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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8(四环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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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18 四环生物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2 15:42 │四环生物(000518):四环生物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5-21 17:03 │四环生物(000518):四环生物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5-18 19:05 │*ST四环(000518):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四环生物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 │2026-05-18 19:05 │*ST四环(000518):2025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19:02 │*ST四环(000518):四环生物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 │2026-05-18 19:02 │*ST四环(000518):四环生物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 │2026-05-12 16:48 │*ST四环(000518):四环生物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 │2026-05-08 19:09 │*ST四环(000518):四环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 │2026-05-08 19:05 │*ST四环(000518):四环生物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8 19:04 │*ST四环(000518):四环生物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2026-05-22 15:42│四环生物(000518):四环生物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6年 6月 25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 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5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将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3、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 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 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现任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须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 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 之日起未逾 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 日起未逾 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需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 36 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 务,未满 12 个月的;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 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材料文件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详见附件 1); 2、董事候选人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 2); 3、董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履 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提名人须在 2026 年 5月 29 日 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扬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86408558 联系传真:0510-86408558 联系地址:江阴市滨江东路 2号 41 楼 05、06 座 邮编:21443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f3ccaf35-7806-436f-89bf-d39b48b10128.PDF ─────────┬──────────────────────────────────────────────── 2026-05-21 17:03│四环生物(000518):四环生物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四环生物,证券代码:000518)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20 日、2026 年 5月 21 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月1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 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 26-15 号)。 公司提交的《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 1天,并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 公司证券简称由“*ST 四环”变更为“四环生物”,证券代码仍为“00051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23 号)。 3、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披露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81,170,293.95 元,同比 增长 8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13,770.00 元,同比增长 28.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为-13,712,822.27 元, 同比增长 26.14%,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详见《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7db6776-24fd-45bd-baee-f3521f3f99ee.PDF ─────────┬──────────────────────────────────────────────── 2026-05-18 19:05│*ST四环(000518):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四环生物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ST四环(000518):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四环生物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e16a261-090b-4a1c-bc48-ba5a0e28f8e1.PDF ─────────┬──────────────────────────────────────────────── 2026-05-18 19:05│*ST四环(000518):2025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ST四环(000518):2025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d2d71c3-f9b6-4aa9-95d6-c743a6749843.PDF ─────────┬──────────────────────────────────────────────── 2026-05-18 19:02│*ST四环(000518):四环生物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ST四环(000518):四环生物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a2dceef-b03b-4b3a-88f2-dcfa4c9181ec.PDF ─────────┬──────────────────────────────────────────────── 2026-05-18 19:02│*ST四环(000518):四环生物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5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 1天,并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5 月 20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 四环”变更为“四环生物”,证券代码不 变,仍为“000518”,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及停复牌安排 1、证券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证券简称:由“*ST 四环”变更为“四环生物”; 3、证券代码:无变更,仍为“000518”; 4、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5月 20 日; 6、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司 股票自 2025 年 4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 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24 号)。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定期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出具的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收 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0,924,440.42 元、-37,092,264.36 元、-41,348,409.70 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339,415,188.48 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34,621,015.31 元。同时,中审亚太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 2025 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18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5号)。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提交的《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 1天,并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 ,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 四环”变更为“四环生物”,证券代码仍为“00051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a94edec-c6d1-4502-97ee-74b71a21ff16.PDF ─────────┬──────────────────────────────────────────────── 2026-05-12 16:48│*ST四环(000518):四环生物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5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事项尚处于补充材料阶段,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2 条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 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ed9dbe6-1b7e-4772-86f0-f11ccf9d0d15.PDF ─────────┬──────────────────────────────────────────────── 2026-05-08 19:09│*ST四环(000518):四环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 露。 在董事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承担如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二)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 度考核; (三)负责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六条 董事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执行。 2、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薪酬。 3、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具体金额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 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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