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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2(深圳华强)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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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062 深圳华强 更新日期:2025-12-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7 20:18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完│ │ │成的公告 │ ├─────────┼──────────────────────────────────────────────┤ │2025-12-17 20:15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12-10 00:00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完成部分股份担保及│ │ │信托登记的公告 │ ├─────────┼──────────────────────────────────────────────┤ │2025-12-10 00:00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 │ │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2-04 17:53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 │ │托登记的公告 │ ├─────────┼──────────────────────────────────────────────┤ │2025-12-02 19:20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12-02 19:18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 │ │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1-20 18:33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 │ │告 │ ├─────────┼──────────────────────────────────────────────┤ │2025-11-20 00:00 │深圳华强(000062):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11-13 19:17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 2025-12-17 20:18│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完成的 │公告 ─────────┴────────────────────────────────────────────────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部 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 13 亿元)(以下称为“本期债券”),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日和 2025 年 12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本期债券(即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 三期))已于 2025 年 12 月16 日成功发行,债券简称为“25 华强 E3”,债券代码为“117245”,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3 亿 元,债券期限为 3 年,票面利率为 0.01%,到期赎回价格为债券票面面值的 103%。本期债券初始换股价格为 29.97 元/股,换股期 限为本期债券发行结束日满 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 6月 17 日)起至本期债券摘牌日的前一交易日(2028 年 12 月 15 日)止。 关于本期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63a9bc93-4266-4d3d-b186-752f5f9a47a4.PDF ─────────┬──────────────────────────────────────────────── 2025-12-17 20:15│深圳华强(00006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bc66f772-adb0-44d2-b792-c0a6c8fb8a59.PDF ─────────┬──────────────────────────────────────────────── 2025-12-10 00:00│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完成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 │登记的公告 ─────────┴──────────────────────────────────────────────── 2025 年 12 月 5 日,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强集团”)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需要,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7 ,000,000 股股份(包括股份信托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存放于“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3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 简称“担保及信托登记”),由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本次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华强集团已办理完成前述担保及信托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担保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担保及 担保及 受托人 担保及信托登记的 称 控 及 持公司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信 信 用途 股股东 信托登记 股份比 比例 售股 充担 托登记 托登记 或 数 例 保及 起 到 第一大 量(股) 信托 始日 期日 股 登记 东及其 一 致行动 人 深圳华 是 87,000,00 11.95% 8.32% 否 否 2025 年 办理解 金圆统 为本次可交换公司 强 0 12月 9 除 一 债券的持有人交换 集团有 日 担保及 证券有 股份和债券本息偿 限 信 限 付提供担保 公司 托登记 公司 手 续后终 止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 727,888,840 股股份(其中包括通过“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3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 专户”持有的 61,136,369 股股份、通过“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46,000,000 股股份、 通过“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 112,000,000 股股份和通过“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 87,000,000 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存在限售和冻结的情况),占公司总股 本的 69.59%。 在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前,华强集团累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司股份219,136,369 股;在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后,华强集团 累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司股份 306,136,369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2.06%,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7%。 二、股东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其他相关说明 1、华强集团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包括股份信托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由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作为名义 持有人(金圆统一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不另行收取报酬),并以“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3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 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在行使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的表决权时,金圆统一证券将根据华强集团的意见办理, 但不得损害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华强集团本次办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影响。华强集团为发行可交换债券办理股份担保及信托 登记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华强集团关于办理完成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告知函》; 2、《担保与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4b9745ed-f0c9-4a43-9fbf-60530447fcb3.PDF ─────────┬──────────────────────────────────────────────── 2025-12-10 00:00│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 │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9b64ed02-446e-4212-9cbd-4dd27b5c7f4f.PDF ─────────┬──────────────────────────────────────────────── 2025-12-04 17:53│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 │记的公告 ─────────┴────────────────────────────────────────────────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的通知, 华强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 13 亿元),并已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 异议函》(深证函[2025]1198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深交所对华强集团申请确认面向专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无异议,《无异议函》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 。 