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05 京粮控股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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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京粮控股(00050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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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京粮控股(00050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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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59 │京粮控股(0005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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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9 │京粮控股(0005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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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9 │京粮控股(000505):合规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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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9 │京粮控股(000505):关于在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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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9 │京粮控股(000505):总经理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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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9 │京粮控股(000505):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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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9 │京粮控股(00050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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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9 │京粮控股(000505):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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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京粮控股(00050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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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欣宁街8号院1号楼B座首农科创大厦7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王春立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27,899,44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062%。
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27,899,448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335%。B股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7人,代表股份51,173,149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94%。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274人,代
表股份51,011,449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7.7059%;通过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161,700股,占本公司B股股
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248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艳丽、黄飞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分类 有表决权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股份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股东表决 41,960,876 41,321,887 98.4772 585,889 1.3963 53,100 0.1265
情况
B 股股东表决 161,700 18,200 11.2554 143,500 88.7446 0 0
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42,122,576 41,340,087 98.1424 729,389 1.7316 53,100 0.1261
其中:中小股 2,662,689 1,880,200 70.6128 729,389 27.3929 53,100 1.9942
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88,439,561股)、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48,510,460股)回避表决。经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分类 有表决权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股份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股东表决 41,960,876 41,329,687 98.4958 596,989 1.4227 34,200 0.0815
情况
B 股股东表决 161,700 131,700 81.4471 30,000 18.5529 0 0
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42,122,576 41,461,387 98.4303 626,989 1.4885 34,200 0.0812
其中:中小股 2,662,689 2,001,500 75.1684 626,989 23.5472 34,200 1.2844
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88,439,561股)、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48,510,460股)回避表决。经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分类 有表决权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股份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股东表决 378,910,897 378,258,408 99.8278 594,989 0.1570 57,500 0.0152
情况
B 股股东表决 161,700 18,200 11.2554 30,000 18.5529 113,500 70.1917
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379,072,597 378,276,608 99.7900 624,989 0.1649 171,000 0.0451
其中:中小股 2,662,689 1,866,700 70.1058 624,989 23.4721 171,000 6.4221
东表决情况
经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分类 有表决权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股份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股东表决 378,910,897 378,176,608 99.8062 672,489 0.1775 61,800 0.0163
情况
B 股股东表决 161,700 18,200 11.2554 143,500 88.7446 0 0
情况
总体表决情 379,072,597 378,194,808 99.7684 815,989 0.2153 61,800 0.0163
况
其中:中小股 2,662,689 1,784,900 67.0337 815,989 30.6453 61,800 2.3210
东表决情况
经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承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分类 有表决权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股份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股东表决 378,910,897 378,178,508 99.8067 693,189 0.1829 39,200 0.0103
情况
B 股股东表决 161,700 131,700 81.4471 30,000 18.5529 0 0
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379,072,597 378,310,208 99.7989 723,189 0.1908 39,200 0.0103
其中:中小股 2,662,689 1,900,300 71.3677 723,189 27.1601 39,200 1.4722
东表决情况
经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特别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丽、黄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ccdb9e10-c964-4e9c-af3c-1f30b97b86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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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京粮控股(00050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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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粮控股(00050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7d23f346-e1b5-4450-abdd-c1cc9c26f6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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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59│京粮控股(0005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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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粮控股(0005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fa58bc62-b9ca-408f-9774-7742bc77aa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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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9│京粮控股(0005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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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5 年 12 月 09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欣宁街 8号院 1号楼 B座首农科创大厦 7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为子公司承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12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提案 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提案 5
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30—12:00,14:30—17:00 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被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 2025 年 12 月 18 日 17:00前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公司传真:010-
81219987
3.公司不接受电话通知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欣宁街 8号院 1号楼首农科创大厦 B座 8层证券事务部5.会议联系人:高德秋 联系电话:010-81219
989 传真:010-81219987 电子邮箱:gaodeqiu@bjjlkg.cn
6.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公司本次股东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1.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478e1601-7687-4472-b62d-0b0058f3de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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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9│京粮控股(000505):合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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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粮控股(000505):合规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949339e2-82f6-4675-8489-9925875810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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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9│京粮控股(000505):关于在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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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章 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及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总会计师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审计部、法律合规部等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管理部,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识别、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四条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五条 公司对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协同合作。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应各司其职
,相互协调,共同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
(二)信息共享,重在防范。各责任单位、各部门和人员应多渠道、全方位了解掌握存款情况、财务公司经营情况、监管动态等
信息,并建立交流共享机制,及时发现、识别和预警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发生;
(三)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加强风险的监控,一旦发现存款风险,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
解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六条 对金融业务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七条 建立金融业务风险报告机制,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表。发生金融业务期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经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出具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八条 一旦发现财务公司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金融业务风
险,各责任单位、各部门及人员应采用临时报告形式,将相关信息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认为异常情况可能导致公司资金出现风
险的,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第九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第十条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期间,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并对其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一)财务公司出现任何一个监控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监管指标情形;
(二)财务公司发生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三)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总额超过 50%;
(五)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年以上未偿还;
(六)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七)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者连续 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八)财务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顿;
(九)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十一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信息,整理分析后形成书面文件上报
公司董事会,并积极研究对策。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组织人员监督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
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针
对发生的风险事件单独制定该项风险事件的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同时及时报董事会审议,在该风险应急处置方案中可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做出在财务公司提前提取存款或暂停在财务公司进一步存款等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的举措。
第十三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领导小组应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
蔓延,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第五章 后续事项处置
第十四条 存款风险处置完毕后,领导小组应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督,要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切实提高抗风险能力。
第十五条 领导小组联合财务公司对金融业务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
做好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 领导小组应对财务公司的经营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活动进行重新评估,根据评估结论,重新审议与财务公司的
金融业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预案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预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2022 年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209ecb19-1dbe-4b97-9d80-d3f68bfb24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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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9│京粮控股(000505):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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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经
营管理行为,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海南京
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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