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61 农 产 品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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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54 │农 产 品(000061):国信证券关于农产品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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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54 │农 产 品(000061):国信证券关于农产品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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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51 │农 产 品(00006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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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51 │农 产 品(000061):农产品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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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21 │农 产 品(000061):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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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2 │农 产 品(00006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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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2 │农 产 品(000061):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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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1 │农 产 品(000061):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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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1 │农 产 品(000061):农产品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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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0 │农 产 品(00006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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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54│农 产 品(000061):国信证券关于农产品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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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国信证券关于农产品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f2d0a466-a9e2-4830-aaa0-f14f9428da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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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54│农 产 品(000061):国信证券关于农产品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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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国信证券关于农产品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82454f07-d562-4b7b-a781-bf0592b28e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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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51│农 产 品(00006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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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25 年 6 月 4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根据项目实际进展以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
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e69e8b91-93cb-44a7-ab72-f34a25601a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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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51│农 产 品(000061):农产品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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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农产品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489d97c5-2abc-4377-ac46-441faf7384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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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21│农 产 品(000061):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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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 月 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
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460d0542-93bd-4db2-a886-f0caae9b2a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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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2│农 产 品(00006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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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696,964,1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 118,787,489.17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分红派息
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股份、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份数发生变化,每
股股息将在合计派息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和 5 月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2、本次权益分派将按照固定总额的原则实施分配,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仍为 1,696,964,131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2025年 5 月 20 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96,964,1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1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1 深圳农业与食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13 楼
咨询联系人:江疆
咨询电话:0755—82589021
传真电话:0755—8258909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453bb20c-e97b-4d4e-8384-3cd0330a76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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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2│农 产 品(000061):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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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报告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
互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5年 6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在“价值在线
”(www.ir-online.cn)举办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互动方式举办,投资者可以登录“价值在线”
(www.ir-online.cn)参与。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裁张磊先生,独立董事赵新炎先生、郑水园先生、孔祥云先生、冯娟女士、黄彬瑛
女士,董事、财务总监向自力先生,董事会秘书江疆女士。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6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oPuCiBoG2c 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
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147aa040-47d1-40d6-8eb8-2ae4f309a4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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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1│农 产 品(000061):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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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
的《关于受理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47 号),现处于深交所审
核环节。
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de5d056e-8d55-4231-9c59-19ac5bf754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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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1│农 产 品(000061):农产品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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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农产品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bd1c6645-4879-4bc8-a0da-d9a3f831e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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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0│农 产 品(00006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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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e23a57bf-0323-41d1-81ba-c7beb3538b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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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0│农 产 品(000061)::农产品与国信证券关于农产品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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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农产品与国信证券关于农产品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5...。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4408a301-06ca-46d6-b440-afbd198687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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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0│农 产 品(00006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农产品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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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农产品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7eb95938-b67b-4914-adb9-c4b73b505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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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0│农 产 品(000061):国信证券关于农产品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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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国信证券关于农产品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fa47f51d-0f7b-430c-9a63-42d2fcad60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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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0│农 产 品(000061):国信证券关于农产品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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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国信证券关于农产品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5ff4cbc7-f7c7-4f5a-979a-36a7fdb076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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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农 产 品(000061):农产品: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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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关于
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
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及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了《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取消个别议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届次、召集人、召开的日期和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
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 15:00 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 13 楼农产品会
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张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至 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
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 149 人,代表股份 1,263,940,228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824%。
除贵公司股东外,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
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 1,263,629,5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754%;
反对 21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71%;
弃权 9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5%。
(二)表决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1,263,704,2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13%;
反对 21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71%;
弃权 19,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6%。
(三)表决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263,626,9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752%;
反对 21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71%;
弃权 96,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7%。
(四)表决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263,621,2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748%;
反对 218,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73%;
弃权 100,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0%。
(五)表决通过了《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1,263,621,2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748%;
反对 218,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73%;
弃权 100,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0%。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同意 1,261,954,2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429%;
反对 1,814,7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436%;
弃权 171,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35%。
本所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上述第(二)项、第(六)项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8bfe992c-e84f-4117-be25-7cb35d414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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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农 产 品(00006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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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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