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41 佛山照明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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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30 │佛山照明(00054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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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30 │佛山照明(000541):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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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9 │佛山照明(00054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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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9 │佛山照明(00054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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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9 │佛山照明(00054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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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9 │佛山照明(00054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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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9 │佛山照明(000541):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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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7 │佛山照明(000541):董事会授权方案(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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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7 │佛山照明(000541):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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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7 │佛山照明(00054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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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30│佛山照明(00054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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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00054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cbb7190e-7273-42a1-af86-f3374e5184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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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30│佛山照明(000541):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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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
限公司土地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南京佛照公司”)土地使用
权及地上房屋以征收补偿金额 183,855,895 元被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并由南京佛照公司与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
签署征收与补偿协议。本次征收涉及南京佛照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35,882.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44,558.09平
方米。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公告》。截
止 2021年底,南京佛照公司收到第一笔补偿款 55,160,000元。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5年 12月 17日,南京佛照公司收到第二笔补偿款 110,695,895元。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京佛照公司与南京市
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的约定,已由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从征收补
偿款中预扣除 1,800万元用于被征收土地的环保治理及相关拆迁费用,具体费用由南京佛照公司与相关主体据实结算。
三、对公司的影响
经初步测算,预扣除上述 1,800万元费用后,预计本次征收事项将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净收益 9,222.09万元,最终收益以经审
计后的数据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0eed7998-7855-4080-96be-11c5dfb5a5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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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9│佛山照明(00054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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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
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
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五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的认定标准
第六条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更正;
(七)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
第七条 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一)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包括以下情形:原先预计亏损,实际盈利;原先预计扭亏为盈
,实际继续亏损;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实际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实际净利润同比上升;原先预计净资
产为负值,实际净资产为正值;原先预计净资产为正值,实际净资产为负值;
(二)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一致,但变动幅度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达 50%以上。
第八条 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一)业绩快报中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或者期末净资产方向与年报披露的业绩不一致;
(二)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年报的实际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 20%以上。
第九条 其他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一)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
信息披露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重大遗漏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重大遗漏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差错、重大遗漏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条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追究责任所需资料,调查差错原因,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
批准。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害结果扩大的;
(四)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五)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六)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十三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十四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对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应参照该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c4f607d9-106f-414f-9dfa-a5250d126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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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9│佛山照明(00054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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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促进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董事会高效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权责和工作流程,明确
董事会秘书工作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或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可以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的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具体负责公司治理研究和相关事务、承担股东会相关工作的
组织落实、筹备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为董事会运行和董事履职提供支持和服务、指导下属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
事会建设等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任与解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财务、管理、法律、公司治理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实施绩效考核,具体按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及要求组织实
施。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激励、续聘及解聘等挂钩。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包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职务、工作表现及个
人品德等;
(二)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等。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董事会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
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未能履行有关职责和义务,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四)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或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离任前,应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务及其它遗留问题全部移交给接任的董事会秘书
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公司董
事会未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
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开展公司治理研究,协助董事长拟定有关重大方案、制定或修订董事会运行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公司治理有关制
度;
(二)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三)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
沟通;
(四)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准备议案和相关材料并对其完整性进行把关,据实形成会议记录,对董事会会议记录
签字;
(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工作;
(六)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监管部门问询。
(七)负责与董事联络,组织向董事提供信息和材料;安排董事调研;与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沟通协调董事会运行、董
事履职支撑服务等事项;
(八)跟踪了解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及时报告董事长,重要进展、重大情况还应当向董事会报告;
(九)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
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
(十)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确有需要将部分职责交予他人履行时,必须经董事会同意,且不免除董事会秘书对该职责所负有的责任。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总裁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党委会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时,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
(二)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报告的重大事件情况,以及需要董事会督促整改落实的相关问题
,查阅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文件;
(三)组织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所属子公司完成董事会相关工作,要求其及时提供董事履职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按照董事会
规范运行要求修改完善议案、补充相关材料;
(四)听取子公司董事会建设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加强工作指导;
(五)履行好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并购重组事务。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
的履职行为。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或董事会秘书授权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其职责
所负有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012 年 6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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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9│佛山照明(00054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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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00054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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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9│佛山照明(00054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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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00054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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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9│佛山照明(000541):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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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000541):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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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7│佛山照明(000541):董事会授权方案(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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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000541):董事会授权方案(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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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7│佛山照明(000541):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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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控
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并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1 董事会授权方案 修订 否
2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修订 否
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4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修订 否
度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5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修订 否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6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上述制度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修订后的各项制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4c769426-b6c7-4311-837c-3b550aa9c7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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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7│佛山照明(00054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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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00054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a4f93e0d-769e-43d4-9830-6869df085d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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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20:26│佛山照明(00054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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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 2025年 12月 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会议以书面传真方式召开,应会 8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
额度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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