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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3(丽珠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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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13 丽珠集团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4 18:32 │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回购股份 │ ├─────────┼──────────────────────────────────────────────┤ │2025-11-03 18:32 │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回购股份 │ ├─────────┼──────────────────────────────────────────────┤ │2025-11-03 18:32 │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 ├─────────┼──────────────────────────────────────────────┤ │2025-11-03 16:26 │丽珠集团(00051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10-23 17:09 │丽珠集团(00051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3 17:09 │丽珠集团(000513):丽珠集团章程(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5-10-23 17:09 │丽珠集团(00051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 ├─────────┼──────────────────────────────────────────────┤ │2025-10-23 17:09 │丽珠集团(00051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 │2025-10-23 17:09 │丽珠集团(00051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 │2025-10-23 17:09 │丽珠集团(00051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2025-11-04 18:32│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回购股份 ─────────┴──────────────────────────────────────────────── 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回购股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779bde86-fa0b-4c64-a487-5c1c60f46b2e.PDF ─────────┬──────────────────────────────────────────────── 2025-11-03 18:32│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回购股份 ─────────┴──────────────────────────────────────────────── 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回购股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4af70524-c9a7-4083-8165-27420e2ff00b.PDF ─────────┬──────────────────────────────────────────────── 2025-11-03 18:32│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 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21a7f27b-25ab-44a1-8804-fd643872460d.PDF ─────────┬──────────────────────────────────────────────── 2025-11-03 16:26│丽珠集团(00051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4日召开了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 次 A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于 2025年 5月 29日 召开了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5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实施回购公 司部分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 H股的一般授权》。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 A 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5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9),公司将以不低于人 民币 6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万元(含)的回购总金额,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45.0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 公司部分 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 2025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 A股股份共计 15,376,8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0%, 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41.99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33.21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0,228,471.2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 H 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回购本公司 H股的一般授权,公司将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场内回购,每次回购价格不高于相关回购日前 5个交 易日平均收盘价的 5%,回购的 H股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 2025年 10月 31日,本次回购 H股的一般授权下,尚未进行 H股回购。后续公司将根据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ab8aa8db-3787-44e5-8d40-f273e8bde579.PDF ─────────┬──────────────────────────────────────────────── 2025-10-23 17:09│丽珠集团(00051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丽珠集团(00051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de4cdfd6-000a-41a2-8b7b-84e1e9c4d634.PDF ─────────┬──────────────────────────────────────────────── 2025-10-23 17:09│丽珠集团(000513):丽珠集团章程(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丽珠集团(000513):丽珠集团章程(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c19817a3-7d1e-411e-bf6c-1ba6956299f8.PDF ─────────┬──────────────────────────────────────────────── 2025-10-23 17:09│丽珠集团(00051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 丽珠集团(00051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5f8c9976-3490-4bdf-8743-2234502344ff.PDF ─────────┬──────────────────────────────────────────────── 2025-10-23 17:09│丽珠集团(00051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丽珠集团(00051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1f4aab25-314f-4e81-9622-6f828d1aeb20.PDF ─────────┬──────────────────────────────────────────────── 2025-10-23 17:09│丽珠集团(00051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经 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处向董 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3、公司各控股、参股公司负责人;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了解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三类情形且达到本制度第八条规定额度时,报告义务人都应将有 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处向董事会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关联交易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 签订许可协议; (11)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2、常规交易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赠与或受赠资产; (8)债权或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 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11)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 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3、重大风险事项 (1)遭受重大损失; (2)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3)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 (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5)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被法院依法撤销; (6)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 (7)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8)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 (9)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0)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11)公司负责人无法履行职责或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 (12)其他重大风险情况。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应密切关注公司控股股东拟转让持有公司股份的动向,对其股份转让的进程,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 报告。 第七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出现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的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该股 东单位应自得知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过董事会秘书处通知董事会。 第三章 重大信息报告额度 第八条 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额度: 1、关联交易类事项: 公司发生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只要满足如下之一条件的,即负有履行信息报告的义务: (1)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各子公司发生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只要满足如下之一条件的,即负有履行信息报告的义务: (1)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 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或交易对象相同的关联交易应当累计计算。 2、对常规交易类事项: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5)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100万元人民币。 3、对其他事项发生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变化,应履行报告义务;各子公司发生额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变化,应履行报告义务。 第四章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程序 第九条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本制度所述的内部重大信息后的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处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条重大信息报告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书面形式; (二)电话形式; (三)电子邮件形式; (四)口头形式; (五)会议形式。 报告义务人应将重大信息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处,董事会秘书处认为有必要时,报告义务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的相关 文件。 第十一条 报告义务人向董事会秘书处报告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该信息相关的协议、合同、政府批文、法院裁定或判决及 情况介绍等。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处在收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分析和判断,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对要求履行会议审议程序的事 项,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向全体董事、股东发出临时会议通知。 第十三条 对投资者关注且非强制性信息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 要求,组织公司有关方面及时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或进行必要的澄清。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回答社会公众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新闻媒体咨询(质询)等事宜,信息披露的管理和监督,履行 向董事会报告的职责,对相关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核以及对外披露。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规定的有关事宜,按照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与后者有冲突的,按照后者的规定执行 。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2f2ae393-d7f2-44e4-9c27-9728605f6e65.PDF ─────────┬──────────────────────────────────────────────── 2025-10-23 17:09│丽珠集团(00051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丽珠集团(00051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e7c914eb-984d-4f23-9ccf-03435c0ee19c.PDF ─────────┬──────────────────────────────────────────────── 2025-10-23 17:09│丽珠集团(000513):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丽珠集团(000513):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05adee26-bdc7-43b6-af52-eb2b425a0880.PDF ─────────┬──────────────────────────────────────────────── 2025-10-23 17:09│丽珠集团(000513):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 丽珠集团(000513):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7b882232-e5a6-4387-a917-1d6916beda09.PDF ─────────┬──────────────────────────────────────────────── 2025-10-23 17:09│丽珠集团(000513):总裁工作细则 ─────────┴──────────────────────────────────────────────── 丽珠集团(000513):总裁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faca110b-3f19-455e-8d20-0d25ef19a28f.PDF ─────────┬──────────────────────────────────────────────── 2025-10-23 17:09│丽珠集团(00051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丽珠集团(00051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6e53c1fe-e797-4a7a-aa38-42bdda2cd0c8.PDF ─────────┬──────────────────────────────────────────────── 2025-10-23 17:09│丽珠集团(000513):独立董事制度 ─────────┴──────────────────────────────────────────────── 丽珠集团(000513):独立董事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63c181cf-a412-490d-9e22-c5e43686c983.PDF ─────────┬──────────────────────────────────────────────── 2025-10-23 17:09│丽珠集团(000513):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本制度于 2025年10 月 23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 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 己谋取私利。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处,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通过资格考试,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二)有《公司法》第 17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五)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任职及离职 第七条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报证 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向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推荐书,内容包括被推荐人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说明、现任职务和工作表现等内容;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取得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四)其他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或监管机构要求的文件。 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自收到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未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公司可以召开 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充足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 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出现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六)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认为其不具备继续出任董事会秘书的条件; (七)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向证券交易所提 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离任的,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离任审查,并办理有关档案文件、具体工作的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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