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03 派林生物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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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派林生物(000403):解除部分股份限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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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派林生物(000403):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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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派林生物(000403):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收购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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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派林生物(000403):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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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47 │派林生物(000403):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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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7 │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对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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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6 │派林生物(000403):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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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17 │派林生物(00040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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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8 │派林生物(0004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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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54 │派林生物(0004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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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派林生物(000403):解除部分股份限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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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林生物”、“上市公司”、“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西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及贵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的相关规定,对派林生物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王庆平、杨
舟及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三名股东(以下简称“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
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及要求,派林生
物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7年 12月 24日现场召开的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即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派林生物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以 2013年 1月 8日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
具体方案为:以公司资本公积中的 6,089.4108 万元向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每 10股
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 6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 10股获非流通股股东付出 2.426股。非流通股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
权。
二、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法定承诺: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 A 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 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二)特殊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集团”)和山西恒源煤业有限公司特别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包括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 5%,在二十四个月内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
0%。
(三)优化承诺事项
振兴集团单独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分阶段收购公司持有的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65.216%的股权。具体收购步
骤为,公司股改完成后 4个月内,山西振兴集团启动收购公司持有的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28.216%股份的工作(即将相关议案
,包括评估报告等材料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首次股权收购之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一年内实施完成对剩余 37%股权的收购工
作。
(四)相关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以及保荐机构督促指导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内,本保荐机构对派林生物相关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予以监督和指导。经核查,派林生物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均履行
了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定承诺,截至 2017年 9月 5日,振兴集团有限公司未转让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已完成收购山西振兴集团电业
有限公司 65.216%的股权,并办理完毕工商过户手续,公司股改时的承诺人已履行了其承诺。
(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有关股东做出的特别承诺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相关股东未涉及在尚未完全履行承诺前出售股份的情形,履行了在股权分置
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三、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持股及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提供的截至2025年 6月 4日的限售股份明细表以及股本结构表,本
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持股及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 持有限售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冻结的
持有人名 股份数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股份数
称 (股) 数(股) 数占限售 数占无限 数占公司 量(股)
股份总数 售股份总 总股本的
的比例 数的比例 比例
1 王庆平 297,482 297,482 2.7857% 0.0317% 0.0313% 0
2 杨舟 99,161 99,161 0.9286% 0.0106% 0.0104% 0
3 樟树市国 594,964 594,964 5.5714% 0.0633% 0.0626% 0
有资产营
运有限公
司
合计 991,607 991,607 9.2857% 0.1055% 0.1043% 0
四、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截至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本次变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通前 数 后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10,678,861 1.12% -991,607 9,687,254 1.02%
通股
高管锁定股 8,139,412 0.86% 8,139,412 0.86%
首发前限售股 2,539,449 0.27% -991,607 1,547,842 0.1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39,718,525 98.88% +991,607 940,710,132 98.98%
三、股份总数 950,397,386 100.00% 950,397,386 100.00%
五、 对派林生物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的核查情况
根据《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即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即派斯
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特别承诺事项优化履行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应履行的法定承诺义务为:所持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
市交易或转让。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自 2013年 2月 8日获得流通权,自 2014年 2月 10日可上市交易或转让。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的股东均已履行完毕该股改承诺。
除上述法定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不存在需履行的其他承诺。
六、 对有关证明性文件的核查过程
为出具本核查意见,本保荐机构核查了以下证明性文件:
(1)《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特别承诺事项优化履行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公告》;
(2)《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给上市公司的实施股改原非流通股东持股明细表;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提供给上市公司的截至 2025年 6月 4日的限售股份明细表;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提供给上市公司的截至 2025年 6月 4日的股本结构表;
(6)上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承诺函》。
(7)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股权证明材料。
七、 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保荐机构就上市公司上述股东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 991,607股,等于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持全部限售期满股份总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限售期满,且股东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比例(或数量)等于或小于该股东所持全部限售期满股份的比例
