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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7(荣安地产)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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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17 荣安地产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19:58 │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9:58 │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9 00:37 │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社会责任报告 │ ├─────────┼──────────────────────────────────────────────┤ │2026-04-28 23:05 │荣安地产(00051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6-04-28 23:05 │荣安地产(000517):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公告 │ ├─────────┼──────────────────────────────────────────────┤ │2026-04-28 23:05 │荣安地产(000517):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 │ ├─────────┼──────────────────────────────────────────────┤ │2026-04-28 23:05 │荣安地产(000517):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 ├─────────┼──────────────────────────────────────────────┤ │2026-04-28 22:58 │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 │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6-04-28 22:58 │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8 22:58 │荣安地产(00051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 2026-05-20 19:58│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45;(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 20 楼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 号荣安大厦)。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久芳。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93人,代表股份 2,492,970,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98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 2,446,314,8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33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46,655,5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53%。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88人,代表股份 46,655,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54%。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523,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5%;反对 5,439,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82%;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08,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245%;反对 5,439,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92%;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3%。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513,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1%;反对 5,439,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82%;弃权 1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98,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031%;反对 5,439,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92%;弃权 1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77%。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530,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8%;反对 5,439,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8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1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397%;反对 5,439,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9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1%。 (四)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530,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8%;反对 5,440,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1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397%;反对 5,440,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6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493,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3%;反对 5,476,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79,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613%;反对 5,476,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79,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613%;反对 5,476,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1.738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79,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613%;反对 5,476,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久芳、王丛玮、俞康麒、蓝冬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1,056,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21%;反对 11,913,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4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649%;反对 11,913,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3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296,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4%;反对 5,674,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2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81,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380%;反对 5,674,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6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493,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3%;反对 5,476,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79,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613%;反对 5,476,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陈农、林群超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38b0066-c178-4093-ac6e-5785d2379121.PDF ─────────┬──────────────────────────────────────────────── 2026-05-20 19:58│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 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特作出如下声明: 1、公司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者证 明;并保证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有关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 印件与正本或原件相一致。 2、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法律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 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 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 4、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2026年 4月29 日,公司董事会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荣安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 露。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 日下午 14时 45分在公司 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号荣安大厦 )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 5: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2,492,970,38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8.29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2,446,314,87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 83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46,655,51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53】%。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高授权委托代表)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由计票人、监票人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 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所载明的 议案,即《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及《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并有效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cf001ca-b3ae-4ea8-ba4c-d7b4547356d7.PDF ─────────┬──────────────────────────────────────────────── 2026-04-29 00:37│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社会责任报告 ─────────┴──────────────────────────────────────────────── 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2b1df70-3b97-4257-b550-fb816ace2258.PDF ─────────┬──────────────────────────────────────────────── 2026-04-28 23:05│荣安地产(00051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公司关联方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荣安物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交付前管理服务等劳务服务。2025年度,公司与荣 安物业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535万元,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600万元。 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时,关联董事王久芳先生、王丛玮先生已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别 容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金额 接受关联人 荣安物业及 接受物业管 按照市场 2600 616 2535 提供的劳务 其下属子公 理、咨询服 价格执行 司 务等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实际发 预计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 露 日 期 及 易类别 内容 生金额 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索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 (%) 接受关 荣安物 接受物业 2535 4000 76.86% -36.63% 公司于 2025年 联人提 业及其 管理、咨询 4 月 29 日披露 供的劳 下属子 服务等 《关于 2025年 务 公司 度日常关联交 易 预 计 的 公 告》(公告编 号:2025-009)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方可能签署的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合同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 异的说明 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公司 2025年度房地产业务量减少, 导致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等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 一定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对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存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在差异的原因说明属实,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 差异的说明 际经营需求,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名称: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21272040234X6 (三)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四)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五)成立日期:1999年12月03日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七)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八)经营范围:物业服务;家政服务;停车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台球服务;棋牌服务;室内外装修;水电安装、维修;家 用电器维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 展负面清单的项目。 (九)股东及股权结构:宁波香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十)实际控制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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