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37 中绿电 更新日期:2025-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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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中绿电(00053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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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43 │中绿电(000537):中绿电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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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43 │中绿电(00053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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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42 │中绿电(00053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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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42 │中绿电(000537):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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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42 │中绿电(000537):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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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42 │中绿电(000537):关于完成董事增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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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42 │中绿电(000537):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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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41 │中绿电(00053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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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中绿电(000537):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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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中绿电(00053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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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00053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4a50e1c8-8e06-4e03-a01b-2a2e9966d8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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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43│中绿电(000537):中绿电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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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方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 5月 7日 15:00。
3.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
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7 日 9:15 至 2025 年 5 月 7日 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地址:北京东城区礼士胡同18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
董事 8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6.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韩璐女士主持
7.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位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4 人,代表股份 1,472,405,3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4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19,109,6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6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2人,代表股份 53,295,6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3人,代表股份 54,495,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2人,代表股份 53,295,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8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 1.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周现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466,082,607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706%。
1.02.候选人:选举强同波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473,801,91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9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周现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48,172,970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8.3977%。
1.02.候选人:选举强同波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55,892,273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2.5627%。
本议案获得通过,周现坤先生、强同波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
届董事会届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华、王和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7962ed76-6fe9-4302-a6d7-c043ca4723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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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43│中绿电(00053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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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
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
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
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经办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
东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
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通知中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召集人、会议召开的时间、现场会议地点、召开方式、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审议事项、会议
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7 日下午 15:00 在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北京东城区礼士胡同 18 号)如期召开,会
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等符合会议通知内容。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韩璐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5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4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64 名,代表公司股份1,472,405,336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 71.247
6%。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
)共 163 名,代表公司股份 54,495,699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 2.6370%。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2 名,代表公司股份 1,419,109,637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 68.6687%;通过网
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62 名,代表公司股份 53,295,699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2.5789%。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等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系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确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并
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名,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周现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66,082,60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8,172,9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977%。
周现坤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2)选举强同波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73,801,9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94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55,892,2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5627%。
强同波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92cd0194-dea2-4bd9-b771-d996753ec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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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42│中绿电(00053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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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6日召开,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拟聘任副总经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
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刁争春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刁争春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十一届经理层届满,同意将聘任刁争春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事宜提请董事会审议。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6302c1bc-610f-4c3b-b152-bc44e81b91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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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42│中绿电(000537):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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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董事长辞职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 月 6日收到粘建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粘建军
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粘建军先生辞职
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粘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粘建军
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粘建军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现
坤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周现坤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第九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周现坤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相关人员书面辞职报告;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55c5f038-a67f-430b-9d22-012215370f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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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42│中绿电(000537):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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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发生了调整,为保障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规范高
效运作,公司于 2025年 5月 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调整前 调整后
战略与 ESG 粘建军、蔡红君、孙培刚、王晓成、 周现坤、蔡红君、王晓成、强同波、
委员会 王大树 王大树
提名委员会 翟业虎、王大树、李书锋、粘建军、 翟业虎、王大树、李书锋、周现坤、
孙培刚 强同波
审计委员会 李书锋、翟业虎、王大树、王晓成、 李书锋、翟业虎、王大树、王晓成、
蔡红君 张学伟
薪酬与考核 王大树、蔡红君、王晓成、李书锋、翟业虎
委员会
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2312f5a7-024a-4e1a-a0e0-39cbeb25c4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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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42│中绿电(000537):关于完成董事增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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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000537):关于完成董事增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7cd97882-456d-466a-b69b-80b9f6cd20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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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42│中绿电(000537):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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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000537):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5cc77f5f-b35e-4b4b-adf6-6841ecaaa9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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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41│中绿电(00053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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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
知,并于 2025年 5月 7 日在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经过半数董事推举,会议由董
事周现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现坤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现坤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对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1)战略与 ESG 委员会:周现坤(主任委员)、蔡红君、王晓成、强同波、王大树
(2)提名委员会:翟业虎(主任委员)、周现坤、强同波、王大树、李书锋
(3)审计委员会:李书锋(主任委员)、王晓成、张学伟、翟业虎、王大树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大树(主任委员)、蔡红君、王晓成、李书锋、翟业虎
上述主任委员均为本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7)。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刁争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刁争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经理层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刁争春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其他公告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8262f038-af90-432a-adee-02852b495b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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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中绿电(000537):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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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绿电”或“公
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绿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060 号)核准,公司向 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408.16 万股,发行价格为 8.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80,00
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56.9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243.01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4 年 4 月 2
6 日全部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1548 号)。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06,352.02 万元,其中:青海乌图美仁 7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累
计投入 43,306.91 万元、青海茫崖
5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累计投入 57,123.0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 5,922.0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72,688.0
8 万元(含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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