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63 陕国投A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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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2 │陕国投A(000563):关于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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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1 │陕国投A(000563):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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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0 │陕国投A(000563):第九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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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9 │陕国投A(00056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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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9 │陕国投A(00056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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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9 │陕国投A(000563):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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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9 │陕国投A(00056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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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0:17 │陕国投A(000563):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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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 │陕国投A(000563):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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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00:00 │陕国投A(000563):关于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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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2│陕国投A(000563):关于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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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公司 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93,597,307.50元;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 5,416,418,562.68元。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综合考虑 2025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及财务状况,为了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
定的收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拟对上述利润作如下分配:
1.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99,359,730.75元;
2.提取 5%的信托赔偿准备金 49,679,865.38元;
3.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0,059,949.69元;
4.以 2025年 9月末总股本 5,113,970,358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102,279,407.16
元,占 2025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29%。
2025年中期分红总额 153,419,110.74元,占 2025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5.44%。
自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保持分红总额
不变。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履行的相关程序
1. 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情况:
(1)2025年 4月 9日,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为简化分红程序,股东会批
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2025年 10月 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
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 10月 24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 10月 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第八次会议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
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c2aca1b8-f07f-4f7f-90f2-64517865b9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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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1│陕国投A(000563):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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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 10月 24日(星期五)上午 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0名
,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0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卫东主持,经与会董事认
真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74)。
本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75)全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有关工作,根据《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完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的细则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关工作,根据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完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的细则全文同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监管意见落实方案的报告》。
为提升信托资产质量,增强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公司按照监管意见制定具体实施举措,进一步夯实公司转型与高质量发展基础。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风险预警及应急管理方案的报告》。
为持续提升信托业务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根据风险防范“四早”要求,公司制定风险预警及应急管理方案,进一步强化
风险识别、评估、应对及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保障公司信托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机制,依据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次修订主要落实吸纳新的外部法规和规章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修订后的办法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依据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本次修订主要落实吸纳新的外部法规和规章对全面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全面风险管理的重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业务连续性管理机制,依据监管法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完善《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本次修订主要完善了
业务连续性管理组织架构与各部门职责,以及业务连续性计划、业务连续性演练等方面的要求。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听取了《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监管提示意见阶段性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4f35225a-1140-4056-8f5e-95d5337c3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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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0│陕国投A(000563):第九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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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十
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年 10 月 24日(星期五)在公司 24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
实到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王晓芳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另外,会议听取了《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风险预警及应急管理方案的报告》《关于监管意见落实方案的报
告》《关于监管提示意见阶段性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修订《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情况的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c6bf68e2-1113-4b5e-8090-e339a82a15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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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9│陕国投A(00056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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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投A(00056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7e4413f-2d74-44da-a940-1be0642a25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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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9│陕国投A(00056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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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
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安排的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
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
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政治表现、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廉洁从业情况、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
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十二条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或总裁提
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提名委员会可会同公司党委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
提出意见建议。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应与董事会办公室沟通会议议案情况,并定期(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向
董事会办公室报备。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提名后应召集会议,对其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在发生提名委员会职责范围
内其他事项时,提名委员会认为有必要也应召集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
主持。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经董事会批准执行,有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议案必须经全体委
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人力资源(党委组织
部)部保存。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请董事会审议,有关重大事项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其他与会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避免受股东影响,独立、审慎地行使董事提名权。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在本工作细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改,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421fb223-905b-445c-89d0-55308c571b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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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9│陕国投A(000563):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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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投A(000563):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8849db1d-9fd0-420a-9d66-77ee2ec324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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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9│陕国投A(00056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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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并就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对董事会提出建议。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至 3名,应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提供有关公司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
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安排的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大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资料:
(一)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的指标完成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按公司业绩拟订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应与董事会办公
室沟通会议议案情况,并定期(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绩效评价结果报公司党委会审议;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在听取公司
党委的意见后提交委员会审议,委员会通过后经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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