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39 粤电力A 更新日期:2025-08-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5 18:42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申报发行能源基础设施投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的公告 │
├─────────┼──────────────────────────────────────────────┤
│2025-08-05 18:41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4 18:43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7-14 18:42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2025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
│2025-06-30 18:17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公司债券2024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5-06-20 00:00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05 16:15 │粤电力A(000539):关于粤 电 力治理结构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5-05-30 00:00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5-28 20:01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8 20:00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
└─────────┴──────────────────────────────────────────────┘
─────────┬────────────────────────────────────────────────
2025-08-05 18:42│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申报发行能源基础设施投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的公告
─────────┴────────────────────────────────────────────────
一、发行事项概述
1、2025 年 8 月 5 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申报发行能源基础设施投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 REITs)的议案》。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资本结构,保障安全可持
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并批准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湾能源公司”)持有的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
(简称“宁洲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发行规模不超过 38.01 亿元,期限不超过 30 年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并由公司认
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规模不超过 100 万元,具体实施方案及产品要素以相关监管机构最终确认为准。
(2)同意公司作为类 REITs 的运营保障机构为滨海湾能源公司提供不超过43 亿元的运营保障支持及履约支持。
(3)同意公司与广东粤电领航能源有限公司(暂名)、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富租赁”)共同设立有
限合伙企业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 9.5 亿元。
(4)同意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有限合伙企业转让滨海湾能源公司 100%股权,并根据产品需要以增资、股东借款等
方式调整滨海湾能源公司股债结构。
(5)同意公司担任类 REITs 的优先收购权人,对滨海湾能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有限合伙企业 LPA 份
额享有优先收购权。
(6)同意类 REITs 发行后,滨海湾能源公司可利用自身沉淀的资金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 13 亿元。
(7)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上述事项相关具体工作并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调整、确定本项目的具体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
次产品发行规模和期限、交易结构和融资规模、优先收购行权、处置、退出或终止条款等)及产品发行、管理和终止等工作。
2、在本次董事会上,公司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议案经 10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发行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发行方案
(一)发行要素
1、底层资产:滨海湾能源公司所持有的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
2、发行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发行期限:预估为29年(3*9+2年)。
4、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规模及分层情况:专项计划发行规模380,100万元(其中:优先级380,000万元,由合格投资人认购;次级1
00万元,无评级,粤电力自持)。最终发行规模及次级认购金额以本次专项计划设立时签署的专项计划文件为准。
5、发行利率:以届时市场利率为准。
6、还款来源:项目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或可分配利润、目标资产处置收入(如需)等。
7、还本付息方式:优先级根据簿记利率按年付息,每年固定还本;次级每年在优先级本息兑付后分配收益,随优先级终止而分
配剩余资金/资产。
(二)底层资产情况
本次发行的底层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滨海湾能源公司持有的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484MW。
(三)主要交易流程
1、新成立GP公司(粤电领航)作为普通合伙人、与粤电力、康富租赁(原始权益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
2、康富租赁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LPA有限合伙份额转让予专项计划形成基础资产。
3、专项计划成立后,中信建投(代表专项计划)作为新的LPA有限合伙人承继康富租赁在《合伙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各合伙人实缴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4、合伙企业收购滨海湾能源公司100%股权。
5、合伙企业向滨海湾能源公司发放股东借款及增资,完成交易结构的搭建。
6、粤电力作为运营保障机构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为保障项目公司及目标项目的正常运营提供运营支持,若项目公司无法履行还
本付息义务时,为项目公司提供履约支持。
7、每个开放期,粤电力有权对滨海湾能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或有限合伙企业LPA份额行使优先收购权。
三、本次发行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类REITs项目可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在合并层面保持原有资产水平的前提下,优化公司资本结构,节省利息支出成
本,降低资产负债率,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安全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3528cec4-d4f9-443c-b239-028374180651.PDF
─────────┬────────────────────────────────────────────────
2025-08-05 18:41│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5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 10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实到董事 10 名(其中独立董事4 名)。郑云鹏董事长、李方吉董事、贺如新董
