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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04(南华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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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04 *ST生物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5 18:34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15 18:34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11 18:12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 │2025-12-07 15:32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 ├─────────┼──────────────────────────────────────────────┤ │2025-12-07 15:32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 │2025-11-28 17:19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1-28 17:17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5-11-28 17:16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28 17:15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5-11-20 16:00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 2025-12-15 18:34│*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华生物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陈琳律师、向思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15:00 在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三层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四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 审查,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 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29日在指定披露 媒体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开公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通 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及会议地点等事项;列明了提交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对有 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同时还列明了会议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会议联系方式及网络投票的时间及具体操作等事 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公司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由公司董事长杨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15日 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15日 9:15-15:00。 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 ,本次会议出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 0名;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238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 151,117,93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45.7901%;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合计 23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151,117,93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45.7901%。 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含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 及本所律师。 经查验,上述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本次会议未发生修改已公告的议案和提出新 议案的情况。本次会议经逐项审议,依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表决程序,表决了以下议案: 1.00 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50,872,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7%;反对 219,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50%;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7,121,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79%;反对 219,1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18%;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3%。 2.00 表决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提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50,828,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7%;反对 262,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0%;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7,078,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57%;反对 262,9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40%;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3%。 本次股东会无股东(股东代理人)现场投票,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公司对每项议 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9e83c3df-789d-402a-8a94-1071c5cc11bd.PDF ─────────┬──────────────────────────────────────────────── 2025-12-15 18:34│*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 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15:00。 2.会议召开的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8人,代表股份151,117,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9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8人,代表股份151,117,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9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6人,代表股份17,367,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6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6人,代表股份17,367,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624%。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872,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7%;反对21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450%;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2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79%;反对21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18%;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3%。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828,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7%;反对26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740%;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7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57%;反对26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40%;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琳、向思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cd0529e9-0eec-45ca-8cfd-5392d7de7af9.PDF ─────────┬──────────────────────────────────────────────── 2025-12-11 18:12│*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期,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一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次收到的 480 万元补助,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4.19%,补助形式为现金,已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划拨到公司相关资金账户。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将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预计对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480 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湘财产业指〔2025〕1 号文件; 2.《银行收款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012d1f77-ef54-4ddb-9603-41f8aef5669b.PDF ─────────┬──────────────────────────────────────────────── 2025-12-07 15:32│*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 一、本次交易概述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华生物”)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 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程泽能、易木林、长沙君合致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市履方 医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湖南慧泽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泽医药”或“标的公司”)51%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慧泽医药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相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2025年9月11日、20 25年10月10日及2025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2025-056、2025-061、2025-066)。根据初步测算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 ,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目前,针对慧泽医药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有序进 行中;交易相关方就本次收购的核心条款持续开展商务谈判,尚未签署正式收购协议。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处于筹划阶段,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完善,正式 收购协议的签署及本次交易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d8677ed3-4616-41d4-828d-ef5bd01a651a.PDF ─────────┬──────────────────────────────────────────────── 2025-12-07 15:32│*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期,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一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 4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4.19%,补助形式为现金,已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划拨到公司相关资金账户。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将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预计对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480 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银行收款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40ad1caa-71aa-456d-8836-a97de431b2e5.PDF ─────────┬──────────────────────────────────────────────── 2025-11-28 17:19│*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1698 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 B1栋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 2.00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 额度的提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表决事项说明 本次股东会在审议第 1.00-2.00 项提案时,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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