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68 泸州老窖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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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8:52 │泸州老窖(000568):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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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7:56 │泸州老窖(000568):第十一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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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7:23 │泸州老窖(000568):泸州老窖公司2024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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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4 │泸州老窖(000568):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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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4 │泸州老窖(000568):泸州老窖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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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4 │泸州老窖(000568):泸州老窖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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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4 │泸州老窖(000568):泸州老窖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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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4 │泸州老窖(000568):泸州老窖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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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56 │泸州老窖(000568):第十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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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01 │泸州老窖(000568):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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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8:52│泸州老窖(000568):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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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已获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71,951,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92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现金分红金额约67.59亿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
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471,951,503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45.9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1.32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我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9.184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4.59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7 日
2.除权除息日:2025 年 8 月 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8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8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我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
1 08*****529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575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08*****191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08*****829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7 月 31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8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 71 号泸州老窖指挥中心
咨询联系人:赵亮、王钰
咨询电话:0830—2398826
传真电话:0830—2398864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十一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0f5a28ba-efcb-439a-b5e7-5d8077fd3e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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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7:56│泸州老窖(000568):第十一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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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7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截止会议表决时间2025年7月22日,共收回10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10张。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对外捐赠设立泸州老窖乡村振兴公益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决定与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共同成立“泸州老窖乡村振兴公益基金”,用于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捐赠为期 3 年(2025 年-2027
年),总金额为 2,000 万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6d99480b-7702-4947-a490-e26bc00619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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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7:23│泸州老窖(000568):泸州老窖公司2024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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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000568):泸州老窖公司2024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c85a476d-c6a9-42fd-aebe-ac973a7fc9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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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4│泸州老窖(000568):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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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 14:3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 71 号泸州老窖指挥中心东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淼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78 人,代表股份 965,787,7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61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26 人,代表股份 385,653,2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2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52 人,代表股份 580,134,4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412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75 人,代表股份 215,482,5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63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24 人,代表股份 1,319,2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9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51 人,代表股份 214,163,2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5496%。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1.00《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972,3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56%;反对 400,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5
%;弃权414,8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667,1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16%;反对 400,5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
59%;弃权 414,8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5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25%。
2.00《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021,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7%;反对 348,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
%;弃权417,3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716,4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5%;反对 348,6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
18%;弃权 417,3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5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37%。
3.00《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993,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8%;反对 380,5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4
%;弃权413,4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688,4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15%;反对 380,5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
66%;弃权 413,4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5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9%。
4.00《2024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036,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2%;反对 340,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
%;弃权411,6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8,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730,7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11%;反对 340,0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
78%;弃权 411,6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8,0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0%。
5.00《关于制定<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265,6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9%;反对 164,1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0
%;弃权357,9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960,4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77%;反对 164,1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
62%;弃权 357,9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8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1%。
6.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267,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1%;反对 154,4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弃权365,7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962,3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86%;反对 154,4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
17%;弃权 365,7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97%。
7.00《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273,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8%;反对 151,0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6
%;弃权362,8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968,6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15%;反对 151,0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
01%;弃权 362,8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84%。
8.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609,8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80%;反对 409,7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4
%;弃权768,1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6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304,6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34%;反对 409,7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
01%;弃权 768,1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6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5%。
9.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867,1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7%;反对 202,4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0
%;弃权718,1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6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561,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28%;反对 202,4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
39%;弃权 718,1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6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33%。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小玉、陈艺就本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5c42eec0-89a6-4fbf-8e5a-8f4feb863d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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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4│泸州老窖(000568):泸州老窖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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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000568):泸州老窖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83e2cf5d-fd75-4cfe-a8e3-dd0e239c5d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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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4│泸州老窖(000568):泸州老窖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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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000568):泸州老窖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7a9267f1-0867-4892-8549-ea4fc50107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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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4│泸州老窖(000568):泸州老窖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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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000568):泸州老窖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f457750d-a80f-4047-87cc-bf9926b412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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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4│泸州老窖(000568):泸州老窖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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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000568):泸州老窖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fc05d932-004e-4417-b2cc-02fd4e1121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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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56│泸州老窖(000568):第十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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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6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截止会议表决时间2025年6月16日,共收回10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10张。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为:吕先锫(主任委员)、陈有安、李国旺。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97944ed8-44a7-4978-85ef-dac8374289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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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01│泸州老窖(000568):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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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窖集团”)出具的
《关于增持计划期限过半告知及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老窖集团计划自 2025年 3月
14日起 6个月内,以增持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金额不低于 1
5,000 万元,不超过 3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以增持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老窖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133,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0.14%,增持金额约 27,165.31 万元。上述增持后,老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50,333,481股,持股比例为 50.98%。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
关规定。
2.老窖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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