事、陈延直董事、张汉玉独立董事、吴战篪独立董事、赵增立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李葆冰董事委托郑云鹏董事长、张存生
董事委托赵增立独立董事、才国伟独立董事委托吴战篪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郑云鹏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部长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推进“一企一策”扭亏纾困,增加所有者权益,防止风险蔓延,助力形成良性正向循环,董事会同意向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粤能源公司”)增资 56,700万元,并按《公司法》及中粤能源公司《章程》等规定调整股比。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中粤能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由公司、湛江市腾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90%和 10%,注册资本为 14.54亿元,目前
在运 2台煤电机组,总装机规模 1,260MW。
(2)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通过注入资本金并置换存量债务,有利于优化中粤能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压降利息费用规模,助力企业经营回归正向
循环;推动实现公司及下属发电资产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中粤能源公司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大宗商品价格上涨风险、电价波动风险、运营安全风险等。公司将持续深挖内部经营管
理潜力,着力提高机组运营经济性,节约各项运营成本,全力将有关风险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本议案经 10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粤电韶关发电厂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推进“一企一策”扭亏纾困,增加所有者权益,防止风险蔓延,助力形成良性正向循环,董事会同意向广东粤电韶关发电厂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电厂”)增资 159,600 万元,并按《公司法》及韶关电厂公司《章程》等规定调整股比。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韶关电厂成立于 1997 年,由公司、韶关市曲江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分别持股 90%和 10%,注册资本 10.70 亿元,目前在运 4
台煤电机组,总装机规模1,980MW。
(2)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通过资本金注入并置换存量债务,有利于优化韶关电厂资产负债结构,压降利息费用规模,助力企业经营回归正向循环
,有利于推动实现公司及下属发电资产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韶关电厂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大宗商品价格上涨风险、电价波动风险、运营安全风险等。公司将持续深挖内部经营管理潜
力,着力提高机组运营经济性,节约各项运营成本,全力将有关风险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本议案经 10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临沧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推进“一企一策”扭亏纾困,增加所有者权益,防止风险蔓延,助力形成良性正向循环,董事会同意向全资子公司临沧粤电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沧能源公司”)增资 66,000万元。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临沧能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4.60 亿元;目前在运 4座水电发电站,总装机规模 132.8MW。
(2)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通过资本金注入并置换存量债务,有利于优化临沧能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压降利息费用规模,助力企业经营回归正向
循环,有利于推动实现公司及下属发电资产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临沧能源公司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电力市场政策风险、运营安全风险、来水不达预期风险等。公司将持续深挖内部经营管
理潜力,着力提高电价水平,节约各项运营成本,全力将有关风险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本议案经 10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申报发行能源基础设施投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 REITs)的议案》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资本结构,保障安全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并批准以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湾能源公司”)持有的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
(简称“宁洲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发行规模不超过 38.01 亿元,期限不超过 30 年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并由我司认
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规模不超过 100万元,具体实施方案及产品要素以相关监管机构最终确认为准。
(二)同意公司作为类 REITs的运营保障机构为滨海湾能源公司提供不超过43亿元的运营保障支持及履约支持。
(三)同意公司与广东粤电领航能源有限公司(暂名)、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后,公司作为有
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 9.5亿元。
(四)同意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有限合伙企业转让滨海湾能源公司 100%股权,并根据产品需要以增资、股东借款
等方式调整滨海湾能源公司股债结构。
(五)同意公司担任类 REITs的优先收购权人,对滨海湾能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有限合伙企业 LPA份额
享有优先收购权。
(六)同意类 REITs发行后,滨海湾能源公司可利用自身沉淀的资金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 13亿元。
(七)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上述事项相关具体工作并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调整、确定本项目的具体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
次产品发行规模和期限、交易结构和融资规模、优先收购行权、处置、退出或终止条款等)及产品发行、管理和终止等工作。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本议案经 10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38c481df-9927-4457-bee3-af762373de02.PDF
─────────┬────────────────────────────────────────────────
2025-07-14 18:43│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2025 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下降
