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62 深圳华强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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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深圳华强(000062):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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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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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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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28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解除担│
│ │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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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58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完│
│ │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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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58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到期兑│
│ │付及摘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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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6:58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办理│
│ │完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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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08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完│
│ │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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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1:46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拟办│
│ │理部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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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45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办理│
│ │完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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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深圳华强(000062):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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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 月 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
议,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其中吉
贵军先生、伍明生先生、吕成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新安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外币结算业务进行的,以正
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需求。公司制定了《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及信
息披露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实际可行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开展衍
生品交易业务,可以更好地对冲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查《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电子元器件交易业务,香港是电子元器件贸易的国际集散地,公司主要选择在香港开展电子元器件的境外
采购与销售工作(2024 年公司的境外营业收入总金额 119.04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54.22%),并主要采用美元、港币等外币
进行结算。同时,公司也会根据客户实际需要,将部分境外采购的货物进口到境内进行销售。为充分利用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更
好地对冲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结合公司境外业务和跨境业务的开展规划,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不超过 1.10 亿美元(以 2025 年 7 月 25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
间价 7.1419计算,折合人民币约 7.86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如实际执行过程中,预计期限内的交易金额将超出已审议额度,公司将及时按照审批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
制情况。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3287d1b0-4d69-40c9-907e-161fbff0ca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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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深圳华强(000062):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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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电子元器件交易业务,香港是电子元器件贸易的国际集散地,公司主要选择在香港开展电子元器件的境外
采购与销售工作(2024 年公司的境外营业收入总金额 119.04 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54.22%),并主要采用美元、港币等外币
进行结算。同时,公司也会根据客户实际需要,将部分境外采购的货物进口到境内进行销售。为充分利用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更
好地对冲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结合公司境外业务和跨境业务的开展规划,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对冲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
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期权、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或上述
资产的组合。交易场所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合约期限与基础资产交易期限相匹配,一
般不超过三年。
三、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愈趋复杂,各国货币政策不稳定,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公司日常经营中经常需要使用外币结算,预计
将持续面临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其合约汇率或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或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
;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2、境外衍生品交易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境外地为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较小,且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
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公司已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和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将以其外汇收支预算和实际外币借款为依据,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以保
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业务
情况和预算进行设置,总体流动性风险较小。
4、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交易对手为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5、其他风险:在具体操作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理解衍生品交易信息
,将可能导致衍生品合约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可能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
险及交易损失。
五、风险管理措施
1、明确衍生品交易原则:所有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公司真实业务为基础、以减少或规避风险为目的,以锁定汇率、利率风险为
基本原则,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制度建设:公司已经制定了《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审
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开展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结构简单、流
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品品种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实力和资信较强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
法律风险。
5、加强操作管理:明确参与衍生品交易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授权、交易执行、交易确认、结算等岗位相互分离
、制约和监督;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
风险的发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后,密切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并向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或调整交易策略。
六、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外币结算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
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需求。公司制定了《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公司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实际可行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更好地对冲
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9d5f85b0-9e71-4da6-bda8-972083bc77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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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深圳华强(00006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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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对
冲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工具和品种:主要包括远期、期权、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
3、交易场所: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10 亿美元
或等值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
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400万美元或等值币种。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实际执行过程中,预计期限内的交易金额将超出已审
议额度,公司将及时按照审批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5、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不构成关联交易。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对冲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
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境外衍生品交
易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电子元器件交易业务,香港是电子元器件贸易的国际集散地,公司主要选择在香港开展电子元器件的境外
采购与销售工作(2024 年公司的境外营业收入总金额 119.04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54.22%),并主要采用美元、港币等外币
进行结算。同时,公司也会根据客户实际需要,将部分境外采购的货物进口到境内进行销售。为充分利用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更
