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04 长虹华意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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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4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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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4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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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27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激励对象增持承诺实施完成暨增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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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26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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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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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52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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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2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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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1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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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长虹华意(000404):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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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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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4│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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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9be3436-2460-4211-a473-2cf0a4a582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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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4│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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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杨秀彪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
北省荆州市开发区东方大道 66 号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4 人,代表股份 272,144,5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8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243,699,0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7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5
人,代表股份 28,445,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9 人,代表股份 57,365,1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8,919,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235 人,代表股份28,445,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04%。
3.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3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杨秀彪先生、肖文艺先生、姚辉军先生、杨凡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合计 1,784,460 股不计入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议案 4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肖文艺先生、姚辉军先生、杨凡先生、彭珍金先生、郑章莉女士、杨茜宁女
士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合计 1,412,310 股不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954,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0%;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 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174,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1%;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9%;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0%。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946,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3%;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 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167,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0%;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9%;弃权 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9,056,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77%;反对 1,248,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617%;弃权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061,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69%;反对 1,248,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58%;弃权 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3%。
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5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433,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8%;反对2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062%;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97,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3%;反对 28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8%;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5 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668,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1%;反对 3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1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89,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4%;反对 3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7%;弃权 1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9%。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864,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95%;反对 1,103,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054%;弃权17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084,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79%;反对 1,103,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2%;弃权 17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9%。
7.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946,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3%;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 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167,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0%;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9%;弃权 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8.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476,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71%;反对 1,635,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009%;弃权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697,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924%;反对 1,635,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09%;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7%。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
6 年 4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常晖、娄晓丹
(三)结论性意见: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cf6dd13-1068-43a9-89e2-febf0763a7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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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27│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激励对象增持承诺实施完成暨增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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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 2
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实施方案及激励对象拟以激励基金及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将 202
4 年度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 2,928.85 万元向符合《十四五激励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 207 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核心管理、技术、营销骨干人员等)进行分配。按照《十四五激励方案》的规定,上述
激励对象将以分享的税后激励基金以及自筹部分年度基本薪酬(指除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
酬总额)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2.公司于 2026 年 2月 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6-007)。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5 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35.83 万元(含本数)。
3.截至 2026 年 5 月 19 日,2024 年度业绩激励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届满,激励对象合计已增持金额 3,366.43 万元。
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使用及激励对象以激励基金与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及承诺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参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的激励对象,其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肖文艺先生、
姚辉军先生、杨凡先生、陈思远先生、史强先生、何成志先生、杜方敏女士。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前 12 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及资金来源:根据《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的规定,承诺在收到十四五业绩激励基金的 3个月内通过公开
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若遇监管机构规定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则时间可顺延)。股票购买金额由分享的税后激励基金与部
分年度基本薪酬(指除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构成。
2.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6 年 2 月 5 日之日起 3个月内(根据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第十八条规定“若遇监
管机构规定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则时间可顺延”,鉴于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公
告前 15 日内为法定禁止交易敏感期,本次增持期限据此顺延15 日,即实施期限为 2026 年 2月 5日至 2026 年 5月 19 日)。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存在锁定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三年内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减持
本次增持股票,同时,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自本次购买公司股票之日起一年内,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次增持股票,满一年
可减持其本次增持的 50%,满两年可减持本次增持剩余的 50%(即该期激励购买的剩余全部股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7.增持主体承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在上述锁定期限内,及其他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19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姓 名 职 务 增持前 已增持公司 已增持金额 增持后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票数量 (万元)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例(%) (股) (股) 比例(%)
肖文艺 董事、总经理 345,600 0.05% 105,000 74.05 450,600 0.06%
姚辉军 副总经理 222,100 0.03% 87,800 62.88 309,900 0.04%
杨 凡 首席合规官 482,160 0.07% 63,600 58.43 545,760 0.08%
陈思远 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402,650 0.06% 55,300 38.16 457,950 0.07%
史 强 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 291,700 0.04% 51,000 43.87 342,700 0.05%
何成志 总工程师(离任)、加西 255,400 0.04% 59,500 42.48 314,900 0.05%
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副
总工程师(现任)
杜方敏 职工监事(离任)、运营 59,900 0.01% 25,300 17.95 63,900 0.01%
人事部部长(现任)
合计 2,059,510 0.30% 447,500 337.82 2,485,710 0.36%
注:原职工监事杜方敏女士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1,300 股,
本次减持股份对应为前期激励锁定期已届满,未违反原增持承诺中的锁定期约定。
2.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持股数量 419.80 万股、增持金额3,028.61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后续股份交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十四五激励方案
》《十四五业绩激励基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a64cb2b-eb12-413c-9d50-5a460fe04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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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26│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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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席合规官杨凡先生、原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史强先生于2026年5月19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于2026年2月5日披露了相关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
2.本次增持情况
姓 名 职 务 增持前 本次增持公 本次增持公 增持后
司股票数量 司股票的成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交均价(元/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比例 股) (股) 例
杨凡 首席合规官 514,260 0.07% 31,500 9.6083 545,760 0.08%
史强 董事、董事会秘书 309,500 0.04% 33,200 9.5688 342,700 0.05%
(离任)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三年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同时,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dd15644-5d51-463a-87b1-02fab58021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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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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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席合规官杨凡先生于2026 年 5月 1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
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于 2026 年 2 月 5日披露相关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
2.本次增持情况
姓 名 职 务 增持前 本次增持公 本次增持公 增持后
司股票数量 司股票的成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交均价(元/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比例 股) (股) 例
杨凡 首席合规官 482,160 0.07% 32,100 8.775 514,260 0.07%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三年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同时,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cbf67a2-38ed-46a2-9fca-32de8eadbb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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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52│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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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
2026 年江西辖区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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