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55 神州信息 更新日期:2025-12-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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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9 │神州信息(00055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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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9 │神州信息(000555):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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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9 │神州信息(000555):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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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9 │神州信息(000555):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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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8 │神州信息(000555):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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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7 │神州信息(000555):关于董事、总裁离任暨选举联席董事长、提名非独立董事、聘任总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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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7 │神州信息(000555):章程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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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7 │神州信息(000555):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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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7 │神州信息(00055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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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7 │神州信息(000555):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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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9│神州信息(00055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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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
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管理层团队稳定且有效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是指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责任相结合;
(二)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三)薪酬与勤勉尽责相结合;
(四)薪酬与管理团队稳定,公司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五)薪酬与激励及约束机制相结合。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确定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构成、发放标准、发放方式、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及调整方案;负责监督检查公司高管人员履职情况,并对其
进行年度考核。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确定。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高管人员考核周期为一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管人员的岗位胜任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价,考核
结果作为薪酬发放的依据。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九条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在高管人员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可设立高管人员专项奖励。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
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二条 高管人员的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
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高管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针对高管人员绩效薪酬采取递延支付机制。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
需要,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业绩达成情况;
(五)组织结构调整、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做出相应
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高管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八条 公司高管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解释。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30f16f31-6b92-4398-ace1-a23b46270f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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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9│神州信息(000555):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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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使公司的董事更好地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有效调动董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
持续、稳定发展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且在公司领取薪酬的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
(二)薪酬与按劳分配及责、权、利相结合;
(三)薪酬与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相结合;
(四)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确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方
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薪酬构成、发放标准、发放方式、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及调整方案;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董事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确定。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董事考核周期为一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的岗位胜任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价,考核结果作
为薪酬发放的依据。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除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外,其他董事不领取津贴。
在董事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可设立董事专项奖励。
公司董事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条 公司根据董事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董事长
董事长每年薪酬的具体数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及公司业绩达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确定,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
披露。
(二)其他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年度薪酬;公司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的,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具体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支付。
第十三条 董事的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
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董事绩效薪酬采取递延支付机制。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需要
,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业绩达成情况;
(五)组织结构调整、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方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
做出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
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解释。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2c5557fd-fb77-4aaf-9c02-5e4334ff99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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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9│神州信息(000555):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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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信息(000555):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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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9│神州信息(000555):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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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信息(000555):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53fa12fd-3592-49e8-ae09-1c18053e1c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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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8│神州信息(000555):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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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1 月 0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月 0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0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街道亮甲店东路 8号院 1号楼希尔顿欢朋酒店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担保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 2026 年度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 1.00、提案 4.00 需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
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8 号楼神州信息大厦六层资本战略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8 号楼神州信息大厦六层资本战略部
邮编:100193
联系电话:010-61853676
传真:010-62694810
联系人:刘伟刚 李丹
电子邮箱:dcits-ir@dcits.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e0350277-2e56-4a5f-bbc3-d592744c73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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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7│神州信息(000555):关于董事、总裁离任暨选举联席董事长、提名非独立董事、聘任总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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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联席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任、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联席董事王永利先生、独立董事罗婷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王永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联席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以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职务,辞职后,王永利先生将在公司担任顾问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永利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的正常经营。另外,王永利先生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选举新任法定代表人,在选举完成前,仍由王永利先生继续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新当选的
法定代表人就任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罗婷女士连续任职时间即将届满六年,申请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
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后,罗婷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王永利先生、罗婷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永利先生、罗婷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王永
利先生、罗婷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选举联席董事长的情况
鉴于公司联席董事王永利先生辞去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联席董事长等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的需要,董事会同意选举李鸿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相同。(李鸿春先生简历附后)
三、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经公司控股股东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启
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徐启昌先生简历
附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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