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26 兴业银锡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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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5:57 │兴业银锡(000426):关于子公司宇邦矿业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通过评审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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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兴业银锡(000426):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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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兴业银锡(000426):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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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兴业银锡(000426):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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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26 │兴业银锡(000426):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计划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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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2 │兴业银锡(000426):关于托管公司布敦银根矿业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通过评审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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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26 │兴业银锡(0004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低至5%以下的│
│ │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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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26 │兴业银锡(0004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民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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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29 │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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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28 │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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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5:57│兴业银锡(000426):关于子公司宇邦矿业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通过评审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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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邦矿业”)近日收到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双尖子山矿区银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
(赤自储评备字(2025)12 号),经审查,宇邦矿业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有关材料符合相关规定,予以通过评审备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结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双尖子山矿区银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赤自储评字(2025)52 号),经本
次资源储量核实,截至 2025年 3 月 31 日,累计查明资源量(TM+KZ+TD)矿石量 29,489.7 万吨,Ag 金属量21,621 吨;Pb 矿石
量 16,358.8 万吨,金属量 789,608 吨;Zn 矿石量 27,974.7万吨,金属量 2,365,335 吨,平均品位:Ag73.29g/t、Pb0.48%、Zn0
.85%。
其中:探明资源量矿石量 2,990.5 万吨,Ag 金属量 2,228 吨;Pb 矿石量1,197.9 万吨,金属量 48,841 吨;Zn 矿石量 2,53
6.1 万吨,金属量 188,555吨;平均品位:Ag74.42g/t、Pb0.41%、Zn0.74%。
控制资源量矿石量 12,076.2 万吨,Ag 金属量 8,195 吨;Pb 矿石量 6,309.2万吨,金属量 279,814 吨;Zn 矿石量 12,007.8
万吨,金属量 940,905 吨;平均品位:Ag67.84g/t、Pb0.44%、Zn0.78%。
推断资源量矿石量 14,423 万吨,Ag 金属量 11,198 吨;Pb 矿石量 8,851.7万吨,金属量 460,953 吨;Zn 矿石量 13,430.8
万吨,金属量 1,235,875 吨;平均品位:Ag77.61g/t、Pb0.52%、Zn0.92%。
二、本次评审备案后的增储情况
宇邦矿业最近一次报告为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于 2017年 7月编制完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双尖子山矿区银铅锌矿
生产勘探报告》(以下简称最近一次报告)。
经对比,本次资源储量核实与最近一次报告比较,累计查明矿石量增加了13,367.28 万吨,Ag 矿石量增加了 18,355.06 万吨、
金属量增加了 6,146.58吨;Pb 矿石量增加了 12,555.5 万吨、金属量增加了 397,371 吨;Zn 矿石量增加了 17,513.9 万吨、金属
量增加了 842,294 吨。
其中探明资源量矿石量增加了 1,872.47 万吨,Ag 矿石量增加了 2,005.52万吨、金属量增加了 641.5 吨;Pb 矿石量增加了 9
94.23 万吨、金属量增加了28,321 吨;Zn 矿石量增加了 1,854.69 万吨、金属量增加了 86,771 吨。
控制资源量矿石量增加了 7,363.86 万吨,Ag 矿石量增加了 8,437.93 万吨、金属量增加了 3,161.64 吨;Pb 矿石量增加了 5
,180.58 万吨、金属量增加了168,508 吨;Zn 矿石量增加了 9,044.73 万吨、金属量增加了 533,786 吨。
推断资源量矿石量增加了 4,130.95 万吨,Ag 矿石量增加了 7,911.61 万吨、金属量增加了 2,343.44 吨;Pb 矿石量增加了 6
,380.69 万吨、金属量增加了200,542 吨;Zn 矿石量增加了 6,614.48 万吨、金属量增加了 221,737 吨。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持有宇邦矿业 85%股权,宇邦矿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宇邦矿业《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双尖子山矿区银多金属矿资
源储量核实报告》通过评审备案标志着宇邦矿业探矿增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利于延长矿山服务年限,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资
源保障。本次备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双尖子山矿区银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
函》(赤自储评备字(2025)12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a6b49e73-90b7-4e9a-a634-09bd99eff4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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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兴业银锡(000426):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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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开始时间2025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应为交易日)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7.00 《关于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5 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5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中议案 11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
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21)、《兴业银锡: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22)。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6月27日8:30-11:30 14:00-17:00
3、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邮编:024000 传真:0476-8833383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的,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
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联系人:尚佳楠、孙艳波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电子邮箱:nmxyyxky@vip.sina.com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c1487c4a-fe3e-427e-abda-5d02da6869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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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兴业银锡(000426):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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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由信息披
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后决定是否暂缓或豁免披露,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
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
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
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
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二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内部相关部门、分公司或子公司等应及时填写《暂缓与豁免披
露信息登记审批表》(附件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附件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保密承诺函》(附
件三),并附相关事项资料提交公司证券部。
证券部应及时将材料上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就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向董事长提出意见
和建议,符合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由公司证券部妥善归档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
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内蒙古证监局和深交所。
第四章 问责条款
第十五条 公司确立信息暂缓、豁免披露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及时上报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将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暂缓、
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或者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期限届满而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给公司、投资
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其他事宜,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依照《证券法》
《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按照
前述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审批表
申请部门(单位) 申请时间
经办人 登记事由 口暂缓 口豁免
暂缓或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 口年度报告 口半年度报告 口季度报告
口临时报告 口其他___________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
暂缓披露的期限
是否已填报信息披露 口是 □否 相关知情人是否 □是 □否
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 已作书面保密承
人登记表 诺
申请部门(单位)负责人意见
董事会秘书意见
董事长意见
备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be78b8cd-a75b-4de1-b814-ee79e33ff9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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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兴业银锡(000426):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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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
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 6月 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 9张。会议的召集、召
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5-45)。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
业银锡: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会议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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