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需要,华强集团与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专户名称为“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E3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近期,华强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7,000,000 股股 份(包括股份信托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存放于以上担保及信托专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登记”),由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 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 727,888,840 股股份(其中包括通过“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3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 专户”持有的 61,136,369 股股份、通过“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46,000,000 股股份和 通过“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 112,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9.59%;前述 拟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占华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1.95%,占公司总股本的8.32%。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前述担保及信托登记办理的完成情况以及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后续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f638c5df-e20f-4f78-b998-54fbb2759601.PDF ─────────┬──────────────────────────────────────────────── 2025-12-02 19:20│深圳华强(00006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c3b3900e-a353-40d4-a657-21a6dc1a080e.PDF ─────────┬──────────────────────────────────────────────── 2025-12-02 19:18│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 │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38aaa6ba-c506-44d2-922a-aaf74766199f.PDF ─────────┬──────────────────────────────────────────────── 2025-11-20 18:33│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0753db03-0d8a-4dd3-85c8-2a6b976c3da4.PDF ─────────┬──────────────────────────────────────────────── 2025-11-20 00:00│深圳华强(000062):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5 年第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5,909,3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即分配现金 股利总额为 209,181,864.40 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 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预案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5,909,3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差别化税率征收即根据 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1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1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45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1月18日至登记日:2025年11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部门及地址 1、咨询部门: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6018号华强科创广场1栋43层 3、联系人:黄辉 联系电话:0755-83030136 传真电话:0755-83217376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2、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34f5307f-90e2-4428-951c-305a401072d8.PDF ─────────┬──────────────────────────────────────────────── 2025-11-13 19:17│深圳华强(000062):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 务中心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全景财经 ”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20 日(周四)14:30-17:00。 届时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 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edc10dc5-d547-442f-ab48-6374d028bea5.PDF ─────────┬──────────────────────────────────────────────── 2025-11-13 19:14│深圳华强(00006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深圳华强(00006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ff65094e-946d-4f66-89ad-e9f2e4586bb8.PDF ─────────┬──────────────────────────────────────────────── 2025-11-13 19:14│深圳华强(00006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提案的事项。 2、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 6018 号华强科创广场 1栋 43 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新安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4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36,169,5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 .3856%。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人(该 5 人持有及/或代表了 8名股东的股份数),代表股份 729, 319,6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307%;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835 人,代表股份 6,849,8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5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36 人,代表股份6,987,8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13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35 人,代表股份 6,849,8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654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普通决议事项(议案1和议案 5)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议案 2、议案 3和议案 4)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详细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股东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编码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股) (%) (股) (%) (股) (%) 1.00 2025 年第三季度 总体 735,803,740 99.9503 328,200 0.0446 37,600 0.0051 通过 利润分配预案 中小股东 6,622,087 94.7652 328,200 4.6967 37,600 0.5381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 总体 732,378,824 99.4851 3,720,816 0.5054 69,900 0.0095 通过 程》的议案 中小股东 3,197,171 45.7530 3,720,816 53.2467 69,900 1.0003 提案 提案名称 股东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编码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股) (%) (股) (%) (股) (%) 3.00 关于修订《股东会 总体 732,485,679 99.4996 3,615,516 0.4911 68,345 0.0093 通过 议事规则》的议案 中小股东 3,304,026 47.2822 3,615,516 51.7398 68,345 0.9780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 总体 731,553,104 99.3729 4,525,691 0.6148 90,745 0.0123 通过 议事规则》的议案 中小股东 2,371,451 33.9366 4,525,691 64.7648 90,745 1.2986 5.00 关于修订《会计师 总体 732,438,979 99.4932 3,624,316 0.4923 106,245 0.0144 通过 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议案 中小股东 3,257,326 46.6139 3,624,316 51.8657 106,245 1.5204 注:上述表格中的“比例”是指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胤宏、张亦迪 3、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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