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19 中兵红箭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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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33 │中兵红箭(00051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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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44 │中兵红箭(0005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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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44 │中兵红箭(0005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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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44 │中兵红箭(000519):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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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44 │中兵红箭(000519):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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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44 │中兵红箭(000519):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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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57 │中兵红箭(000519):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 │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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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11 │中兵红箭(00051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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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09 │中兵红箭(00051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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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09 │中兵红箭(0005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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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33│中兵红箭(00051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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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00051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8bf36f93-b814-41a3-9f78-fba1f991e1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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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44│中兵红箭(0005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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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月 1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 10日 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王新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2,784人,代表股份 584,240,2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5
4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股份370,251,8
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879%。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77人,代表股份 213,988,3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
366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780 人,代表股份 31,264,4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51%。
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7,497,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9%;反对6,468,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1%;弃权2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4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22,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342%;反对6,468,24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888%;弃权 2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2,062,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72%;反对 1,834,944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1%;弃权 3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086,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341%;反对1,834,94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91%;弃权3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7,372,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45%;反对6,51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48%;弃权3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6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96,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334%;反对6,513,14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324%;弃权 3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飞 苗奇龙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01309a16-7131-4666-b2d6-4d1c5a49b4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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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44│中兵红箭(0005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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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券法》(下称“《证券法》
称“《股东会规则》”)、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兵红箭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议案表决
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
所发表的意见合法、准确,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
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
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
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经核查,本次会议由
集议案经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告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会议
的召开时间、地点、会期、会议议项、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出席会议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等,以公告方式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等媒
3.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
(1)现场会议于 202
副董事长王新星先生主持。
(2)公司通过深圳证
日 9:15-9:25,9:30-11:30 和
的投票平台,并通过深圳证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投票平台。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
容一致,符合法律、行政
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1.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经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2,784 名,代表股份 584,240,2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1.9544%。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7 日)下午收市后的公司
股东名册,本所律师对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进行了审查,确认现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以网络投票方式
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
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
2,777 名,代表股份 213,98
15.3666%。
3.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
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列席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
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现场会议中,与会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履行了全部会议议程,以
书面方式进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按《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
网络投票在会议通知确定的时间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式的表决结果。具体表决情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7,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59%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
总数的 0.046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6,468,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
20.6888%;弃权 27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
7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2,062,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72%;反对 1,834,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未投票默认弃权 71,200 股
总数的 0.058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1,834,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
5.8691%;弃权 342,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7,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45%;反对 6,513,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48%;弃权 354,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4,396,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334%;反对6,51
3,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324%;弃权 3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通过;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
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291e62f1-18ff-4e79-8dc5-1e0b67ff0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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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44│中兵红箭(000519):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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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000519):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2505e829-a296-44c2-b1b0-ad877fca97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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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44│中兵红箭(000519):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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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000519):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00c38686-5642-4ba7-8268-67c841d96f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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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44│中兵红箭(000519):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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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000519):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76c5077d-f9a9-420f-a437-1f3064c8a0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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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57│中兵红箭(000519):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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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
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红阳)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52)。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北方红阳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800万元,北方红阳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使用安排,仅用于与其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未从事高风险投资,未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募集资金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未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北方红阳于 2025年 6 月 30 日提前归还 4,800 万元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
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北方红阳已将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2024 年 9 月 11 日、2025 年 1 月 10 日分别提前归还 2,000 万元和 3,000 万元至其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9 月 13 日和 2025 年 1 月 1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提前归还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54、2025-0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8e67de0f-cc59-4145-940f-6dbc5480e5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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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11│中兵红箭(00051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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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0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魏军先生、王新星先生、杨守杰
先生、魏武臣先生、刘中会先生、张建新先生、吴传利先生、张大光先生、王红军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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