好地对冲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结合公司境外业务和跨境业务的开展规划,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不超过 1.10 亿美元(以 2025 年 7 月 25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
价 7.1419计算,折合人民币约 7.86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5年 7月 3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条款
1、业务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交易的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权、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利
率、汇率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2、交易期限:合约期限与基础资产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三年。
3、交易场所: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4、业务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10 亿美元
或等值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
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400万美元或等值币种。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实际执行过程中,预计期限内的交易金额将超出已审
议额度,公司将及时按照审批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以及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
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利率衍生品交易以实际外币借款为基础,交易金额和交易期
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三、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愈趋复杂,各国货币政策不稳定,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公司日常经营中经常需要使用外币结算,预计
将持续面临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
理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2、公司成立了由公司经营班子相关人员组成的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衍生品交易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及措施。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前,由公司财务部门评估衍生品的业务风险,分析该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并提交公司衍生品交易领导小
组审批。涉及衍生品交易的相关工作部门配备了交易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相关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交易的特点
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交易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
止损措施。
五、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其合约汇率或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或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
;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2、境外衍生品交易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境外地为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较小,且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
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公司已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和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将以其外汇收支预算和实际外币借款为依据,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以保
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业务
情况和预算进行设置,总体流动性风险较小。
4、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交易对手为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5、其他风险:在具体操作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理解衍生品交易信息
,将可能导致衍生品合约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可能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
险及交易损失。
六、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1、明确衍生品交易原则:所有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公司真实业务为基础、以减少或规避风险为目的,以锁定汇率、利率风险为
基本原则,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制度建设:公司已经制定了《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审
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开展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结构简单、流
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品品种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实力和资信较强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
法律风险。
5、加强操作管理:明确参与衍生品交易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授权、交易执行、交易确认、结算等岗位相互分离
、制约和监督;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
风险的发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后,密切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并向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或调整交易策略。
七、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2、当公司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
过 1,000万元人民币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
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5b2c9556-6027-42d4-b382-6c172b7f0c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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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28│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解除担保及
│信托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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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的基本情况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或“控股股东”)于
2023年 6月 16日发行了“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债券简称为“23华强 E1”,债券代码为“117207”。华强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6,707,320 股股
份存放于“华强集团-中信建投证券-23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债券持有人交
换股份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华强集团已于 2025年 6月 16日完成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
月 9 日、2023 年 6 月 17 日、2024 年 3 月 2 日、2024 年 11 月 19 日、2025年 6月 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相关公告。
二、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华强集团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担
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将存放于“华强集团-中信建投证券-23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 56,707,320 股股份转回了华强集团
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担保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担保及信托 解除担保及 受托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及信托登记数 公司股份 总股本 登记起始日 信托登记日
其一致行动人 量(股) 比例 比例
深圳华强集 是 31,707,320 4.36% 3.03% 2023 年 6 2025 年 7 中信建投证券
团有限公司 月 8 日 月 8 日 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0 3.43% 2.39% 2024 年 3 2025 年 7
月 1 日 月 8 日
合计 56,707,320 7.79% 5.42% - - -
(注: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 727,888,840 股股份(其中包括通过“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3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
专户”持有的 61,136,369 股股份、通过“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 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46,000,000股股份和通
过“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 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 112,000,000 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存在限
售和冻结的情况),占公司总股本的 69.59%。
在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前,华强集团累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司股份 275,843,689股;在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后,
华强集团累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司股份 219,136,369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0.11%,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5%。
三、备查文件
1、华强集团关于办理完成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告知函》;
2、《担保与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14218a56-7419-4ca5-b27a-35e77dbe00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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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58│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完成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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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部
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含 24 亿元)。本期预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7 亿元(以下称为“本期债券”),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6 月 9 日和 2025 年 6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本期债券(即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
二期))已于 2025 年 6月 17日成功发行,债券简称为“25 华强 E2”,债券代码为“117232”,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7 亿元
,债券期限为 3 年,票面利率为 0.01%,到期赎回价格为债券票面面值的 106%。本期债券初始换股价格为 30.37元/股,换股期限
为本期债券发行结束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起至本期债券摘牌日的前一交易日(2028年 6月 16日
)止。
关于本期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0441a229-f83a-4749-bf73-81086e3700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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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58│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到期兑付及
│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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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于 2023年 6月 16
日发行了“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
券简称为“23 华强 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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