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第一季度经
营情况,公司拟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00 举办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
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
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明轩先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鄢国根先生;公司
独立董事祝福冬先生;公司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若遇临时特殊情况,参会人员或会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在会前提前访问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登录“云访谈”栏目,进入本公司的此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法规和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4f0bb9ce-8f69-4e7f-8aea-d10ae79856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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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9│粤宏远A(00057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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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无新增、无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4:30 开始;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同日 09:15 至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宏远路 1 号宏远大厦十四楼宏远房地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周明轩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 名,代表股份数量 127,359,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38,280,604 股
的比例为 19.9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284 名,代表股份数量 20,317,6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
.183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第 1至第 5项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第
6项提案。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总表决 145,301,596 98.39% 2,299,300 1.56% 76,500 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17,941,889 88.3067% 2,299,300 11.3167% 76,500 0.3765%
注:总表决情况对应行的“占比”是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对应行的“占比”是
指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为采用列表等简明方式进行披露表决结果,其它提案的表决情况中的“占比”同上述释义,股
份数的单位均为:股。
2.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总表决 145,299,996 98.39% 2,299,200 1.56% 78,200 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17,940,289 88.2989% 2,299,200 11.3162% 78,200 0.3849%
3.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总表决 145,342,396 98.42% 2,296,900 1.56% 38,100 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17,982,689 88.5076% 2,296,900 11.3049% 38,100 0.1875%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总表决 145,300,896 98.39% 2,335,400 1.58% 41,100 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17,941,189 88.3033% 2,335,400 11.4944% 41,100 0.2023%
5.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总表决 145,296,396 98.39% 2,300,000 1.56% 81,000 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17,936,689 88.2811% 2,300,000 11.3202% 81,000 0.3987%
6.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总表决 144,848,496 98.08% 2,718,900 1.84% 110,000 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17,488,789 86.0767% 2,718,900 13.3819% 110,000 0.5414%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治烈、陈必成
3.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1c2027ac-b62d-4a1d-9550-dba67a4315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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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5│粤宏远A(000573):2024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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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出具见证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在审查有
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出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出
具见证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于 2025年 04月 19日将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的方式、股
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登记事项等内容,以公告方式分别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年 05月 16日下午 14:30如期召开,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1名,代表股份数 127,359,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9
.95%。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人数共 284 名,代表股份数 20,317,68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3.183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4. 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现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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