项目 2025 年 1月 1日-2025 年 6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2,800 万元~盈利 3,600万元 盈利:90,29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6.90%-96.01%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 2,300 万元~亏损 1,500万元 盈利:88,606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02.60%-101.69%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053元/股~0.0069元/股 盈利:0.1720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二季度,随着发电业务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盈利能力有所恢复,新能源业务的经营贡献进一步提升,整体业绩环比一季
度扭亏为盈。但今年上半年由于电力市场及相关政策原因,常规及新能源发电业务价格显著下降,导致收入降幅高于成本降幅,平均
发电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公司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db9e7fb7-62de-4667-a2d7-3258e9217add.PDF
─────────┬────────────────────────────────────────────────
2025-07-14 18:42│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2025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一、2025 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情况
2025 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完成合并报表口径发电量 562.49 亿千瓦时,同比减少 1.02%;其中煤电完成 397.55 亿千瓦时,同
比减少 3.91%,气电完成 112.6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 0.04%,风电完成 27.26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0.89%,光伏完成 20.30亿千瓦
时,同比增加 90.61%,水电完成 1.4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27.68%,生物质完成 3.34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7.74%。
公司累计完成合并报表口径上网电量 533.66 亿千瓦时,同比减少 1.00%;其中煤电完成 373.20 亿千瓦时,同比减少 3.85%,
气电完成 110.24 亿千瓦时,同比减少 0.39%,风电完成 26.14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0.85%,光伏完成 19.74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88.90%,水电完成 1.36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23.64%,生物质完成 2.98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9.16%。
(注:以上电量数据为公司的初步统计结果,投资者不宜以此数据简单推算公司 2025 年上半年业绩。)
二、截至 2025 年上半年装机容量情况
2025 年上半年,公司拥有可控装机容量 4,315.31 万千瓦,其中控股装机4055.93万千瓦,参股权益装机 259.38万千瓦。其中
:燃煤发电控股装机容量 2,001万千瓦,占比 49.34%;气电控股装机容量 1,184.7 万千瓦,占比 29.21%;风电控股装机容量 389.
50 万千瓦,占比 9.60%;光伏控股装机容量 457.45 万千瓦,占比 11.28%;水电控股装机容量 13.28 万千瓦;生物质控股装机容
量 10 万千瓦;上述风电、水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合计 870.23 万千瓦,占比 21.46%。
此外,公司受托管理装机容量 895.4 万千瓦(火电 665 万千瓦、水电 220.4万千瓦、风电 10 万千瓦),以上可控装机容量、
受托管理装机容量合计 5,179.51万千瓦。
新增装机情况:
2025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风电 50 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 69.36 万千瓦,通过煤电技改增加装机容量 6 万千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205dba47-a7a8-4305-972a-274fe48863a6.PDF
─────────┬────────────────────────────────────────────────
2025-06-30 18:17│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公司债券2024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公司债券2024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75d134c1-8650-4173-929a-f13f6e33b17a.PDF
─────────┬────────────────────────────────────────────────
2025-06-20 00:00│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
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50,283,986 股 (其中 A 股4,451,875,986 股,B 股 798,408,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5,005,679.72 元(其中 A 股派发现金红利89,037,519.72
元,B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968,160.0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以分配
总额固定的方式分配。本次分配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50,283,986 股(其中 A 股 4,451,875,986 股,B 股 798,40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2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 股持有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 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
金 0.18 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0.2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
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后第 3 个工作日(2025年 6 月 3 日),本公司所在开户银行港币兑人民币的卖出价(1: 0.9183)折算成港币支付,未来代
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按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 月 26 日。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 月 26 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3
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5年 6 月 25 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884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08*****260 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6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25年7月4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
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35 楼
咨询联系人:黄晓雯
咨询电话:(020)87570251
传真号码:(020)85138084
八、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2e92689c-7eea-4c64-bf8c-b0edfe0311bf.PDF
─────────┬────────────────────────────────────────────────
2025-06-05 16:15│粤电力A(000539):关于粤 电 力治理结构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债券简称:21粤电 03 债券代码:149711.SZ
债券简称:21粤电 02 债券代码:149418.SZ
受托管理人
2025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