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46 金圆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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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2 │金圆股份(000546):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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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金圆股份(000546):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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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5:52 │金圆股份(000546):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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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02 │金圆股份(000546):关于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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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22 │金圆股份(000546):关于参加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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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22 │金圆股份(00054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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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21 │金圆股份(000546):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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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16 │金圆股份(000546):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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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34 │金圆股份(00054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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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34 │金圆股份(00054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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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2│金圆股份(000546):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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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潘颖女士函告,获悉潘颖女士将其持有的部分公
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总 是否 是否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份数量(股) 持股份 股本比例 为限 为补 日期 日期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潘颖 否 1,080,000 1.63% 0.14% 是 是 2025年 5 办理解除 华夏银行 补充
月 29日 质押手续 股份有限 质押
之日 公司杭州
之江支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颖女士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办理质 本次办理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押前质押股 押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 )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数量 结数量
(股) (股)
潘颖 66,137,566 8.50% 58,820,000 59,900,000 90.57% 7.70% 59,900 100.00% 6,237, 100.00%
,000 566
三、备查文件
1.潘颖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a38a7250-6152-4aa9-9162-0c0e54bdf4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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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金圆股份(000546):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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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潘颖女士函告,获悉潘颖女士将其持有的部分公
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总 是否 是否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份数量(股) 持股份 股本比例 为限 为补 日期 日期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潘颖 否 34,650,000 52.39% 4.46% 是 否 2025年 5 办理解除 浙江炳炳 补充
月 27日 质押手续 典当有限 流动
之日 公司 资金
420,000 0.64% 0.05% 是 是 2025年 5 办理解除 华夏银行 补充
月 27日 质押手续 股份有限 质押
之日 公司杭州
之江支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颖女士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办理质 本次办理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押前质押股 押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 )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数量 结数量
(股) (股)
潘颖 66,137,566 8.50% 23,750,000 58,820,000 88.94% 7.56% 58,820 100.00% 7,317, 100.00%
,000 566
三、备查文件
1.潘颖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6a4a4719-7d97-47b6-a1ab-c1fb2baa1d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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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5:52│金圆股份(000546):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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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潘颖女士函告,获悉潘颖女士将其持有的部分公
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总 是否 是否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份数量(股) 持股份 股本比例 为限 为补 日期 日期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潘颖 否 20,300,000 30.69% 2.61% 是 否 2025年 5 办理解除 华夏银行 补充
月 26日 质押手续 股份有限 流动
之日 公司杭州 资金
之江支行
1,050,000 1.59% 0.14% 是 是 2025年 5 办理解除 华夏银行 补充
月 26日 质押手续 股份有限 质押
之日 公司杭州
之江支行
1,630,000 2.46% 0.21% 是 是 2025年 5 办理解除 华夏银行 补充
月 26日 质押手续 股份有限 质押
之日 公司杭州
之江支行
770,000 1.16% 0.1% 是 是 2025年 5 办理解除 华夏银行 补充
月 26日 质押手续 股份有限 质押
之日 公司杭州
之江支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颖女士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办理质 本次办理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押前质押股 押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 )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数量 结数量
(股) (股)
潘颖 66,137,566 8.50% 0 23,750,000 35.91% 3.05% 23,750 100.00% 42,387 100.00%
,000 ,566
三、备查文件
1.潘颖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1212779c-b7a8-4209-8cba-78aae353a4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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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02│金圆股份(000546):关于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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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饶市金钱湾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钱湾”)和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叶”)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发来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金钱湾需补缴税款 4,702,413
.81 元,新金叶需补缴税款 2,475,707.31 元,合计7,178,121.12 元。本次不涉及行政处罚,金钱湾和新金叶将按照《税务处理决
定书》的规定缴纳上述税款,并计入 2025 年度当期损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述补缴税款的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
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金钱湾和新金叶补缴税款将计入 2025年度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78,121.12元,最终以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管理层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将持续深化对下属子公司的监督管理,加强税务等专业知识培训和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切实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62df6917-7ff9-40f0-9c01-b983f87556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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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22│金圆股份(000546):关于参加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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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
