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88 盐 田 港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3 16:52 │盐 田 港(00008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
├─────────┼──────────────────────────────────────────────┤
│2025-05-27 16:17 │盐 田 港(000088):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2025-05-22 19:12 │盐 田 港(00008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5-22 19:12 │盐 田 港(000088):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5-21 18:24 │盐 田 港(00008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
│ │查意见 │
├─────────┼──────────────────────────────────────────────┤
│2025-05-20 18:56 │盐 田 港(000088):盐 田 港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份│
│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5-15 19:24 │盐 田 港(00008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5 19:24 │盐 田 港(00008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4-28 18:26 │盐 田 港(00008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8 18:25 │盐 田 港(000088):第八届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
└─────────┴──────────────────────────────────────────────┘
─────────┬────────────────────────────────────────────────
2025-06-13 16:52│盐 田 港(00008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3]2725号)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13,758,995 股,每股发行价
为 4.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2,264,398.1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8,317,908.4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73,946,489.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4]518Z0119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监督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
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状态
1 深圳市盐田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1079078076 本次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东部支行
2 深圳市盐田港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00900002566 本次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沙头角支行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均用于支付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盐港港
口运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现金对价。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将节余资金 99,341.29 元(全
部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三方监管协
议相应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
于 500 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其使用
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
需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
四、本次注销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状态
1 深圳市盐田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4000020919200582895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2ee53629-907f-42a2-a984-bad0c41a516b.PDF
─────────┬────────────────────────────────────────────────
2025-05-27 16:17│盐 田 港(000088):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99,483,3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本次分配 675,932,834.98
元。按 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3,387,694.15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 2024 年度拟不送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99,483,3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 1.1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6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33 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港大厦 1812 室
咨询联系人:曹茜
咨询电话:0755-25290352
传真电话:0755-2529093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90f3bb1a-bc4e-44f4-9b7e-59063efb7a9a.PDF
─────────┬────────────────────────────────────────────────
2025-05-22 19:12│盐 田 港(00008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2.投资金额:在本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 1亿元),在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的影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田港”)于 2025年 3月 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及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认购 购买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
主体 金额 收益率
深圳市盐 广发银行 保本浮动 广发银行“物华 10,000. 2025/5/21 2025/8/21 1%或 2.2%
田港股份 股份有限 收益型 添宝”W款 2025 00 或 2.3%(根
有限公司 公司 年第 493 期定制 据不同情
版人民币结构性 况)
存款(挂钩黄金
现货看涨阶梯
式)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提示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调整,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或者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告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之外,公司前十二个月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产品金额共计 10,000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认购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b60c88e0-5e2b-4abf-a93f-09f4bfb49204.PDF
─────────┬────────────────────────────────────────────────
2025-05-22 19:12│盐 田 港(000088):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8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网址: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otN0wQxUTm 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
,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
三)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8日(星期三)15:00-16:00会议召开网址: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雨田女士,董事乔宏伟先生,总经理李安民先生,监事会主席凌平女士,独立董事应华东先生,财务总监陈旭阳先生,
董事会秘书罗静涛先生,国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韩冬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otN0wQxUT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曹茜
电话:0755-25290180
传真:0755-25290931
邮箱:yph000088@ytport.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a1ff7d37-f6b0-4f9e-990a-723886011f4a.PDF
─────────┬────────────────────────────────────────────────
2025-05-21 18:24│盐 田 港(00008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
│见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72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13,758,995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的股票已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月)
1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28,310,502 999,999,998.76 6
2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71,232,876 749,999,996.88 6
3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36,986,301 599,999,998.38 6
4 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 114,155,251 499,999,999.38 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诚 114,155,251 499,999,999.38 6
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6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 68,493,150 299,999,997.00 6
司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179,089 202,264,409.82 6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月)
8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246,575 149,999,998.50 6
-赣州定增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913,758,995 4,002,264,398.10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199,483,346 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进行过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8 名发行对象,上述股东均承诺:同意本次认购的股份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
情况,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未发生公司为上述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 年 5 月 23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913,758,9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7%。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名称 所持限售股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 占公司总股
号 量(股) 量(股) 本的比例
1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28,310,502 228,310,502 4.39%
2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71,232,876 171,232,876 3.29%
3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36,986,301 136,986,301 2.63%
4 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 114,155,251 114,155,251 2.20%
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序 发行对象名称 所持限售股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 占公司总股
号 量(股) 量(股) 本的比例
5 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114,155,251 114,155,251 2.20%
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
6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 68,493,150 68,493,150 1.32%
公司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179,089 46,179,089 0.89%
8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34,246,575 34,246,575 0.66%
司-赣州定增陆号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913,758,995 913,758,995 17.57%
五、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 2,950,347,873 56.74 -913,758,995 2,036,588,878 39.17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6,274 0.00 - 26,274 0.00
首发后限售股 2,950,321,599 56.74 -913,758,995 2,036,562,604 39.17
二、无限售条件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