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58 天府文旅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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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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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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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14 │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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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6:27 │天府文旅(0005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登记状态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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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04 │天府文旅(000558):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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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04 │天府文旅(00055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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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04 │天府文旅(000558):《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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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04 │天府文旅(000558):《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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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04 │天府文旅(000558):《天府文旅章程》(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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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04 │天府文旅(000558):《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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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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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截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0月 23日,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 70,83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
5.4944%。根据 2019年 3月 11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64,461,198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5%)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述 64,461,198股股
份仍处于弃权期。本次股东大会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6,373,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44%)。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0月 29日(星期三)下午 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 号天府新谷 10 栋 5楼 506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29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 29日 9:15— 15:00期间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覃聚微先生
(六)会议出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七)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1,43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9,224,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
4125%。
(注:根据 2019年 3月 11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64,461,198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5%)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0月 23日,前
述 64,461,198股股份仍处于弃权期。本次股东大会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6,373,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44%))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3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09,217,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1
20%。
3、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372,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85%。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01 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399,158,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03%;反对 9,43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44%;弃权 6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55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306,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598%;反对 9,430,15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816%;弃权 6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86%。
1.02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400,213,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80%;反对 8,4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66%;弃权 5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361,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306%;反对 8,498,0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59%;弃权 5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35%。
1.0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400,200,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50%;反对 8,49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54%;弃权 5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9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349,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598%;反对 8,493,1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877%;弃权 5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25%。
以上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0,184,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11%;反对 8,55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14%;弃权 48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333,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688%;反对 8,558,5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642%;弃权 48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7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设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9,849,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93%;反对 8,8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50%;弃权 5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5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998,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399%;反对 8,859,6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974%;弃权 5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2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祎彬、唐恺
(三)律师见证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a823dfba-9955-48ee-a88c-45aefad98e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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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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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02213d7f-a33c-4f9e-9852-668edb13a4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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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14│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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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7dc9c919-f0ab-40c3-b5b4-758cc1222f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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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6:27│天府文旅(0005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登记状态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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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莱茵达集团”)的通知,获悉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中国结算深业〔2025〕8号)
,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已办理股票质押状态调整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截至本公告日,莱茵达集团持有公司 70,834,700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5.49%,其中 70,830,000股股份已质押,其质权人为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
近日,质权人南洋商业银行对莱茵达集团所持 70,830,000股股份(占莱茵达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 99.99%,占公司总股本 5.49%
)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状态调整业务,将证券质押登记“可售标示”状态从“否”调整为“是”。
二、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状态调整结果;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深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228fc42a-ad69-4178-8b75-53b802ac3b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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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04│天府文旅(000558):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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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0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0月 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根据 2019年 3月 11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莱茵达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签署的《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莱茵达集团承诺自股
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无条件放弃其持有的公司 64,461,1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
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年 3月 11日、3月 1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号天府新谷 10栋 5楼 50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案》 的 子 议 案 数
(3)
1.01 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2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不设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规则>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3、上述议案 1、议案 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 2为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
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
身份证、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四)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
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五)登记时间:2025年 10月 27日(星期一)9:30—11:30,13:30—16:00。(六)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
西段 399号天府新谷 10栋 5楼 506号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玮、宋玲珑
联系电话、传真:028-86026033
电子邮箱:lyzy000558@126.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号天府新谷 10栋 5楼 506号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10041
(八)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029af0e6-d78d-4745-b3cb-1d93547417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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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04│天府文旅(00055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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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文旅(00055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e9fd0d73-c4e5-4b1d-a895-d8ef5428cc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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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04│天府文旅(000558):《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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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
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
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
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的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依据市值管理的客观规律,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
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是长期的战略管理过程,应当持续、常态化实施。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主要负责,由董事会秘书具体分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
牵头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
实施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
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
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
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
匹配。
第六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
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分管业务领域的公司质量提升工作;
(二)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三)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四)在市值管理中出现重大风险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五)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六)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市值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和公司市值,动态了解公司财务、经营等情况及重大事件的情况和进展;
(二)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
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三)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
应。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市值管理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
(二)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
(三)发现公司市值管理执行情况、市值等关键指标、舆情等出现异常时,及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四)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第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可能对市值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等。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方法与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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