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10 新金路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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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新金路(000510):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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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新金路(00051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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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新金路(0005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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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新金路(000510):新金路章程(尚须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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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新金路(000510):新金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须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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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01 │新金路(000510):第十二届第九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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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9 │新金路(00051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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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新金路(000510):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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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49 │新金路(00051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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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49 │新金路(000510):新金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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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新金路(000510):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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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
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作出相应修订。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定了本制度。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确定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fc68d8e7-8163-4555-8965-0a6ffe17cd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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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新金路(00051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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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5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2025年 11 月 18 日下午 3: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3 层公司大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
理制度》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2025 年 11 月 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载公司公告。
(三)上述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
、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
书》附后)。
2.登记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23 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
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5∶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廖荣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六、备查文件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4b6cd17e-fb83-4f2f-8c6b-1a674411c3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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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新金路(0005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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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0005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bde0b1c6-2f6d-408c-8e39-bbc670885d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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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新金路(000510):新金路章程(尚须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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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000510):新金路章程(尚须股东会审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940239d0-ea51-4e55-93aa-8424b91771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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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新金路(000510):新金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须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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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公司行业与公司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1.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薪酬主
要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即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的兑现水平。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按照董事会会议补助领取会议津贴。
(二)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具体金额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确定。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基本年薪是年度的基本
报酬,绩效年薪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即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年薪的兑现水平。
第七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除年薪外,根据对具体项目的贡献情
况,公司可根据相应政策另行计算项目奖金报公司董事局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薪酬支付
第八条 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按照公司薪资发放流程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业绩
考核结果,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绩效薪酬的兑现。不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津
贴按年发放。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照公司薪资发放流程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
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绩效薪酬的兑现。
第十条 本制度所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并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
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薪酬的实际购买力不低于公司薪酬调整水平作为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第六章 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等的发放,并对相关情形
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局负责修订、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efdc8f0f-9dd9-4a8e-af35-81b05e869f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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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01│新金路(000510):第十二届第九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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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九次董事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等形
式发出,会议于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
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
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局全体成员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c7066d3a-b6ee-463b-8165-ad285ddc98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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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9│新金路(00051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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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00051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ee66a851-d85b-46e7-ab38-23e2e152cd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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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新金路(000510):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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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总裁成景豪先生,董事、副总裁吴洋先生,副总
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副总裁杨文毅先生,副总裁冯少伟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02,4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07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公司
(元/股) (股) 总股本的比例
彭朗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8月 5.25 126,100 0.0194%
7日-2025年
8 月 12 日
刘祥彬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8月 5.18 96,325 0.0149%
12 日
成景豪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8月 5.12 57,400 0.0089%
8日
吴洋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7月 5.38 54,100 0.0083%
8日-2025年
9 月 25 日
张振亚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9月 5.67 57,200 0.0088%
30 日
杨文毅 -- -- -- -- --
冯少伟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9月 5.65 56,775 0.0088%
30 日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的 比例 (股) 本的 比例
彭朗 合计持有股份 504,400 0.0778% 378,300 0.0583%
其中:无限售 126,100 0.0194% 0 0
流通股
有限售流通股 378,300 0.0583% 378,300 0.0583%
( 高 管 锁 定
股)
刘祥彬 合计持有股份 385,300 0.0594% 288,975 0.0446%
其中:无限售 96,325 0.0149% 0 0
流通股(高管
锁定股)
有限售流通股 288,975 0.0446% 288,975 0.0446%
( 高 管 锁 定
股)
成景豪 合计持有股份 230,000 0.0355% 172,600 0.0266
其中:无限售 57,500 0.0089% 100 0
流通股(高管
锁定股)
有限售流通股 172,500 0.0266% 172,500 0.0266%
( 高 管 锁 定
股)
吴洋 合计持有股份 216,400 0.0334% 162,300 0.0250%
其中:无限售 54,100 0.0083% 0 0
流通股(高管
锁定股)
有限售流通股 162,300 0.0250% 162,300 0.0250%
( 高 管 锁 定
股)
张振亚 合计持有股份 228,800 0.0353% 171,600 0.0265%
其中:无限售 57,200 0.0088% 0 0
流通股(高管
锁定股)
有限售流通股 171,600 0.0265% 171,600 0.0265%
( 高 管 锁 定
股)
杨文毅 合计持有股份 217,700 0.0336% 217,700 0.0336%
其中:无限售 54,425 0.0084% 54,425 0.0084%
流通股(高管
锁定股)
有限售流通股 163,275 0.0252% 163,275 0.0252%
( 高 管 锁 定
股)
冯少伟 合计持有股份 227,100 0.0350% 170,325 0.0263%
其中:无限售 56,775 0.0088% 0 0
流通股(高管
锁定股)
有限售流通股 170,325 0.0263% 170,325 0.0263%
( 高 管 锁 定
股)
注:比例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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