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30 ST张家界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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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12 │ST张家界(000430):张 家 界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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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57 │ST张家界(000430):张 家 界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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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5:47 │ST张家界(000430):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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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57 │ST张家界(000430):张 家 界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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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6:52 │ST张家界(000430):张 家 界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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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34 │ST张家界(000430):张 家 界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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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34 │ST张家界(00043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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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47 │ST张家界(00043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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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7:18 │ST张家界(00043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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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6:40 │ST张家界(000430):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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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12│ST张家界(000430):张 家 界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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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经投集团”)的通知,经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于2025年7月10日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数量 所持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 到期 人 用途
东或第 股份 的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一大股 比例 押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经投 是 31,320,000 27.80% 7.74% 是 否 2025 2027年 北京银 担保
集团 年 7月 12月 行股份
11日 24日 有限公
司长沙
分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经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公司”)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
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量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押股份 押股份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经投 112,653 27.83% 25,000,0 56,320,0 49.99% 13.91% 56,320, 100% 16,758,8 29.75%
集团 ,131 00 00 000 86
产业 30,239, 7.47% 30,237,2 30,237,2 99.99% 7.47% 0 0 0 0
公司 920 03 03
合计 142,893 35.30% 55,237,2 86,557,2 60.57% 21.38% 56,320, 65.07% 16,758,8 29.75%
,051 03 03 000 86
(1)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
融资余额为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为0
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9/ef317774-890a-41af-8e9f-8da24e11e4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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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57│ST张家界(000430):张 家 界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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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张家界(000430):张 家 界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330df93a-9563-4ae6-b5ab-229aa9d86b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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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5:47│ST张家界(000430):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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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日–2025 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3,000万元-3,600 万元 亏损:6,116.2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较上年同期减亏 50.95%-41.14%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3,000万元-3,600 万元 亏损:6,124.29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较上年同期减亏 51.01%-41.22%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7元/股-0.09元/股 亏损:0.1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亏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大庸古城公司折旧摊销及财务费用减少。
四、风险提示
上述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d61dabf4-ef7d-4c3c-8612-24190031d7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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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57│ST张家界(000430):张 家 界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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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公司预重整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2024年 10 月 16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界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和《决
定书》,张家界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
临时管理人”)。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暨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
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9)。公司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含当日),根据《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指引》向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
、有无财产担保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为顺利推进公
司预重整及重整工作,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公司的重整
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前(含当日)将报名材料纸质版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邮箱。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披露《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4)。为方便意向投资人准备材料、进行内部决策,吸引更多意向投资人参与,保障各方参与重整投资的权利,最大限
度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决定延长意向投资人报名截止时间至2024年 12 月 25 日。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截至 2025 年 1 月 5 日,共
有 46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 1 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正式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
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披露《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公司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信、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管理、人才等方
面的优势,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打造多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025年 1 月 13日,公司收到张家界中院送达的(2024)湘 08破申 12号之二《决定书》,张家界中院根据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
申请以及《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决定将公司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
期限至 2025年 4 月 16 日。
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共有 47 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 1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正式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
在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共有 45 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 1 家)意向投资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
2025年 4 月 14日,公司收到张家界中院送达的(2024)湘 08破申 12号之三《决定书》,张家界中院根据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
申请以及《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决定将公司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
期限至 2025年 7 月 16 日。
2025年 7 月 3 日,公司收到张家界中院送达的(2024)湘 08破申 12号之二《通知书》,申请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湖南建工集团”)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张家界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并通过重整程序清偿湖南建工集团债权。公司已于 2025 年 5月 16 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的公告》(2025-027),湖南建
工集团起诉张旅集团、大庸古城,并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的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被张家界中院受理。经核查,湖南建工集团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目前,公司正在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公司将继续配合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开展债权审
查、审计和资产评估、重整投资人遴选等事项,并在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将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
务,争取多方支持,以期实现预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
二、风险提示
1.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
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但公司未能顺利实施或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
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
事项》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5/8a96bf54-2e01-4bc8-a606-8805b9f55c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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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6:52│ST张家界(000430):张 家 界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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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现将张
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旅集团”或“公司”)控股股东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投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陵源产业公司”)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
一、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情况
2023 年 11 月,本公司知悉公司子公司杨家界索道与公司控股股东经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武陵源产业公司旗下湖南武陵源索
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陵源索道公司”或“天子山索道”),均在武陵源核心景区从事客运索道经营业务,属于同类业务,控股
股东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为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武陵源产业公司分别出具《关于解决同
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由武陵源产业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前将所持武陵源索道公司 100%股权予以对外转让剥离,同时承诺
保证自身或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控股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以后均不与上市公司从事新的同类或相竞争的业务或经营活动。
二、消除同业竞争承诺履行完毕情况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经投集团的书面通知,经投集团下属控股子武陵源产业公司已将旗下武陵源索道公司 10
0%股份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转让至张家界市武陵源全域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截止公告日,控股股东经投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武陵源产业公司均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天子山索道公司的股权,同业竞争情形已解
决,控股股东经投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武陵源产业公司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已履行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97fdb880-0afd-4fde-93fa-1130c78972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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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34│ST张家界(000430):张 家 界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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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张家界(000430):张 家 界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991b532e-ab89-4b7a-aa11-900deefbd2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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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34│ST张家界(00043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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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5月 22 日 14:30 至 16: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22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张家界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坚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78人,代表股份数为 154,917,3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268
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数为 151,504,6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425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5 人,代表股份数为 3,412,7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430%。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76 人,代表股份数为 12,024,3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703%。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数为 8,611,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27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5
人,代表股份数为 3,412,7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4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54,483,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00%;反对股份 197,6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弃权股份 2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11,590,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924%;反对股份 197
,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41%;弃权股份2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3
5%。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54,483,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97%;反对股份 198,1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9%;弃权股份 2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11,590,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882%;反对股份 198
,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83%;弃权股份2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3
5%。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54,467,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93%;反对股份 213,1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6%;弃权股份 2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11,574,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552%;反对股份 213
,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30%;弃权股份2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1
8%。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54,483,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97%;反对股份 198,1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9%;弃权股份 2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11,590,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882%;反对股份 198
,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83%;弃权股份2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3
5%。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54,329,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03%;反对股份 353,4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2%;弃权股份 2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1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11,436,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075%;反对股份 353
,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9398%;弃权股份2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2
7%。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54,467,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93%;反对股份 214,1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3%;弃权股份 2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11,574,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552%;反对股份 214
,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813%;弃权股份2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3
5%。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贷款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54,693,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7%;反对股份 207,9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3%;弃权股份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11,800,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413%;反对股份 207
,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298%;弃权股份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
9%。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54,450,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4%;反对股份 458,6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61%;弃权股份 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11,557,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146%;反对股份 458
,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8147%;弃权股份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7
%。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新购客运车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54,676,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7%;反对股份 231,49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94%;弃权股份 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11,783,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91%;反对股份 231
,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252%;弃权股份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7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人和人(张家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能、张沛琳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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