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02 金 融 街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0 00:00 │金 融 街(000402):2023年度第六期中期票据2025年付息公告 │
├─────────┼──────────────────────────────────────────────┤
│2025-09-19 15:58 │金 融 街(000402):中信建投关于金 融 街监事会改革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5-09-19 15:58 │金 融 街(00040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 融 街监事会改革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5-09-16 19:17 │金 融 街(000402):关于监事会改革情况的公告 │
├─────────┼──────────────────────────────────────────────┤
│2025-09-15 17:06 │金 融 街(000402):公司债券(23金街11)2025年付息公告 │
├─────────┼──────────────────────────────────────────────┤
│2025-09-11 18:44 │金 融 街(00040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1 18:44 │金 融 街(000402):金融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1 18:44 │金 融 街(000402):金 融 街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
│2025-09-11 18:44 │金 融 街(000402):金 融 街公司章程 │
├─────────┼──────────────────────────────────────────────┤
│2025-09-11 18:44 │金 融 街(000402):金 融 街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2025-09-20 00:00│金 融 街(000402):2023年度第六期中期票据2025年付息公告
─────────┴────────────────────────────────────────────────
为保证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六期中期票据2025年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六期中期票据
3. 债券简称:23金融街MTN006
4. 债券代码:102382622
5. 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00万元
6. 起息日:2023年 9月 26日
7. 债券期限:3+2年
8. 债券余额:人民币 100,000万元
9. 债项评级:AAA
10. 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50%
11. 付息日:2025年 9月 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 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人民币 3,500万元
13.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
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
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 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2. 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杰
联系电话:010-56051920
3.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电话:021-23198708、23198682、6332387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22f5319d-2abe-4c67-95e4-fc3212dcd2a6.PDF
─────────┬────────────────────────────────────────────────
2025-09-19 15:58│金 融 街(000402):中信建投关于金 融 街监事会改革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债券简称: 21 金街 07 债券代码: 149746.SZ
22 金街 03 149915.SZ
22 金街 04 149916.SZ
22 金街 06 149923.SZ
23 金街 01 148268.SZ
23 金街 02 148269.SZ
23 金街 03 148276.SZ
23 金街 04 148277.SZ
23 金街 05 148293.SZ
23 金街 06 148294.SZ
24 金街 01 148728.SZ
24 金街 07 148884.SZ
受托管理人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
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21 金街 07、22 金街 03、22 金街 04、22 金街 06、23 金街 01、23 金街 02、23 金街 03、23 金街 04
、23 金街 05、23 金街 06、24 金街01、24金街 07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公告《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改革情况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25年 9月 17日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改革情况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监事会改革背景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公
司章程>及其附属制度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议案》内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发行人监事会终止履职,全体监事任期届满卸任。
(二)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原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原任监事基本情况
监事会成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李想 监事会主席
2 谢鑫 监事
3 吕国强 职工监事
(三)事项进展
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以及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完成监事会改革,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人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的有效性,变更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存续债券的兑付安排不产生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
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6eabbc9a-4ff4-4731-a920-4149d0e271fd.PDF
─────────┬────────────────────────────────────────────────
2025-09-19 15:58│金 融 街(00040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 融 街监事会改革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
融中心B座第22-25层)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
》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开信息以及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
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平安证券作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3金街 0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3金街 10”)、金融
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3金街 11”)、金融街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4金街 0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4金街 0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4金街 05”)、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4金街 06”)、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五期)(以下简称“24金街 09”)、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25金街 01”)、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5金街02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在就发行人监事会改革情况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25年 9月 17日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改革情况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监事会改革背景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公
司章程>及其附属制度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议案》内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发行人监事会终止履职,全体监事任期届满卸任。
(二)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原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原任监事基本情况
监事会成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李想 监事会主席
2 谢鑫 监事
3 吕国强 职工监事
(三)事项进展
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以及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完成监事会改革,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人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的有效性,变更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存续债券的兑付安排不产生不利影响。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平安证券作为 23金街 07、23金街 10、23金街 11、24金街 03、24金街 04、24金街 05、24金街 06、24金街 09、25金街 01、
25金街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
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平安证券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平安证券后续将持续关注 23金街 07、23金街 10、23金街 11、24金街 03、24金街 04、24金街 05、24金街 06、24金街 09、2
5金街 01、25金街 02 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 23金街 07、23金街 10、23金街 11、24金街 03、24金街 04、24金街 05、24金街 06、24金街 09、25金
街 01、25金街 02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6fab20d6-5319-474c-a618-6a3799435250.PDF
─────────┬────────────────────────────────────────────────
2025-09-16 19:17│金 融 街(000402):关于监事会改革情况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一)监事会改革背景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期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属制度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议案》内容,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终止履职,全体监事任期届满卸任。
(二)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本公司原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表:公司原任监事基本情况
监事会成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李想 监事会主席
2 谢鑫 监事
3 吕国强 职工监事
(三)事项进展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二、影响分析
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完成监事会改革,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的有效性,变更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存续债券的兑付安排不产生不利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f65663b3-c9ae-4db5-a1b8-a9e47ae6496c.PDF
─────────┬────────────────────────────────────────────────
2025-09-15 17:06│金 融 街(000402):公司债券(23金街11)2025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 金街 11
,债券代码:148459)将于 2025年 9 月 18 日支付自 2024 年 9 月 18 日到 2025 年 9 月 17 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
记日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凡在 2025 年 9 月 17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9 月
17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司在 2023 年 9 月 18 日发行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一)
将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支付自 2024年 9 月 18 日到 2025 年 9 月 17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
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及代码:23 金街 11(148459)。
3、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9 亿元。
5、债券期限:期限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3.49%。
7、起息日:2023 年 9 月 18 日。
8、付息日: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9 月 1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 2028 年 9 月 18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本金兑付日为 202
6年 9 月 1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发行结果公告》,“23 金街 11”的票面
利率为 3.49%,每 1 手“23 金街1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4.9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7.92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4.9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7 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5 年 9 月 18 日。
3、本期债券除息日:2025 年 9 月 18 日。
四、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票面利率
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9 月 18 日。
2、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49%。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3 金街 1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六、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七、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以及 2021 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止(该实施期限由 2021 年 11 月 6 日延长至“
十四五”末,即 2025年 12 月 31 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2、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校师、师欣欣、孙海明、龚博、杨梦楠、李健、赵智健
联系电话:010-56800262
传真:010-66299589
3、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5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