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39 粤电力A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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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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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5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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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9 │粤电力A(00053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战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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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9 │粤电力A(00053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汉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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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9 │粤电力A(00053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才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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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9 │粤电力A(00053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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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9 │粤电力A(00053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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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9 │粤电力A(00053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增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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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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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 │粤电力A(000539):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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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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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粤电力 A,证券代码:000539)于 2026 年 3月 27 日
、3月 30 日、3月 3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
性投资。
2、公司已于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由于电力市场竞争加剧及相关政策调整,公司上网电
价同比显著下行,对全年营业收入形成较大压力,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994 万元,同比下降 37.78%。除上述
情况外,公司其他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粤电力A,证券代码:000539)于 2026 年 3月 27 日、3月
30 日、3月 3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核查,并致函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能源集团”)征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项目、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等,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由于电力市场竞争加剧及相关政策调整,公司上网电
价同比显著下行,对全年营业收入形成较大压力,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994 万元,同比下降 37.78%。除上述
情况外,公司其他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不存在关于公司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4、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未发现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由于电力市场竞争加剧及相关政策调整,公司上网电价同比显著下行,对全年
营业收入形成较大压力,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994 万元,同比下降 37.78%。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征询函;
2、广东能源集团关于粤电力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复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88c53e58-671d-4c38-9964-d5e2fc28e7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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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5│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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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dbca08e-7148-4a01-be1f-a11e2a7ab6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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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9│粤电力A(00053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战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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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粤电力”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促进了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吴战篪 10 7 3 0 0 否 3
本人对 2025 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预算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5 次,具体情
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 4 4 4 0
预算委员会 1 1 1 0
提名委员会 0 0 0 0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
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负责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审查、监督预算的实施等工作。
报告期内,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4 4 0 0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
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
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实地调研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办公天数 15 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6、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7、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
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金融服务和融资租赁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广
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增资
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出具的关联企业广东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
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致同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对公司经理层 2024 年度经营业
绩考核结果、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形成相关审查意见提交董事会。于 2026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工资总额清算方案,以及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薪酬分
配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形成相关审查意见提交董事会。上述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
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关注和了解公司发展,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
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坚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吴战篪
2026.3.2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f59d10b-003a-4c6d-8ba1-c0c494f45f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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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9│粤电力A(00053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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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粤电力”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促进了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张汉玉 10 7 3 0 0 否 3
本人对 2025 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5 次,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1 0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 4 4 4 0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
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4 4 0 0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
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
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实地调研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办公天数 16 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6、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7、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
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金融服务和融资租赁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广
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增资
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出具的关联企业广东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
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致同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对公司经理层 2024 年度经营业
绩考核结果、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形成相关审查意见提交董事会。于 2026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工资总额清算方案,以及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薪酬分
配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形成相关审查意见提交董事会。上述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
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关注和了解公司发展,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
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坚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汉玉
2026.3.2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37957f3-35e5-4151-b349-284f9967c6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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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9│粤电力A(00053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才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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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粤电力”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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