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166 申万宏源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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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02 │申万宏源(000166):H股公告-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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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02 │申万宏源(000166):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
│ │期)在深交所挂牌转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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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8:22 │申万宏源(000166):申万宏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25年付│
│ │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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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申万宏源(000166):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
│ │期)发行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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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9:58 │申万宏源(000166)::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
│ │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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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9:58 │申万宏源(000166):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
│ │期)在深交所挂牌转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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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28 │申万宏源(000166):申万宏源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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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9:13 │申万宏源(000166):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
│ │期)发行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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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9:12 │申万宏源(000166):申万宏源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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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9:11 │申万宏源(000166):申万宏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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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02│申万宏源(000166):H股公告-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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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000166):H股公告-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fa719831-985f-4513-a62c-de8a3abce7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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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02│申万宏源(000166):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在深交所挂牌转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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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工作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完成,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40 亿元,分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期
限 60 天,票面利率 1.60%;品种二发行规模人民币 25 亿元,期限 123 天,票面利率1.65%。(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本期债券定于2025 年8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品
种一债券简称“25申证D3”,债券代码为“134390”;品种二债券简称“25申证D4”,债券代码为“13439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c769b83e-9cc6-4870-8406-85dd2a274f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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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8:22│申万宏源(000166):申万宏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25年付息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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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1 申宏 06,债
券代码:149579)将于 2025 年 8 月 4 日支付自 2024 年 8 月 4 日至 2025 年 8月 3 日期间的利息 3.38 元(含税)/张。
2、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8 月 1 日,凡在 2025 年 8月 1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2025 年 8 月 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由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21年 8 月 4 日发行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至 2025 年 8 月 4 日将期满 4 年。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
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21 申宏 06。
3、债券代码:149579。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3.38%。
6、发行规模:人民币 25 亿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
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9、起息日:2021 年 8 月 4 日。
10、付息日: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8 月 4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11、兑付日:2026 年 8 月 4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登记、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38%,每 10张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3.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 10 张派发 27.0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每 10 张派发 33.80 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 日
2、除息日:2025 年 8 月 4 日
3、付息日:2025 年 8 月 4 日
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38%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8 月 4 日
6、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100 元/张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8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申宏 06”持
有人。2025 年 8 月 1 日(含)前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8 月 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
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
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2、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
代理债券付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
告 2021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昊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邮政编码:100033
咨询联系人:黄亚辉
咨询电话:010-88085937
传真电话:010-88085580
2、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T2 栋(B 座)26 层
邮政编码:410023
咨询联系人:刘勇强、林海潮
咨询电话:0731-84779547
传真电话:0731-84779555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电话:0755-21899315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b2ebf8e0-370b-44e9-b301-a925347b76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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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申万宏源(000166):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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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
461号),公司所属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短期公司债券。(相关情
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
告)
2025 年 7 月 28 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完成发行工作。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40 亿元,分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期限 60 天,票面利
率 1.60%;品种二发行规模人民币 25 亿元,期限 123 天,票面利率 1.65%。本期债券登记完成后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b77fa666-b97d-4808-9d56-4c861be375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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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9:58│申万宏源(000166)::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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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发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38 亿元,票面利率 1.99%,期限 313 天,债券代码