(或数量)”的规定;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仅为法定的限售期承诺,该等股东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解除限售,不影响该股东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承诺和之后做出的追加承诺”的规定;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不存在由其他股东代为垫付对价的情况;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违规减持存量股份的情形;
5、上市公司股票已于 2013年 2月 8日恢复上市交易,自恢复上市之日起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股票未出现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暂停上市交易的情形。
6、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持有的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满
足。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61c185f3-3da8-4541-97dd-24da4b9a52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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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派林生物(000403):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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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数量为3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91,6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4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6月2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以公司资本公积中的6,089.4108万元向股权分置改革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每10股流通股股东获得转
增6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非流通股股东付出2.426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7年12月24日召开的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即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特别承诺事项优化履行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13年1月8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王庆平、杨舟及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均已履行股改承诺,即所持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
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除以上承诺外,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未做出其他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6月25日;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91,607股,占公司总股本950,397,386股的0.1043%;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 持有限售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冻结的
持有人名 股份数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股份数
称 (股) 数(股) 数占限售 数占无限 数占公司 量
股份总数 售股份总 总股本的 (股)
的比例 数的比例 比例
1 王庆平 297,482 297,482 2.7857% 0.0317% 0.0313% 0
2 杨舟 99,161 99,161 0.9286% 0.0106% 0.0104% 0
3 樟树市国 594,964 594,964 5.5714% 0.0633% 0.0626% 0
有资产营
运有限公
司
合计 991,607 991,607 9.2857% 0.1055% 0.1043% 0
四、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0,678,861 1.12% -991,607 9,687,254 1.02%
高管锁定股 8,139,412 0.86% 8,139,412 0.86%
首发前限售股 2,539,449 0.27% -991,607 1,547,842 0.1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39,718,525 98.88% +991,607 940,710,132 98.98%
三、股份总数 950,397,386 100.00% 950,397,386 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 限售股份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 股份数量变化
号 持有人名 情况 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沿革
称 数量 占总股 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股) 本比例
1 王庆平 0 0.00% 0 0.00% 297,482 0.0313% 法人终止非交
易过户
2 杨舟 0 0.00% 0 0.00% 99,161 0.0104% 法人终止非交
易过户
3 樟树市国 255,000 0.0936% 0 0.00% 594,964 0.0626% 2019 年年度
有资产营 权益分派、
运有限公 2024 年度权
司 益分派
合计 255,000 0.0936% 0 0.00% 991,607 0.1043%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该次解限涉及的股 该次解限的股份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东数量 总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例
1 2014年1月29日 4 876,800 0.32%
2 2014年4月2日 8 15,541,380 5.70%
3 2014年8月5日 5 2,740,000 1.01%
4 2015年4月28日 7 240,000 0.09%
5 2016年1月28日 23 5,549,656 2.04%
6 2016年9月26日 1 860,000 0.31%
7 2017年4月13日 2565 12,165,215 4.46%
8 2017年7月6日 35 735,880 0.27%
9 2017年11月13日 1 61,621,064 22.61%
10 2018年3月5日 148 2,601,316 0.95%
11 2019年3月2日 1 6,090,000 2.23%
12 2019年3月14日 2 2,400 0.0009%
13 2020年12月9日 1 55,997 0.0114%
14 2024年2月3日 1 89,738 0.0122%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部分股份限售的核
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持有的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满足。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规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不适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63e546e5-35a7-4097-8afe-a0de3790e9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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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派林生物(000403):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收购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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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林生物(000403):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收购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a25b14f2-0d49-4118-85b7-635c74dc5a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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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派林生物(000403):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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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派林生物,股票代码:000403)自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停牌情况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英
豪”)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交易各方尚未签署协议。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派林生物,股票代码:000403)已于2025年6月6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
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进展情况
2025年6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胜帮英豪与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生物”)签署了《收购框架协议》,公司
控股股东胜帮英豪拟将所持公司21.03%股份转让给中国生物。若本次交易顺利推进并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胜帮英豪变更为中
国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
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收购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
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三、股票复牌安排
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股票简称:派林生物,股票代码:000403)自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四、风险提示
1、胜帮英豪与中国生物签署《收购框架协议》后,中国生物将依据《收购框架协议》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完成后,各
方将确定是否签署协议,本次交易存在后续协议签署时间待定、未能签署及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另外,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
的其他批准,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本次公司控制权拟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股票复
牌后,公司将根据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收购框架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80dbf2ed-54f5-4ac5-af16-8200bf2d12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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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47│派林生物(000403):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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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6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2、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目前处于筹划阶段,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其正在筹划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的事项。
上述事项尚在筹划中,尚未签署协议,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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