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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01(冀东水泥)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401 金隅冀东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8 18:01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 ├─────────┼──────────────────────────────────────────────┤ │2025-12-18 18:00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12-17 18:16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 ├─────────┼──────────────────────────────────────────────┤ │2025-12-16 18:21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回售期间冀东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 │2025-12-16 18:21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公告 │ ├─────────┼──────────────────────────────────────────────┤ │2025-12-16 18:20 │金隅冀东(000401):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5-12-16 18:20 │金隅冀东(000401):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1-20 00:00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11-01 00:00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对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10-30 00:00 │金隅冀东(000401):金隅冀东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 └─────────┴──────────────────────────────────────────────┘ ─────────┬──────────────────────────────────────────────── 2025-12-18 18:01│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06638bcb-aa9e-4e7c-a61f-b31b1de8cc94.PDF ─────────┬──────────────────────────────────────────────── 2025-12-18 18:00│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194d21d1-56ca-4cb3-9b5e-b72756e0c669.PDF ─────────┬──────────────────────────────────────────────── 2025-12-17 18:16│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58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5 年 12 月 22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 12 月 31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1月 5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1月 6日 6.回售期内“冀东转债”停止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8.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13.01元/股的 70%(即 9.11元/股),且“冀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根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冀东转债”触发 有条件回售条款。现将“冀东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 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 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 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冀东转债”目前正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1月 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3.01 元/股的 70%,即 9.11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冀东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二)回售价格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 为 2.00%(“冀东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 年 11月 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4 日的票面利率);t 为 47 天(202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 IA=100×2.00%×47/365=0.258 元/张(含税)。故“冀东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58 元/张(含息、税)。根据 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冀东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 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06 元/张; 2.对于持有“冀东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收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58 元/张; 3.对于持有“冀东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58 元/ 张。 (三)其他说明 “冀东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冀东转债”,“冀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 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情况概述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 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5 年 12月 22日至 2025 年 12月 26日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 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 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 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冀东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回售款划 拨日为 2026 年 1 月 5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1月 6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 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冀东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冀东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 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7d80d2fd-72de-42ab-98b4-3d9008d0a0f7.PDF ─────────┬──────────────────────────────────────────────── 2025-12-16 18:21│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回售期间冀东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债券代码:127025 证券简称:冀东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21 年 5月 11 日至 2026 年 11 月 4日 暂停转股期间:2025 年 12 月 22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5 年 12 月 29日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1月 5 日公开发行了 2,82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82,000.00 万元,期限六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 号”文同意,公司 282,000.00 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目前“冀东转债”处于转股 期。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1元/股的 70% ,即 9.11元/股。“冀东转债”目前正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冀东转债”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8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 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冀东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 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 )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止。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5 年 12 月 29 日)起“冀东转债”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932ec7f3-ed96-4f7d-9339-20ada57c81de.PDF ─────────┬──────────────────────────────────────────────── 2025-12-16 18:21│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冀东转债回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58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5 年 12 月 22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 12 月 31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1月 5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1月 6日 6.回售期内“冀东转债”停止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8.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13.01元/股的 70%(即 9.11元/股),且“冀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根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冀东转债”触发 有条件回售条款。现将“冀东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 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 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 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冀东转债”目前正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1月 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3.01 元/股的 70%,即 9.11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冀东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二)回售价格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 为 2.00%(“冀东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 年 11月 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4 日的票面利率);t 为 47 天(202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 IA=100×2.00%×47/365=0.258 元/张(含税)。故“冀东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58 元/张(含息、税)。根据 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冀东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 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06 元/张; 2、对于持有“冀东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收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58 元/张; 3、对于持有“冀东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58 元 /张。 (三)其他说明 “冀东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冀东转债”,“冀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 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情况概述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 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5 年 12月 22日至 2025 年 12月 26日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 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 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 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冀东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回售款划 拨日为 2026 年 1 月 5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1月 6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 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冀东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冀东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 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关于实施“冀东转债”回售的申请; (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2756e83f-aad4-4a85-8bad-3e241afc14ec.PDF ─────────┬──────────────────────────────────────────────── 2025-12-16 18:20│金隅冀东(000401):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隅冀东”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金隅冀东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冀东转债”)回售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冀东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11月 5日公开发行了 2,8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82,000.00万元,期限六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号”文同意,公司 28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 2020年 12月 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0年 11月 11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 5月 11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年 11月 4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 )止。 二、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 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 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 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冀东转债”目前正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自 2025年 11月 5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3.01元/股的 70%,即 9.11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冀东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二)回售价格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为 2.00%(“冀东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年 11月 5日至2026 年 11 月 4 日的票面利率);t 为 47 天(2 02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2 月22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 IA=100×2.00%×47/365=0.258元/张(含税)。 故“冀东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58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冀东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 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06元/张; 2、对于持有“冀东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免征收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58元/张; 3、对于持有“冀东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58元/ 张。 (三)其他说明 “冀东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冀东转债”,“冀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 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情况概述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 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5年 12月 22日至 2025年 12月 26日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 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 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冀东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5年12月 31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6年 1月 5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1月 6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冀东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冀东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 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冀东转债”回售有关事项依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进行,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冀东转债”回售有关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c94105d5-12a5-467c-affa-4c06f58f8a79.PDF ─────────┬──────────────────────────────────────────────── 2025-12-16 18:20│金隅冀东(000401):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 金隅冀东(000401):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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