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39 粤电力A 更新日期:2025-06-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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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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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15 │粤电力A(000539):关于粤 电 力治理结构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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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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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01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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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00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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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9:59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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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9:59 │粤电力A(000539):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粤电力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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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9:59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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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9:59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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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9:59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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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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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
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50,283,986 股 (其中 A 股4,451,875,986 股,B 股 798,408,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5,005,679.72 元(其中 A 股派发现金红利89,037,519.72
元,B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968,160.0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以分配
总额固定的方式分配。本次分配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50,283,986 股(其中 A 股 4,451,875,986 股,B 股 798,40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2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 股持有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 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
金 0.18 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0.2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
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后第 3 个工作日(2025年 6 月 3 日),本公司所在开户银行港币兑人民币的卖出价(1: 0.9183)折算成港币支付,未来代
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按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 月 26 日。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 月 26 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3
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5年 6 月 25 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884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08*****260 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6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25年7月4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
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35 楼
咨询联系人:黄晓雯
咨询电话:(020)87570251
传真号码:(020)85138084
八、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2e92689c-7eea-4c64-bf8c-b0edfe0311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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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15│粤电力A(000539):关于粤 电 力治理结构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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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1粤电 03 债券代码:149711.SZ
债券简称:21粤电 02 债券代码:149418.SZ
受托管理人
2025年6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以及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1粤电03、21粤电02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5月28日披露的《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原监事会人员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监事会成员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杨海 监事会主席
2 许昂 监事
3 施燕 监事
4 黎清 监事
5 沙奇林 独立监事
6 马晓茜 独立监事
(二)人员变动及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三)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成员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吴战篪 审计和合规委员会召集人
2 李葆冰 审计和合规委员会成员
3 贺如新 审计和合规委员会成员
4 张汉玉 审计和合规委员会成员
5 才国伟 审计和合规委员会成员
(四)事项进展
截至《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上述事项已经内部有权机构决议通过,工商变更
登记工作尚未完成。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此次发行人治理结构发生变更的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
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3fecc413-37fd-48d3-a677-c4c13ca98e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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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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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粤电力A,证券代码:000539)于 2025年 5月 28日、5月 2
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核查,并致函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能源集团”)征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2、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项目、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等,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30日披露了《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亿元
,同比下降 403.21%。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不存在关于公司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未发现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征询函;
2、广东能源集团关于粤电力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复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fcb832d5-cae4-4c4f-8836-346856cdb9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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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01│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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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 10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实到董事 10 名(其中独立董事4 名)。郑云鹏董事长、李葆冰董事、贺如新董
事、陈延直董事、张存生董事、张汉玉独立董事、吴战篪独立董事、才国伟独立董事、赵增立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李方吉
董事委托郑云鹏董事长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郑云鹏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部长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提升粤电力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同步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
料有限公司增资 6 亿元,用于组建广东能源博贺燃料供应链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按照 50%股权比例增资 3亿元。详情请见本公司
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5-26)。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的关联
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4 名关联方董事郑云鹏、李方吉、李葆冰、贺如新已回避表决,经 6 名非关联方董
事(包括 4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新增《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
细则》共八项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 10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9b17a753-740b-47ba-98a9-ffc7344f39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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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00│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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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4 年 5 月 28 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提升粤电力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比例
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同步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增资 6
亿元,用于组建广东能源博贺燃料供应链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按照 50%股权比例增资 3亿元。
2、本公司是广东能源集团控股 67.39%的子公司,燃料公司为本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按 50%:50%的股权比例设立的合营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共同对外投资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
事郑云鹏、李方吉、李葆冰、贺如新已回避表决,经6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广东能源集
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3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8号、10号;法定代
表人:张帆;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
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等。
广东能源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2、广东能源集团2024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1,002,494万元,总负债为22,190,240万元,净资产为8,812,254万元;2024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8,376,039万元,净利润475,915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广东能源集团总资产为31,802,496万元,总负债为22,765,35
3万元,净资产为9,037,143万元,营业收入1,697,442万元,净利润54,419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一)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
4、广东能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
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燃料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60352),燃料公司企业性
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032.89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22楼;
法定代表人:范云滩;主营业务为煤炭等销售及相关业务。燃料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2、燃料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814,385万元,总负债为1,491,697万元,净资产为322,68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3,124,801万元,净利润1,098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燃料公司总资产为1,860,538万元,总负债为1,535,894万元,净资产为3
24,644万元,营业总收入565,145万元,净利润1,732万元(未经审计)。
3、燃料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与本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二)款规定
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燃料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燃料
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主要是用于组建广东能源博贺燃料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供应链公司”),该公司将承接博贺码头资产以及
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人员,实现对该码头资产专业化经营。本次由广东能源集团、我公司按照所持股比向燃料公司同步增资,
其中公司按照50%股权比例现金增资30,000万元。燃料公司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增资前 本次增资 增资后
认缴金额 比例 增资金额 比例 认缴金额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广东能源集团 102,016.45 50% 30,000 50% 132,016.45 50%
粤电力 102,016.45 50% 30,000 50% 132,016.45 50%
合计 204,032.89 100% 60,000 100% 264,032.89 100%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燃料公司增资 30,000 万元用于满足燃料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增资前后,燃料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
化,本公司仍持有其 50%股权。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他安排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和广东能源集团以自有资金按股权比例向合营公司进行增资,不涉及签订对外投资合同,标的公司董事
会和管理人员组成等未发生变化。
六、交易目的、存在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燃料公司负责本公司下属火电厂燃煤采购、供应业务,其与国内外大型煤企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充分发挥规模优势、
保障安全供应、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设立博贺供应链公司,燃料公司将依托自有港口,打造煤炭南方存储基
地,提升博贺港口的货运中转量,提高经营效益,实现各方多赢局面。
公司以自有资金按股权比例向燃料公司进行增资,资金用于组建燃料供应链公司,有利于强化燃料公司煤炭供应储存能力,推动
博贺码头实现市场化转型,进一步提升粤电力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0万元。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含本次关联交易,不含已经
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等)累计30,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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