148903,债券简称 24 申证 D2。(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告)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5年7月16日,摘牌日为2025年7月16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已按照《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完成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并予以摘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3854a611-f9c4-4e99-beef-6968d8ac35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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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9:58│申万宏源(000166):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在深交所挂牌转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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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000166):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交所挂牌转让
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ce938122-2100-4a74-acc2-936c7b2b70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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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28│申万宏源(000166):申万宏源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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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人民币410,000万元-- 盈利:人民币212,807.18万元
净利润 人民币450,000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92.66%--
11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人民币400,000万元-- 盈利:人民币206,453.19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人民币440,000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93.75%--
113.1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人民币0.16元/股--人民 盈利:人民币0.08元/股
币0.18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上半年,公司全力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扎根主业,聚焦转型,把握机遇,投
资交易、财富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收入同比较快增长,整体经营业绩大幅提升。
四、风险提示
本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以届时披露的经审阅的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e7698217-5a84-43c2-9204-d8454c14d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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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9:13│申万宏源(000166):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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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
461号),公司所属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短期公司债券。(相关情
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
告)
2025 年 7 月 10 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完成发行工作。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26 亿元,分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人民币 13 亿元,期限 92 天,票面利
率 1.57%;品种二发行规模人民币 13 亿元,期限 183 天,票面利率 1.63%。本期债券登记完成后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41f5113a-7208-4c43-aba7-d30aa02acc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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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9:12│申万宏源(000166):申万宏源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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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25年 7月 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
监管规定、《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除《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外,
董事会依照本授权方案行使职权。
第一部分 投资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有权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下,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不含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日常投资业务及其退出:
(一)本年度单一项目累计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10%;
(二)本年度累计投资总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0%。
公司新设、并购各级子公司、为各级子公司增资等一般性长期股权投资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需公司作为其股东决定的投资业
务,依照本授权方案第二部分“管理事项授权”执行。
公司与各级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含对子公司增资、借款等),不计入上述投资余额,不受单一项目投资总额的限制。
第二部分 管理事项授权
一、机构设置
决定公司在境内外新设、并购、注销各级子公司等法人机构。其中,一级法人机构设置不得转授权。
二、一般性长期股权投资
决定公司在境内外新设、并购、注销各级子公司或为各级子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单笔投资、退出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值 10%;年度投资、退出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30%。
三、对外担保
公司以自有资产对外担保的(不包括公司因自身融资需要设定的担保),董事会有权决定同时符合下述条件的对外担保:
(一)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二)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三)担保对象仅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且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 70%;
(四)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五)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四、融资及资金管理
除《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决定公司因自身经营所需进行的融
资及为该融资所进行的资产担保。决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资金借贷及其他合法合规形式的资金统筹管理,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除外。
五、对外捐赠
决定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不含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 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
决定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加上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百分之一,且不超过
6000万元的对外捐赠。
对遭遇突发重大事件地区的援助如超过以上总额,可由董事会审批,但需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购置与处置
决定同时符合下述条件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其他资产购置与处置:
(一)年度累计购置、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二)单次购置、处置上述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三)连续四个月内已处置固定资产所得到价值的总和,超过股东大会最近审议的资产负债表所显示的固定资产价值的 33%,
则董事会在未经股东大会批准前不得继续处置或同意处置公司的固定资产;
(四)资产金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七、资产核销
债权、股权资产核销单笔不超过 20亿元。
八、子公司事项
除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子公司(含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需公司作为其股东进行决定的事项
。
第三部分 本授权方案的特别说明
(一)本授权方案如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方案统称为“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的,或因
《公司章程》修订、变更等导致本授权方案与其不符的,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二)本授权方案所称“超过”不含本数,本年度是指自然年,净资产是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值。
(三)一般性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指公司在境内外新设、并购、注销各级子公司或为各级子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
(四)债权、股权资产的核销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认定为“呆账”条件的债权和股权资产的核销;除符合
该办法规定的债权和股权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的核销,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核销等,认定为其他资产的核销。对于债权转为股
权、债权转让等且存在减值情形的, 视同为债权资产核销并按授权额度纳入管理。
(五)子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通过持
股实现控制目标且合并报表的经营实体。
(六)本授权方案规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解释;仍无法解释的,由董事会解释。除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明确规定相关权利为董事会保留职权或本授权方案明确不得转授权的,董事会可将本授权方案的部分权限转授权经营管理层。
(七)公司原则上每年对本授权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汇报,监事会可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
价。
(八)本授权方案的制定、变更等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授权方案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授权期满后,股东大会未重新授权的,本授权方案继续有效,至股东大会作出新的
授权方案为止。本授权方案生效后,公司已有授权文件与本授权方案不符的,以本授权方案为准。
http://disc.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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