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年 5月 27日(周二)15:00-16:30。届时公司董事、总经理连
长云,董事、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黄波,证券事务代表杨晓芬将在线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
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864ba954-0f7e-4bb5-aefa-b5f19d5ac6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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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22│金圆股份(00054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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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
股”)函告,获悉金圆控股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开始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期 期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金圆 是 7,910,000 3.41% 1.02% 2024年 5月 2025年 5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控股 16日 19日 公司杭州分行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量(股) 所持 司总 为限 补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股份 股本 售股 押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金圆 是 8,060,000 3.48% 1.04% 否 否 2025年 5月 办理解除 中信银行股份 自身
控股 20日 质押手续 有限公司杭州 生产
之日 分行 经营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资产”)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股)
金圆 231,907,628 29.82% 153,020,000 161,080,00 69.46% 20.71% 0 0.00% 0 0.00%
控股 0
开源 4,074,048 0.52%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资产
合计 235,981,676 30.35% 153,020,000 161,080,00 68.26% 20.71% 0 0.00% 0 0.00%
0
注:上表各单项数据占比直接加总与合计占比存在因四舍五入导致的尾差。
四、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开源资产质押股份数量占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经超过 50%但未达到 80%,现就相
关情况说明如下:
(1)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不存在所持公司 5%以上的质押股份发生延期或平仓风险等情况。
(2)金圆控股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本次质押的股份不负担业绩补偿义务。
(3)金圆控股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协议中,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金圆控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具备必要的资金偿
付能力。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没有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金圆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告知函》;
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b9ed7b1c-cf5a-47c0-a889-b2c58d03f6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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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21│金圆股份(000546):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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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为赵璧生先生、赵辉先生。赵辉先生因解除婚姻关系
,拟将其持有的公司66,137,5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505%)以及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7.67%股
权按照《离婚协议》及《补充协议》过户给潘颖女士。以上手续办理完成后,赵辉先生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将由赵璧生先生、赵辉先生变更为赵璧生先生。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3 号)、《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号)。
二、变更完成情况
2025年 5月 21 日,公司收到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先生的通知,其已履行完毕《离婚协议》及《补充协议》关于公司及金圆控
股的股权变更相关登记。变更登记办理完成后,赵辉先生已不再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再构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为赵璧生先生。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赵辉先生办理其持有的金圆控股股权过户事宜系赵辉先生与潘颖女士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离婚
协议的约定进行财产分割所导致,不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
司管理层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权益变动后赵辉先生将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潘颖女士出具《减持承诺函》,“本人不可撤销地承诺在过入以
上股票后,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等相关规则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股份的相关减持规定,继续遵守赵辉先
生非交易过户前对该部分股份所负减持限制义务,即,若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不得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在赵辉先生原定董事高管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按照《监管指引》规定,在赵辉先生不得减持该部分股份的期间内,本人不得减持上市公司
股份。”
(三)权益变动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 66,137,566 股公司股份仍处于限售状态,潘颖女士就权益变动所取得的股份,将继续履
行赵辉先生在此前作出的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变动的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告知函》《变更登记情况》;
2.金圆控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29df6b7e-1536-4607-ad9f-4581e1281b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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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16│金圆股份(000546):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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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先生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根据
赵辉先生和潘颖女士签署的《离婚协议》约定,赵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66,137,5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505%)通过证券
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分割至潘颖女士名下;将持有的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7.67%股权过户至潘颖女士名下
。以上权益变动办理完成后,赵辉先生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和金圆控股股权,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5年 3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号)。
二、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先生的通知,赵辉先生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其已将直接持有的公司66,137,5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505%)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登记至潘颖女士名下,相
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直接持股数量(股) 直接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数量(股) 直接持股比例
赵辉 66,137,566 8.505% 0 0%
潘颖 0 0% 66,137,566 8.505%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赵辉先生将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7.
67%的股权;潘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66,137,5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505%)。本次权益变动进行非交易过户的 66,137,566
股股份仍处于限售状态,潘颖女士就本次权益变动所取得的股份,将继续履行赵辉先生在此前作出的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并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变动的规定执行。
赵辉先生持有的金圆控股 7.67%股权的相关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赵辉先生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系赵辉先生与潘颖女士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离婚协议的约定
进行财产分割所导致,不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
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赵辉先生将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潘颖女士出具《减持承诺函》,“本人不可撤销地承诺在过入以
上股票后,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等相关规则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股份的相关减持规定,继续遵守赵辉先
生非交易过户前对该部分股份所负减持限制义务,即,若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低于最近三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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