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02 金 融 街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1 15:45 │金 融 街(000402):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
│2025-07-28 11:44 │金 融 街(000402):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二)2025年付息公告 │
├─────────┼──────────────────────────────────────────────┤
│2025-07-28 11:44 │金 融 街(000402):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一)2025年付息公告 │
├─────────┼──────────────────────────────────────────────┤
│2025-07-22 18:21 │金 融 街(000402):公司债券(24金街06)2025年付息公告 │
├─────────┼──────────────────────────────────────────────┤
│2025-07-22 18:21 │金 融 街(000402):公司债券(24金街05)2025年付息公告 │
├─────────┼──────────────────────────────────────────────┤
│2025-07-15 17:44 │金 融 街(000402):公司债券(23金街10)2025年付息公告 │
├─────────┼──────────────────────────────────────────────┤
│2025-07-14 18:43 │金 融 街(000402):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7-10 00:00 │金 融 街(000402):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
├─────────┼──────────────────────────────────────────────┤
│2025-07-01 00:00 │金 融 街(000402):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2025年付息公告 │
├─────────┼──────────────────────────────────────────────┤
│2025-06-30 18:17 │金 融 街(000402):金 融 街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
└─────────┴──────────────────────────────────────────────┘
─────────┬────────────────────────────────────────────────
2025-08-01 15:45│金 融 街(000402):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近日,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雅恒”)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0.58亿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
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工作安排,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持股且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项
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1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5月22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2025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已使用0亿元,本次使用0.58亿元,本次使用后剩余20.42亿元未使用,本次财务资助在上
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发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四川雅恒,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成都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四川雅恒34%股权,四川雅恒符合公司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要求被资助对象满足的相关条件。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形成股东借款的原因
2024年8月,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持股比例向四川雅恒提供金额不超过8,071.44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的
免息股东借款。被资助对象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分期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四川雅恒提供的股东借款余额为0.58亿元,根据四川雅恒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按照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批通过的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和要求,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四川雅恒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四川雅恒提供的股东
借款进行展期。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四川雅恒提供金额不高于0.58亿元、期限不超过两年的股东借款,本次借款不收取利息。本次财务资助用于四
川雅恒公司所开发的金融街花屿岛项目运营,未经公司同意,四川雅恒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四川雅恒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或未按
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金或利息的,四川雅恒应提前偿还全部借款并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四川雅恒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二、被资助对象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4月17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新津县新平镇龙泰路9号
注册资本:303,030,303.00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雷登平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2MA6CDD6K7Y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房屋租赁及酒店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等
除本次展期借款,公司未有其他向四川雅恒提供的财务资助。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金融街成都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四川雅恒的股权比例为3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四川雅恒的股权比例为33%,青岛谦为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四川雅恒的股权比例为33%。四川雅恒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
3.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四川雅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财务情况
被资助对象四川雅恒最近一年(2024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325.98万元、负债总额为22,312.01万元、净资产总额为-6,986
.03万元、营业收入为8,565.30万元、净利润为-13,072.83万元,或有事项总额为0万元。
5.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介绍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02月03日
法定代表人:郭主龙
注册资本:74,709.8401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北路86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13384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高科技开发,设备租赁,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往来函调查及咨询服务;销售矿产品(不含国家规
定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部件,五金
,交电,木材,钢材,日用百货,纺织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中小型水、火力发电成套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
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 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按33%股权比例向四川雅恒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2、青岛谦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4年01月1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汀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观山路276号1号楼海科创业中心D座508-497室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D98UX71J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青岛谦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 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青岛谦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青岛谦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青岛谦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33%股权比例向四川雅恒提供
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四、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1.目前,四川雅恒所开发的金融街花屿岛项目已整体竣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四川雅恒对项目在2024年度计提
了存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的进展公告》。
根据四川雅恒所开发项目的现有货值、项目预计销售回款情况,预计财务资助到期时可收回借款约0.30亿元。后续,四川雅恒将
结合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优化销售策略,最大限度保障公司权益;
2.被资助对象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3.被资助对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派出3名;监事3名,1名由公司派出;被资助对象董事长、财务总监由公司委派。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被资助对象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了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公司将督促四川
雅恒将结合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优化销售策略,最大限度保障公司权益。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超募资金情况。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
归还银行贷款。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累计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80.59亿元。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
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8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7.78%。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2/b57f293e-beb8-4e60-92e9-461f58e5d22f.PDF
─────────┬────────────────────────────────────────────────
2025-07-28 11:44│金 融 街(000402):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二)2025年付息公告
─────────┴────────────────────────────────────────────────
为保证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二)2025年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
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3. 债券简称:23 金融街 MTN004B
4. 债券代码:102381915
5. 发行总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
6. 起息日:2023 年 8 月 3 日
7. 债券期限:5+2 年
8. 债券余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
9. 债项评级:AAA
10. 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76%
11. 付息日:存续期内每年的 8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 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人民币 1,880.00 万元
13.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
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
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 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2. 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杰
联系电话:010-56051920
3.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电话:021-23198708、23198682、6332387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844d5504-3cef-47ac-a1e2-772cf1fe2b49.PDF
─────────┬────────────────────────────────────────────────
2025-07-28 11:44│金 融 街(000402):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一)2025年付息公告
─────────┴────────────────────────────────────────────────
为保证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一)2025年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
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品种一)
3. 债券简称:23 金融街 MTN004A
4. 债券代码:102381914
5. 发行总额:人民币 110,000 万元
6. 起息日:2023 年 8 月 3 日
7. 债券期限:3+2 年
8. 债券余额:人民币 110,000 万元
9. 债项评级:AAA
10. 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38%
11. 付息日:存续期内每年的 8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 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人民币 3,718.00 万元
13.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
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
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 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2. 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杰
联系电话:010-56051920
3.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电话:021-23198708、23198682、6332387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fcc72787-950e-4dc0-a837-9565e6659922.PDF
─────────┬────────────────────────────────────────────────
2025-07-22 18:21│金 融 街(000402):公司债券(24金街06)2025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 金街 06
,债券代码:148599)将于 2025年 7 月 25 日支付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到 2025 年 7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
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24 日,凡在 2025 年 7 月 24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7 月
24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司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发行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将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支付自 2024年 7 月 25 日到 2025 年 7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
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及代码:24 金街 06(148599)。
3、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5 亿元。
5、债券期限:期限 7 年,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2.70%。
7、起息日:2024 年 7 月 25 日。
8、付息日: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7 月 2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 2031 年 7 月 25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本金兑付日为 202
9年 7 月 2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24 金街 06”的票面
利率为 2.70%,每 1 手“24 金街06”(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7.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1.6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7.0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4 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5 年 7 月 25 日。
3、本期债券除息日:2025 年 7 月 25 日。
四、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票面利率
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7 月 25 日。
2、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70%。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4 金街 06”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六、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七、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以及 2021 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止(该实施期限由 2021 年 11 月 6 日延长至“
十四五”末,即 2025年 12 月 31 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