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31 穗恒运A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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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穗恒运A(00053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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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穗恒运A(000531):穗恒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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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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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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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章程(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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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6:27 │穗恒运A(000531):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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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4 │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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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2 │穗恒运A(000531):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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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2 │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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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1 │穗恒运A(00053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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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穗恒运A(00053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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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5 年
12 月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5 年12 月 19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本公司 1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许鸿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13 人,代表股份621,474,4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60.231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 607,958,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8.921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11 人,代表股份 13,515,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3099%。
(3)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代理人)111 人,代表股份 13,515,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3099%。
2、其他人员出(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617,060,443 99.2898% 4,108,638 0.6611% 305,340 0.0491%
中小股东 9,101,470 67.3412% 4,108,638 30.3996% 305,340 2.259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620,716,743 99.8781% 745,598 0.1200% 12,080 0.0019%
中小股东 12,757,770 94.3940% 745,598 5.5166% 12,080 0.089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长协电量的议案》
本议案所涉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名:广州恒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57,
114,910 股,占 43.89%)已按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163,617,833 99.5487% 735,598 0.4476% 6,080 0.0037%
中小股东 12,773,770 94.5124% 735,598 5.4426% 6,080 0.045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丽华、黄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签字盖章的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d731bd53-9d4e-49ab-86dd-ca1263c78e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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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穗恒运A(000531):穗恒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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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许丽华
、黄菊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14:30 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恒运中心
18 楼会议室召开的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以下合称“法律
法规”)以及《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
实的陈述和说明,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4.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5.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本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对该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就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
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非经本律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上述,本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而召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
许鸿生董事长】主持。
经验证:
1.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 公司发
布的本次股东会通知及补充通知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
东的登记办法、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或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说明、公司联系电
话、传真和联系人等内容;
3.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投票于 2025 年 12月 19 日(星期五)14:30 在广州市黄
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恒运中心 18 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途径和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的时间符合公告的内容。本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具备股东会召集资格;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所持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合计【607,959,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8.9219】%。经本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拥有公司股票并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同时,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代理人也均已得到有效授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本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
1、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
根据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股东除可以现场投票外,还可以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为本次会议向股东提
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以及重复投票的处理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
一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已在 2025 年 12 月 4 日发布本次股东会通知时,向全体股东告知了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事项。
4、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经审核,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515,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99】%。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认证,本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前提下,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网络投票的公告、表决方式和表决结
果的统计均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1,474,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318】%。
1.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617,060,443 99.2898% 4,108,638 0.6611% 305,340 0.0491%
中小股东 9,101,470 67.3412% 4,108,638 30.3996% 305,340 2.2592%
表决结果: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如下: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620,716,743 99.8781% 745,598 0.1200% 12,080 0.0019%
中小股东 12,757,770 94.3940% 745,598 5.5166% 12,080 0.0894%
表决结果:通过。
3.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长协电量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163,617,833 99.5487% 735,598 0.4476% 6,080 0.0037%
中小股东 12,773,770 94.5124% 735,598 5.4426% 6,080 0.0450%
表决结果:通过。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的事项完全一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就公告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当场公
布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已单独计票并披露。本次股东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由出
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许丽华
负责人:邓传远 黄 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cfb9e6b4-65dd-42c5-885a-119092893d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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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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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e46d1325-9d6c-4d8f-b461-a0c0c2dcfd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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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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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88763943-562c-4ee8-a929-fcd33af63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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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章程(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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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章程(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1ca15dfc-d895-465c-8b0f-eb2eebd013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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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6:27│穗恒运A(000531):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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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经广
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其名称由“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恒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已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的公司名称变更后,其业务主体、法律责任及债权债务关系均保持不变,原有的业务关系不受影响
,原有资产及以“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名称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承诺等法律文件,均由“广州恒运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依法承继,继续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更名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企业名称:广州恒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JR5G76
注册资本:贰拾亿元整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许鸿生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901房
经营范围: 商务服务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工商变更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变化,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二、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fd75f17f-a6e0-4cb6-8923-4e48de7734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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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4│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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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61ea23ec-018b-49e3-aa92-2d638d1cce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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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2│穗恒运A(000531):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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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每 10股派发现金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9,147,621.58
元,期末未分 配 利 润 为 3,142,074,737.28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387,903,294.41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4
3,270,664.67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43,270,664.67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
司拟定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1,401,332.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上已回购股份 9,597,000 股后的总股本1,031,804,332.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
利61,908,259.92元,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本次股利分配后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2,481,362,404.75元结转以后分配。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本状况、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16526505-a9a2-46c7-b74e-5a863e5aaa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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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2│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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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正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d34227b0-d3eb-4537-b403-f945c7c405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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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1│穗恒运A(00053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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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12
月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
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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