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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65(渝三峡A)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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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65 渝三峡A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30 17:19 │渝三峡A(00056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7-30 17:19 │渝三峡A(00056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7-24 16:34 │渝三峡A(00056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7-14 17:56 │渝三峡A(000565):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4 17:54 │渝三峡A(00056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7-14 17:54 │渝三峡A(00056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7月) │ ├─────────┼──────────────────────────────────────────────┤ │2025-07-14 17:54 │渝三峡A(000565):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 ├─────────┼──────────────────────────────────────────────┤ │2025-07-14 17:52 │渝三峡A(00056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07-11 15:55 │渝三峡A(000565):关于收购重庆蔚蓝时代节能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 │ │登记的公告 │ ├─────────┼──────────────────────────────────────────────┤ │2025-06-27 17:05 │渝三峡A(000565):关于收购重庆蔚蓝时代节能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进展公告 │ └─────────┴──────────────────────────────────────────────┘ ─────────┬──────────────────────────────────────────────── 2025-07-30 17:19│渝三峡A(00056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30 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30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30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 288 号(德感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彦平。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会 议 出 现场 网络 合计 席情况 人 代 表 股 份 占公司 人 代表股份 占公司 人 代 表 股 份 占公司有 数 数(股) 有表决 数 数(股) 有表决 数 数(股) 表决权股 权股份 权股份 份总数比 总数比 总数比 例(%) 例(%) 例(%) 1.总体出 1 175,808,982 40.5471 756 3,045,851 0.7025 757 178,854,833 41.2495 席情况 2. 持 股 0 0 0 756 3,045,851 0.7025 756 3,045,851 0.7025 5% 以下 中 小 股 东 出 席 情况 (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关于聘请 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112,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48%;反对 6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442%;弃权126,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3,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209%;反对 6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111%;弃权 126,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68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庆 李小玲 (三)结论性意见: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方式和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a2aca8ec-f75e-45b1-aa63-7685c4137a13.PDF ─────────┬──────────────────────────────────────────────── 2025-07-30 17:19│渝三峡A(00056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经重庆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法律服务执业机构,持有重庆市司法局颁发的第25 001201510496622 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现根据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 20 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性、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 年 7 月 14 日,贵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025年 7月 15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了《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中就本次股东会的届次、召集人、召开 的日期、时间、地点、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予以明确,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5年 7月 25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了《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等与《股东会通知》中所公告 的一致,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根据贵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75 7 人,代表股份 178,854,8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495%,均为 2025年 7月 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 1 人,代表股份175,808,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471%;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56人,代表股份 3,045,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5%。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 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6 人,代表股份 3,045,8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6人,代表股份 3,045,851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5%。 贵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列席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表决如下议案: 1.00 《关于聘请 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一致,不存在对股东会通知以外的事 项进行审议并表决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就《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表决时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表决票经清点后当场公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 果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三)经统计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0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8,11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48%;反对 6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2%;弃权 12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209%;反对 6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111%;弃权 12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8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方式和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经本所盖章并由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32b37bc1-0343-4eda-bec4-d0701bbe6233.PDF ─────────┬──────────────────────────────────────────────── 2025-07-24 16:34│渝三峡A(00056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本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再次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 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 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5 年 7 月 30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7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288号(德感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公司财务 √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邮寄、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9日17:00之前。 3.登记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288号(德感工业园区)证券与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艳秋、盛誉 电话:023-47265990 电子邮箱:sxyq000565@163.com 5.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 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6.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91724eef-91b4-4efb-aee7-c5aad186c8bd.PDF ─────────┬──────────────────────────────────────────────── 2025-07-14 17:56│渝三峡A(000565):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渝三峡A(000565):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95e028e1-09b5-490c-8cfa-1d8b0489ec8d.PDF ─────────┬──────────────────────────────────────────────── 2025-07-14 17:54│渝三峡A(00056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 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5 年 7 月 30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7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288号(德感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公司财务 √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邮寄、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9日17:00之前。 3.登记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288号(德感工业园区)证券与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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