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61 农 产 品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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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47 │农 产 品(000061):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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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1:42 │农 产 品(000061):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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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44 │农 产 品(00006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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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44 │农 产 品(00006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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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9 │农 产 品(00006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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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9 │农 产 品(00006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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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9 │农 产 品(000061):《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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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6:12 │农 产 品(000061):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处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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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14 │农 产 品(000061):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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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14 │农 产 品(000061):《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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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47│农 产 品(000061):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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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77013330-9152-4c9f-97c2-57eafd00eb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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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1:42│农 产 品(000061):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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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1月 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
行不超过 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 20亿元的中期票据。(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SCP5号
、中市协注〔2026〕MTN17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20亿元、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中期票据,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c563d0e1-f9fd-433b-87e2-d8901040d2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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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44│农 产 品(00006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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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予
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2月 16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了《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
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3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
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 13 楼农产品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张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31日 9:15至 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201 人,代表股份1,400,552,58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5
82%。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以现场或视讯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
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391,725,6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698%;
反对 8,662,2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6185%;弃权 16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18%。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400,040,7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35%;
反对 333,0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38%;弃权 17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28%。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400,040,7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35%;
反对 333,0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38%;弃权 17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28%。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
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749306a8-532f-45bd-b48e-e893762da8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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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44│农 产 品(00006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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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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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9│农 产 品(00006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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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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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9│农 产 品(00006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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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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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9│农 产 品(000061):《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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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公司章程(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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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6:12│农 产 品(000061):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处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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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已全部处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财产清
算和分配工作,并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历史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截至 2024年11月 20日,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通
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完成全部股票的购买,按相关规定锁定 12个月,并于 2025年 11月 19日锁定期届满,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二、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处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 2025 年 12月 26 日,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6,770,700股公司股票已全部处置完毕,其中,通过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 2,842,833股,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出售股份数量 3,927,867股。处置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
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并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af7aca03-23bd-456e-bbbe-5f791a1396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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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14│农 产 品(000061):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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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15:00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31日(星期三)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31日上午 9:15-9:25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31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24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2月 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 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30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和 12月 31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
1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
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 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
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5fa005ec-ad9f-48ae-beb6-da5a036dbd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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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14│农 产 品(000061):《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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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d452861c-8e64-4718-b28d-715fbb4be8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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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14│农 产 品(000061):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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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推动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升投资价值,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
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
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
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应当依其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
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上市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将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主动跟进
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工作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部
门,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协同配合,共同参与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
报,坚持稳健经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质量,充分反映公司投资价值。
第六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
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
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
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资本市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
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九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
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公司应密切关注行业变化,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核心竞争力,发
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提升公司质量。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应以长期价值增长为导向,探索构建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
工具,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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